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第三节 称谓

档案浏览器

家庭成员之间,除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子、孙子、孙女称谓外,境内俗称父为大大和爹,母称娘;祖父称老爷或爷爷,祖母称奶奶;曾祖父称老老爷或老爷爷,曾祖母称老奶奶;父母称子为孩子或呼其奶名,称女为闺女、妮儿或呼其奶名;祖父母称子之子为孙子和奶名,称子之女为孙女或奶名;曾祖父母称子之孙为重孙子,称子之孙女为重孙女。
家中长辈亡故后冠以“显”字,即父称显考,祖父称显祖考;母称显妣,祖母称显祖妣。父亡,自书称孤子;母亡,自书称哀子;父母双亡,自书称孤哀子。
家庭成员对外称自己家属常冠以“家”、“舍”、“小”等字,如父称家严、家父,母称家慈,哥称家兄,弟称舍弟,侄称舍侄,闺女称小女。
夫妻之间对外称谓,带有明显的夫权思想。夫称妻为贱内、内人、家里或孩儿他娘,妻称夫为老头子、当家的或孩儿他爹。已婚妇女口头称呼随其夫姓,如老张家、老王家。媳妇称夫之父为公公,称夫之母为婆婆,夫之哥称大伯,夫之嫂称大伯嫂或大嫂,夫之弟称小叔子,夫之姐、妹称大姑子、小姑子。
对友好亲属的称谓则冠以“令”、“尊”等字,他人之父为令尊,他人之母为尊母,他人之妻为尊夫人,他之男孩为令郎,他人之女孩为令爱。
同族通按“五服”(高祖、曾祖、祖父、父、自身)分亲疏。“五服”内亲属按行辈称呼,冠以“从”、“堂”等字,如从兄、从弟、堂叔、堂侄;“五服”外亲属在称呼上冠以“族”字,如族叔、族兄、族侄、族婶。
亲戚之间,除外祖父母、舅父母、姨父母、姑父母、表兄弟、表姐妹称谓外,外祖母称老娘或姥姥,外祖父称老爷或外老爷。舅父称舅,舅母称妗子,姨母称姨,姨父称姨夫。妻之父母称大爷、大娘或爹娘,自称门婿、子婿、愚婿。岳父称女婿为贤婿、快婿。对男亲家称姻兄,自称姻弟。
朋友之间,交谊深的称莫逆兄(弟),年龄差大又有交情的称忘年兄(弟)。结拜干亲者同辈称盟兄、盟弟(俗称干哥、干弟),其父母称干爹、干娘。有世交者同辈称仁兄,对其长辈称世伯,自称世晚。对年长又不明行辈者,常在姓下缀以“翁”、“老”等字,如颜翁、张老等。
学生称老师为先生、恩师或夫子,自称门生、弟子或受业生。老师称学生为贤契、高徒、自称友生。同学互称同窗,书称砚兄、砚弟。同年参加科举者称年兄、年弟。社会上对年长男性称老翁、老人家、老先生,年长女性为老太太。民众称官员为老爷、大人、长官,自称小人或下民。是等级制度的反映。
回族称祖父为巴巴或爷爷,叔父为大大,姑母为嬷嬷,称熟人和朋友为哥们。
建国后,境内称谓趋向简明化、大众化,反映夫权思想、等级制度的旧称被淘汰。亲属间除老爷、爷爷、奶奶、大大等称谓仍沿用外,父称爸爸、母称妈妈。亲族邻友间一般都按行辈通称。社会上,干部、职工和群众常以同志相称,或以其职务代称谓,如张局长、王老师、宁会计等。对老年人称大爷、老大爷、大娘、老大娘或老人家;儿童称男女青壮年为叔叔、伯伯、姨、阿姨、大娘或婶婶,称老者为爷爷、老爷爷、奶奶、老奶奶;成年人年龄相仿者常互称老兄、老哥、大哥、老嫂、大嫂、大姐、老弟、小弟、小妹等。
夫妇间互称,常在姓前冠以“老”、“小”字,如老张、小王,或互呼其名。
回族称谓与汉族大致相同。回族称叔父为叔或大大,称姑母为姑或嬷嬷,称熟人和朋友为老兄、大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