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 家庭习规 资料库:宁阳县地情库 章节:宁阳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section/5/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section/5/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section/5/article/697/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section/5/article/697/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境内群众,素有尊老爱幼、家庭和睦的传统美德。但在封建制度下,父权、夫权至高无上,拥有约束妇幼权、主婚权、财产处理权。女性极少掌家,有夫从夫,无夫从子或有父从父,无父从兄。
    家庭成员就餐,长辈居首席,大家庭男女分桌就餐。长者自外进家,故意咳嗽以示家人,晚辈起坐,媳妇礼问茶饭。晚辈离家外出必告知老人,返亦同。外出赴宴父子不同席。父亲不进儿媳居室。
    晚辈举止讲规矩,在长辈面前不大声对话,站不背手,坐要端正。长辈与外人谈话,晚辈不得任意插话。妇女与外人谈话不直视对方。
    建国后,男女平等,改变歧视妇女劣习,妇女亦参管家庭事务。凡大事召开家庭会,长辈尊重晚辈意见,逐步形成家庭民主生活方式。其他习规还在沿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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