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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婚丧祭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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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阳系古鲁之邑,旧俗繁文缛节,封建色彩浓厚。虽时有变革,但陈规旧俗时抑时现。新俗经久不脱旧习影响。
一、婚姻
建国前,婚姻遵“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讲“门当户对”。十六、七岁订婚,并有订娃娃亲之俗。结婚多在十八、九岁。结婚程序繁琐,经提亲、相亲、许亲、合婚、换小柬(俗称小贴)、聘定,再经通启(俗称红启)、送盒子、拜堂等十几道程序才算完婚。
官绅富豪视男婚为“小登科”。为炫耀权势,采用“大娶”仪式,出动官衔牌、灯,旗锣伞扇,鼓乐喧天,新郎乘花轿至女家迎娶新娘。履行一定程式,宴后启程,鸣炮三响(称起三)。到家落轿鸣炮五响(称落五)。
境内有闹洞房的习俗,闹房者不分长幼、行辈大小。
建国后,倡导移风易俗,宣传婚姻自由。
男女双方到乡镇(区、人民公社)进行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书》即为合法夫妻。结婚典礼取代拜天地旧仪式。新仪式一般为放鞭炮、奏乐、宣布典礼开始、证婚人讲话、新郎和新娘向主婚人、证婚人和来宾行礼,来宾致贺祠后礼成。
进入八十年代,机关、厂矿职工多旅行结婚。乡村常组织结婚登记时的青年,举行集体婚礼,节约办婚事。农村仍有闹新房习俗。
回族婚俗,聘礼为茶叶、果品。女方以果品及一双鞋为回礼,表示同意订婚。并将聘礼赠送亲戚,以示女儿已成人。婚商定后,至期请阿訇证婚,是时主婚人、新郎、新娘站或跪在新房内,桌上放一盘糖和花生,阿訇坐上席,例行民族结婚仪式,当场写“伊扎布”,并高声宣读。问新娘有否意见时,答“达丹”(伊朗语,其意是同意你的意见),新郎答“盖不里楷尔丹”(其意是承领新娘意愿)。此时礼成,阿訇将糖果撒向新夫妇头顶及观众。建国后,回族男女结婚同样到乡镇领取《结婚证书》,并保留阿訇证婚仪式。
二、喜庆
祝寿 旧俗,老人六十岁子女为其过寿日,吃寿面(面条),亲友多赠面制“寿桃”。以六十六岁寿日较隆重,有“六十六吃块肉”之说,儿女为老人买六两六钱或六角六分钱的肉,一次食完,并设盛宴与老人共餐。八十高龄庆寿更为隆重,子女亲友为其叩拜。亲友赠寿衣、寿匾或寿联。
建国后祝寿习俗仍延续。八十年代,县委老干部局为八十岁以上离休干部祝寿。至时,党政领导携礼品慰问。全县敬老院都为老人过生日。亲友为老人祝寿,亦成为亲朋好友交际活动。
贺喜 旧时,学生中秀才、举人或官员擢升,亲友往贺志喜;男子结婚时,亲友送贺幛、钱、衣物,称道喜;女嫁送钱或衣物,俗称添箱;店铺开业,同行好友恭贺开张之喜。建国后,对考入大、中专院校者,亲友往贺或资助。贺新婚之俗仍然延续。贺商店开张虽有沿用,但不普遍。
