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民广播站
1950年11月,县政府始设收音站。1958年7月筹建县广播站。1967年1月改称县人民广播站,至1985年机构未变。
1956年起,各区陆续建立收音站。1958年,收音站改称广播放大站。1964年5月,建立磁窑广播放大站。次年,建立城关、伏山、蒋集、东庄广播放大站。1966~1967年,先后建立鹤山、堽城、葛石、南驿、东疏、城南广播放大站。
1960年始建广播电视服务部。1970年后撤销。1980年5月重建,至1985年未变。
二、电视转播台
1983年12月,建立电视转播台。宁阳转播台为12频道,覆盖城关、城南、伏山、堽城、东疏、乡饮等地;磁窑转播台为2频道,覆盖磁窑、南驿、华丰等地。
三、档案馆
1955年,始设县委档案室。1957年改称县人委档案室。1959年改称县档案馆,1967年1月撤销。1979年1月恢复县档案馆,至1985年未变。
四、文化馆(站)
文化馆 1950年,县文化馆建立,1968年,改称“毛泽东思想宣传站”。1970年恢复县文化馆。至1985年未变。
文化站 1953年8月,第七区(堽城屯)文化站建立,为县内第一个农村文化站。1966年,全县各公社均建起文化站。1985年,全县20个乡镇均建立文化站,下辖120个村办文化室和“文化大院”。
五、书店
清代,境内仅有个体书商,在街市设摊,或肩挑串学。道光年间,前许家桥村杨氏兄弟在县城开办“泰和堂”书店,建国后停业。1925年,县城东关陈延修等人集资1200元开办“文化斋书店”(现工人文化宫址),有店员2人。1945年10月停业。1946年春,县民主政府在境内北部建立“泰运书店”。1949年初,县城南街徐幼安筹资开办“华昌文具店”。
1951年7月,县城始建新华书店,配营业员4人。农业合作化高潮时期,各基层供销社附设“图书专柜”。
1958年后,全县各公社建立书店。1961年前后社办书店相继停业,图书发行由供销社兼营。1965年,县新华书店在磁窑建立门市部1处。1978~1985年,先后在蒋集、鹤山、华丰、茅庄建立县属书店门市部,并整修与新建供销社书店9处(伏山、东疏、西疏、乡饮、泗店、葛石、石集、堽城、南驿),乡镇书店5处(崔解、东庄、华丰、白马、王卞)。
六、剧团
县豫剧团 1953年,以民间业余剧团为基础,成立宁阳县光明剧团,配干部、演职员40余人。1954~1955年,剧团更名为新艺剧团,演职员增至80余人。1956年上半年,山东省文化局批准该团为专业剧团,正式命名为宁阳县豫剧团,并颁发演出证。1964年,该团分为两个演出队。1965~1966年,演职员进行调整,吸收县文化馆组建的农村文化工作队,名为宁阳县文工团,有演职员48人。1967年初,县豫剧团撤销。1969年底,县革命委员会政治部举办全县文艺调演和文化训练班,择优录取青年演员30余名,次年初成立“毛泽东思想宣传队”,1976年停演。
1978年,恢复县豫剧团,充实传统剧目演员52人。1985年共有演职员65人。
县木偶剧团 1860年(清·同治十一年)至建国初期,境内有民间艺人组成的木偶戏班。
1956年,正式建立宁阳县木偶剧团。1958年春并入县豫剧团。次年,宁阳县木偶剧团升级为济南市木偶剧团,正式纳入国家艺术团体。
1959年8月,以9名原木偶剧演员为骨干,再次建立宁阳县木偶剧团,演职员共40人。1967年春,木偶剧团解散。1985年,老艺人孙云清自筹资金招收艺徒,办起业余木偶剧团,多在邻近县演出。
县曲艺队 1958年建立宁阳县曲艺队。1966年,曲艺队解体。1985年6月,县文化馆组建亦工亦农曲艺队,配正、副队长各1人。
县文化工作队 1964年12月建立县文化工作队,有工作人员12名。1966年9月,该队并入宁阳县豫剧团。
七、电影发行公司
县电影队 1955年建立县电影中队,1958年有3个电影分队。
1966年,县电影分队发展到6个。1968年上半年成立电影队革命委员会,下半年撤销,并将6个电影分队下放到公社。1970年收回下放的电影分队,恢复电影队革命委员会。1972年,电影队改为电影管理站,配正、副站长各1人,设财务、机修、发行、放映、宣传5个组。1983年,电影管理站改为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下设发行、财务、放管、机检、宣传股和行政办公室。1985年,全县有国营放映单位3个。
乡镇、工矿电影队 1958年下半年,伏山公社建立县内第一个社办电影队。1972年发展社办电影队10个。年末,将电影队改建为电影管理站。1985年,全县乡(镇)办电影管理站87个,工矿办2个,放映员290人。
附:宁阳镇北关村文化中心简介
1984年,宁阳镇北关村投资88万元,建起文化中心。其中,新建古楼一座,投资65万元,系民族形式古典建筑。内设曲艺厅,可容观众500人。另设音乐茶座、照像馆、游艺室,设备一应俱全。图书室存书2100册,广播电视室置24吋彩电、80千瓦收扩机各1部。专设幼儿园,容3个班级130人,购置儿童玩具216件。农民业校添置桌凳32套。至1985年,培训各类技术人员200余人。
文化中心建立后,村委会组织50人的文娱队表演高跷、竹马等十几个传统文娱项目,于传统节日、喜庆活动时演出。1983~1985年,北关村连续被评为“文明村”和县文化活动先进单位,团支部开展的录音歌咏活动受到团省委通报表扬。
