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防疫站 1956年7月,建立县卫生防疫站,有医务人员9人,副站长1人。
1968年5月,防疫站并入“六·二六”卫生公社。1970年5月,恢复防疫站。1985年12月,防疫站下设防疫、地方病、卫生监测、食品卫生、卫生宣教、检验、行政1个科,共41人,主管全县预防接种、疾病调查、治疗、爱国卫生和宣传等卫生防疫工作。
妇幼保健站 1953年10月,建立妇幼保健站,配站长1人,副站长2人,中级医务人员1人。1957年与县妇联、民政科合并组成宁阳县福利部。1958年从福利部分出2人,重建妇幼保健站。1968年5月,并入“六·二六”卫生公社。1970年5月,恢复妇幼保健站。1985年12月,有医务人员18人,站长1人,副站长2人。设妇幼保健门诊、手术室、药房、化验室。负责妇女病查治、计划生育、儿童保健等工作。
结核病防治站 1976年2月,建立结核病防治站,有医务人员2人,站长1人。1985年,医务人员11人,开设肺科门诊。同时对全县肺病进行普查、治疗。
皮肤病防治站 1958年7月,县卫生科在东疏公社耿庄筹建麻风病防治站和麻风病人疗养村。1960年3月,在东疏公社孙村集南建宁阳县麻风病防治站,有医务人员3人。1965年12月,设内科、外科、检验科、针灸、护理、消毒、药房7个科室。
1968年5月,麻风病防治站并入“六·二六”卫生公社。1970年5月,恢复站名。1973年4月,改称宁阳县皮肤病防治站,兼管其他皮肤病防治。1985年12月,站内设社会防治、医疗、检验、行政四个组,有医务人员8人。
药品检验所 1977年3月,在县城八仙桥建立药品检验所,配所长、会计、管理员各1人。1985年12月,有医务人员9人。设生物测定室、精密仪器室、无菌操作间。对全县14处制剂室进行测定、化验,并监督药剂生产。
第二节 专业机构
卫生防疫站 1956年7月,建立县卫生防疫站,有医务人员9人,副站长1人。
1968年5月,防疫站并入“六·二六”卫生公社。1970年5月,恢复防疫站。1985年12月,防疫站下设防疫、地方病、卫生监测、食品卫生、卫生宣教、检验、行政1个科,共41人,主管全县预防接种、疾病调查、治疗、爱国卫生和宣传等卫生防疫工作。
妇幼保健站 1953年10月,建立妇幼保健站,配站长1人,副站长2人,中级医务人员1人。1957年与县妇联、民政科合并组成宁阳县福利部。1958年从福利部分出2人,重建妇幼保健站。1968年5月,并入“六·二六”卫生公社。1970年5月,恢复妇幼保健站。1985年12月,有医务人员18人,站长1人,副站长2人。设妇幼保健门诊、手术室、药房、化验室。负责妇女病查治、计划生育、儿童保健等工作。
结核病防治站 1976年2月,建立结核病防治站,有医务人员2人,站长1人。1985年,医务人员11人,开设肺科门诊。同时对全县肺病进行普查、治疗。
皮肤病防治站 1958年7月,县卫生科在东疏公社耿庄筹建麻风病防治站和麻风病人疗养村。1960年3月,在东疏公社孙村集南建宁阳县麻风病防治站,有医务人员3人。1965年12月,设内科、外科、检验科、针灸、护理、消毒、药房7个科室。
1968年5月,麻风病防治站并入“六·二六”卫生公社。1970年5月,恢复站名。1973年4月,改称宁阳县皮肤病防治站,兼管其他皮肤病防治。1985年12月,站内设社会防治、医疗、检验、行政四个组,有医务人员8人。
药品检验所 1977年3月,在县城八仙桥建立药品检验所,配所长、会计、管理员各1人。1985年12月,有医务人员9人。设生物测定室、精密仪器室、无菌操作间。对全县14处制剂室进行测定、化验,并监督药剂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