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八章 公债、国库券 资料库:宁阳县地情库 章节:宁阳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section/5/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section/5/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section/5/article/557/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section/5/article/557/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50年,发行人民胜利折实公债。1954年,根据国家计划安排,县内代理发行经济建设公债,年息4厘。1954~1960年,全县共发行公债48.13万余元。除1954年发行的公债分8年偿还外,其余均分10年偿还。自1955年付息还本,到1968年全部偿还完毕。
    从1981年起,代理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主要向国营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企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分配发行;机关、团体、部队、事业单位和富裕农村适当认购,个人自愿认购。年息4厘。自发行第六年起,分5年偿还。1982年以后,发行国库券,个人认购额增加。单位购买年息8厘,偿还办法与年国库券相同。1981~1985年,全县各部门和各单位共认购166.53万元,城乡居民共认购290.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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