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 体育器材 资料库:宁阳县地情库 章节:宁阳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section/5/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section/5/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section/5/article/673/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section/5/article/673/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建国前,体育器材多为自制,因陋就简,且为数甚少。 建国后,全县各级各单位重视体育事业的发展,不断添置体育器材。1955~1965年,县内各中学均设有篮球、排球、乒乓球、单杠、双杠、鞍马、跳箱、跳高架等器材。中心小学均设置篮球、跳高配套器材。一般小学有跳高、跳远设备。机关、厂矿多数有篮球配套设备。 1966~1969年,“文化大革命”初期,不少单位的体育器材被毁坏或丢失。1971年,体育器材开始得到补充。1978~1984年,县办中学和乡办联中基本置齐田径、球类配套器材。机关和较大的企事业除置办篮球、乒乓球器材外,还增添台球设备。1985年,县业余体校配置篮球、乒乓球、举重、射击、田径等项目训练器材和刀、剑、棍、绳等武术器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