第二节 专业机构
一、人民广播站
1950年11月,县政府始设收音站。1958年7月筹建县广播站。1967年1月改称县人民广播站,至1985年机构未变。
1956年起,各区陆续建立收音站。1958年,收音站改称广播放大站。1964年5月,建立磁窑广播放大站。次年,建立城关、伏山、蒋集、东庄广播放大站。1966~1967年,先后建立鹤山、堽城、葛石、南驿、东疏、城南广播放大站。
1960年始建广播电视服务部。1970年后撤销。1980年5月重建,至1985年未变。
二、电视转播台
1983年12月,建立电视转播台。宁阳转播台为12频道,覆盖城关、城南、伏山、堽城、东疏、乡饮等地;磁窑转播台为2频道,覆盖磁窑、南驿、华丰等地。
三、档案馆
1955年,始设县委档案室。1957年改称县人委档案室。1959年改称县档案馆,1967年1月撤销。1979年1月恢复县档案馆,至1985年未变。
四、文化馆(站)
文化馆 1950年,县文化馆建立,1968年,改称“毛泽东思想宣传站”。1970年恢复县文化馆。至1985年未变。
文化站 1953年8月,第七区(堽城屯)文化站建立,为县内第一个农村文化站。1966年,全县各公社均建起文化站。1985年,全县20个乡镇均建立文化站,下辖120个村办文化室和“文化大院”。
五、书店
清代,境内仅有个体书商,在街市设摊,或肩挑串学。道光年间,前许家桥村杨氏兄弟在县城开办“泰和堂”书店,建国后停业。1925年,县城东关陈延修等人集资1200元开办“文化斋书店”(现工人文化宫址),有店员2人。1945年10月停业。1946年春,县民主政府在境内北部建立“泰运书店”。1949年初,县城南街徐幼安筹资开办“华昌文具店”。
1951年7月,县城始建新华书店,配营业员4人。农业合作化高潮时期,各基层供销社附设“图书专柜”。
1958年后,全县各公社建立书店。1961年前后社办书店相继停业,图书发行由供销社兼营。1965年,县新华书店在磁窑建立门市部1处。1978~1985年,先后在蒋集、鹤山、华丰、茅庄建立县属书店门市部,并整修与新建供销社书店9处(伏山、东疏、西疏、乡饮、泗店、葛石、石集、堽城、南驿),乡镇书店5处(崔解、东庄、华丰、白马、王卞)。
六、剧团
县豫剧团 1953年,以民间业余剧团为基础,成立宁阳县光明剧团,配干部、演职员40余人。1954~1955年,剧团更名为新艺剧团,演职员增至80余人。1956年上半年,山东省文化局批准该团为专业剧团,正式命名为宁阳县豫剧团,并颁发演出证。1964年,该团分为两个演出队。1965~1966年,演职员进行调整,吸收县文化馆组建的农村文化工作队,名为宁阳县文工团,有演职员48人。1967年初,县豫剧团撤销。1969年底,县革命委员会政治部举办全县文艺调演和文化训练班,择优录取青年演员30余名,次年初成立“毛泽东思想宣传队”,1976年停演。
1978年,恢复县豫剧团,充实传统剧目演员52人。1985年共有演职员65人。
县木偶剧团 1860年(清·同治十一年)至建国初期,境内有民间艺人组成的木偶戏班。
1956年,正式建立宁阳县木偶剧团。1958年春并入县豫剧团。次年,宁阳县木偶剧团升级为济南市木偶剧团,正式纳入国家艺术团体。
1959年8月,以9名原木偶剧演员为骨干,再次建立宁阳县木偶剧团,演职员共40人。1967年春,木偶剧团解散。1985年,老艺人孙云清自筹资金招收艺徒,办起业余木偶剧团,多在邻近县演出。
县曲艺队 1958年建立宁阳县曲艺队。1966年,曲艺队解体。1985年6月,县文化馆组建亦工亦农曲艺队,配正、副队长各1人。
县文化工作队 1964年12月建立县文化工作队,有工作人员12名。1966年9月,该队并入宁阳县豫剧团。
七、电影发行公司
县电影队 1955年建立县电影中队,1958年有3个电影分队。
1966年,县电影分队发展到6个。1968年上半年成立电影队革命委员会,下半年撤销,并将6个电影分队下放到公社。1970年收回下放的电影分队,恢复电影队革命委员会。1972年,电影队改为电影管理站,配正、副站长各1人,设财务、机修、发行、放映、宣传5个组。1983年,电影管理站改为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下设发行、财务、放管、机检、宣传股和行政办公室。1985年,全县有国营放映单位3个。
乡镇、工矿电影队 1958年下半年,伏山公社建立县内第一个社办电影队。1972年发展社办电影队10个。年末,将电影队改建为电影管理站。1985年,全县乡(镇)办电影管理站87个,工矿办2个,放映员290人。
附:宁阳镇北关村文化中心简介
1984年,宁阳镇北关村投资88万元,建起文化中心。其中,新建古楼一座,投资65万元,系民族形式古典建筑。内设曲艺厅,可容观众500人。另设音乐茶座、照像馆、游艺室,设备一应俱全。图书室存书2100册,广播电视室置24吋彩电、80千瓦收扩机各1部。专设幼儿园,容3个班级130人,购置儿童玩具216件。农民业校添置桌凳32套。至1985年,培训各类技术人员200余人。
文化中心建立后,村委会组织50人的文娱队表演高跷、竹马等十几个传统文娱项目,于传统节日、喜庆活动时演出。1983~1985年,北关村连续被评为“文明村”和县文化活动先进单位,团支部开展的录音歌咏活动受到团省委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