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3年,县内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结算和管理监督,由泰安地区建设银行磁窑办事处办理。1965年磁窑办事处撤销,由中国人民银行宁阳县支行代管。自1979年2月,基本建设投资业务均由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宁阳县支行经办和管理,业务由单一的基建拨款发展到部分基建更新改造拨款和贷款,由行使财政职能,发展到行使银行职能。
1979年,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宁阳县支行经办基本建设投资项目59个,计划投资872.24万元,实际投资767.04万元,计划开工面积2.65万平方米,实际开工面积2.78万平方米。1982年经办基本建设项目36个,计划投资617万元,实际投资610万元,计划开工面积1.12万平方米,实际开工面积1.09万平方米。1985年经办基本建设项目24个,计划投资745.45万元,实际投资745.45万元,计划开工面积1.06万平方米,实际开工面积1.06万平方米。1979~1985年,全县共经办基本建设项目304个。资金来源,预算内拨款850.31万元,预算内拨改贷335.5万元,自筹1909.36万元,银行贷款384.89万元。计划投资5123.37万元,实际投资4555.86万元。计划开工面积10.89万平方米,实际开工面积10.94万平方米。
第一节 基建投资
1963年,县内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结算和管理监督,由泰安地区建设银行磁窑办事处办理。1965年磁窑办事处撤销,由中国人民银行宁阳县支行代管。自1979年2月,基本建设投资业务均由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宁阳县支行经办和管理,业务由单一的基建拨款发展到部分基建更新改造拨款和贷款,由行使财政职能,发展到行使银行职能。
1979年,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宁阳县支行经办基本建设投资项目59个,计划投资872.24万元,实际投资767.04万元,计划开工面积2.65万平方米,实际开工面积2.78万平方米。1982年经办基本建设项目36个,计划投资617万元,实际投资610万元,计划开工面积1.12万平方米,实际开工面积1.09万平方米。1985年经办基本建设项目24个,计划投资745.45万元,实际投资745.45万元,计划开工面积1.06万平方米,实际开工面积1.06万平方米。1979~1985年,全县共经办基本建设项目304个。资金来源,预算内拨款850.31万元,预算内拨改贷335.5万元,自筹1909.36万元,银行贷款384.89万元。计划投资5123.37万元,实际投资4555.86万元。计划开工面积10.89万平方米,实际开工面积10.94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