送粥米 送粥米亦称看月子或送喜面。旧俗,媳妇生孩子第三天,请邻人到其娘家报喜时,多抬喜盒,内装擀好未切的面条剂子(生男送12剂,生女送9剂),喜盒上放书或砚台示生男,放花束或花朵示生女。建国后,多用红包袱包裹盛有上述物品的托盘代喜盒。娘家人接到喜盒后立即筹办鸡蛋、米、面、红糖、婴儿衣物或布料、见面钱,在第六天或第九天、十二天携带礼物前往看月子。至亲好友、睦邻亦随同或捎带礼物。产妇家置办丰盛酒席款待。此后,娘看半月或二十天。满月后,将产妇母子(女)接至娘家,称“叫满月”。至八十年代,看月子之习盛行不衰。且馈赠礼品更多。
温锅 兄弟析居或乔迁新居时,亲友有携礼品看望之习,称温锅,并继续延用。
饯行 饯行即亲友长期离别时,赠路费、举欢宴,以示欢送。建国后,干部、职工调动工作,青年参军,亲友均前往送行。
接顶 建国前,凡去泰山登顶烧香(旧时均为步行前往)返回后,亲友视为不易之事,备酒祝贺,此举称接顶。建国后废。
三、丧葬
旧俗,病人弥留时,子女守护送终,为其穿寿衣,清洁面容。咽气后(称倒头)置堂屋明间灵床上,覆盖白纸。全家恸哭,儿女戴孝,至亲好友前往瞻仰遗容。在外门旁(男左女右)用秫秸秆挑放连接的草纸片,以示有人亡故。并在外门心贴白纸条,外斜示男亡,里斜示女亡,“X”型贴示夫妇双亡。一般人亡后当天入棺(称入殓),殓时至亲必在场。棺木大小厚度不等,木质多为杨、柳、椿、桐、楸、柏、楠等材。贫穷之家无钱买棺,以箔席卷尸掩埋。夫妻并葬,两墓穴挖通,用红布条相连,以示夫妻同室。墓穴多为土坑,富者为砖墓。籍外人亡故多厝于庙宇或义地。
旧俗葬礼较繁。封建迷信思想浓厚,孝子披麻戴孝,治丧请“大总理”主办丧仪。发《讣告》(报丧书子),设灵棚,雇吹手。至亲根据服制送挽幛、摆供祭、上大礼。受吊后,待宾客,装箱子,送程,亲友路祭,烧纸扎车、马或轿,出棺。送葬时孝子孝女嚎哭,孝子拄哀杖摔盆,孝眷至亲送葬至坟墓。
建国前,富绅“名流”父母双亡后,有在墓前立碑习俗。请人撰、镌碑文旌表死者,立碑之日设大宴招待、拜碑宾朋。
回族葬礼。人死谓“无常”。由亡人子、侄到墓地点明穴位,族内助葬人挖穴。富者用柏、桑、桐木做成“木周围”(亦称经匣)或用砖石砌成“圈墓”,请阿訇与死者诵经。葬日,给亡人沐浴净身后,以白布做成“苤拉罕”(伊朗语内衣)、小单子、大单子。女性外加腰裙、盖头,请殓用清真寺公用的榻布,加棺罩,阿訇赞“者达子”后抬往墓地埋葬。境内多开直坑,在坑西一侧挖“拉亥”,用24个坯封门后复土堆坟。亡人殡葬当日、七日、四十日、百日、周年均请阿訇走坟。并送油香给阿訇及亲友,以示纪念。
建国后,号召节俭办丧事,实行殡葬改革。劳动群众死后开追悼会,亲友戴青纱臂章,旧葬仪礼程序简化。境内七十年代推行火葬,木棺土葬基本废除。八十年代,村内相继建立红、白理事会。但受传统思想影响,大操大办丧事者时有发生,扎纸迷信品泛起。一般干部群众死后不再立碑,只保留给革命烈士立纪念碑的习俗。
人民政府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回族仍实行土葬。
四、祭祀
殡葬第三天凌晨,子女去墓地祭坟(称赴三)。五期大祭,亲戚纷至,祭仪隆重。百日卒日祭扫。三年内清明、农历十月一日,均于前一天祭祀,三年后随俗。
建国前,老人去世均有供奉牌位的习俗。一般家庭存三代(高祖、曾祖、祖)神主或牌位,上代多送宗祠(大族均有祠堂,俗称家庙)供奉,按节日祭典。建国初,仍有供奉牌位的习俗。实行火葬后,干部职工家属多到骨灰堂祭典,农民家庭多挂家堂供奉祭典,宗祠祭祀已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