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 财政收支 资料库:宁阳县地情库 章节:宁阳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section/5/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section/5/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section/5/article/526/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section/5/article/526/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一、收入
    清朝,县财政收入以地丁银、漕粮为大宗。1887年(清·光绪十三年),征地丁银26251.23两,征米3256.68石(1石折今制350~450公斤),杂税课程银、牛驴税银、牙杂税银、当税银计56.43两。
    民国初期以田赋为主。1915年,征银26251.23两(折银圆5.78万元),熟米3763.83石(拆银圆2.26万元)。1919年,全县财政总收入银圆8.91万元,其中地丁银5.55万元,占62.29%;田赋附捐5550元,占6.23%;漕折1.8万元,占20.19%;烟税119元,占0.13%;烟酒税6683元,占7.50%;课程银3264元,占3.66%。1930年,实征地丁银27162两(折银圆18.47万元),漕米2994石(折银圆3.29万元)。地方财政总收入银圆9.63万元,其中附捐9.10万元,占94.46%;杂捐366元,占0.38%;公款2339元,占2.43%;公产2631元,占2.73%。
    1947年,国民党县政府下半年财政收入法币139774.8万元,其中税课1550万元,占1.11%;罚款赔偿100万元,占0.07%;信托管理64万元,占0.05%;财政孳息70万元,占0.05%;补助收入6108万元,占4.37%;苛捐杂税131882.8万元,占94.35%。
    建国后财政收入分预算内收入和预算外收入两大项。
    预算内收入  建国后,生产发展,事业扩大,财源增加,财政收入在变化中呈逐渐增长趋势。1950年,地方工业只有1家,商业网点很少,加上自然灾害,农业税减免较多,财政收入仅179万元。1956年,完成社会主义“三大”改造,地方工商业始有发展,当年财政收入比1950年增加259.4万元,增长1.5倍。1958年“大跃进”兴起,经济建设违背客观规律,生产受到影响,财政收入不正常。1960年国民经济虽严重困难,财政收入却骤增到1209.9万元,比1956年增加771.5万元,增长1.7倍。1962年下降到562.9万元,比1960年减少647万元。贯彻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后,经济状况明显好转。1965年财政收入回升到705.9万元,比1956年增加267.5万元,增长61%。“文化大革命”期间,财政收入下降。1974年仅收入795.7万元。1978年中共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经“调整、改革、整顿、提高”,工农业生产出现生机。同年财政收入1286.2万元,比1974年增加490.5万元,增长61.6%。1981年财政收入2241.6万元,比1978年增加955.4万元,增长74.28%。1985年,深化农村和企业改革,发展乡镇企业,财政收入达3071.1万元,比1981年增加829.5万元,增长37.05%。1949~1985年,预算内累计收入总额38359.5万元,其中工业企业收入2187.4万元,占总收入的5.70%;农林企业收入32.9万元,占0.09%;商业、粮食、供销企业收入2594.7万元,占6.76%;文教、卫生企业收入17.5万元,占0.05%;企业上缴资金占用费21.4万元,占0.06%;其他企业收入180.7万元,占0.47%;工商税收18071.4万元,占47.11%;农业税收6128.2万元,占15.98%;补税罚款收入10.4万元,占0.03%;公债收入42.2万元占0.11%;其他收入334.4万元,占0.87%;地方财政分成收入13.3万元,占0.03%;上级补助收入8725万元,占22.74%。

    部分年度预算内财政收入表
    表25~1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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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项目                        │1950        │1953      │1956        │1959        │1963          │1965        │1974        │1978      │1981        │19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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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收入                    │  —        │0.1       │0.8         │106.3       │135.1         │76.1        │-28.8      │115.4     │256.8       │-20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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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收入                    │  —        │0.1       │0.5         │12.1        │58.7          │35.5        │-178.1     │-68.8    │58.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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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企业收入                    │  —        │ —       │ —         │ —         │ —           │0.8         │3.0         │1.3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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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粮食、供销企业收入        │  —        │ —       │ —         │111.8       │72.5          │39.3        │145.5       │181.9     │185.8       │-20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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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教卫生企业收入                │  —        │ —       │ —         │1.6         │0.9           │0.2         │—          │1.0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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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上缴资金占用费              │  —        │ —       │ —         │ —         │ —           │—          │—          │—        │12.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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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企业收入                    │   —       │ —       │0.3         │-19.2      │3.0           │0.3         │0.8         │—        │-0.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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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项税收                    │178.8       │260.8     │372.8       │368.8       │467.6         │480.7       │547.3       │1088.0    │1115.6      │187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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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税收                        │16.3        │95.4      │175.7       │181.0       │303.4         │316.9       │431.5       │943.8     │964.6       │162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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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税收                        │162.5       │165.4     │197.1       │187.8       │164.2         │163.8       │115.8       │144.2     │151.0       │24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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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债收入                    │  —        │ —       │5.9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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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收入                    │0.2         │10.0      │15.6        │1.4         │3.7           │9.5         │0.4         │1.1       │3.9         │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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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上级补助收入                │  —        │41.4      │43.3        │276.3       │123.1         │139.6       │276.8       │81.7      │865.3       │14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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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79.0       │312.3     │438.4       │752.8       │729.5         │705.9       │795.7       │1286.2    │2241.6      │30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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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算外收入  1949~1957年,县级财政预算外收入334.2万元,其中工商税、农业税附加收入199.7万元,占59.75%;其他收入134.5万元,占40.25%。1958~1965年共收入671.1万元,其中工商税、农业税附加收入215.7万元,占32.14%;地方工业(基建)收入106.6万元,占15.89%;其他收入335.5万元,占49.99%;上级补助13.3万元,占1.98%。1966~1978年,共收入724.3万元,其中工商税、农业税附加收入367.8万元,占50.78%;财政集中企业资金46.4万元,占6.41%;社队企业工商所得税留成14.8万元,占2.04%;其他收入146.1万元,占20.17%;上级补助149.2万元,占20.6%。1979~1985年共收入1155.2万元,其中工商税、农业税附加收入554.3万元,占47.98%;财政集中企业资金513.2万元,占44.43%;社队企业工商所得税留成17.6万元,占1.52%;其他收入70.1万元,占6.07%。1949~1985年县级财政预算外累计收入2884.8万元,其中工商税、农业税附加收入1337.5万元,占46.36%;财政集中企业资金559.6万元,占19.4%;社队企业工商所得税留成32.4万元,占1.12%;地方工业(基建)收入106.6万元,占3.7%;其他收入686.2万元,占23.79%;上级补助162.5万元,占5.63%。
    二、支出
    1887年(光绪十三年),解支起运漕粮、本色正耗米3028.18石,上解司库正银21566.73两,折色609.54两,脚价银、盘费银、席草银等577.66两,轻赍银193.8两,河道钱粮733.99两,学田钱粮35.65两,存留官俸役食银1178.47两,里甲夫马银1231.85两,杂支银223.54两。
    民国期间,除上解外,地方财政大部分用于军费开支。1930年,上解漕米2994石(折银圆3.29万元),地丁银27162两(折银圆18.47万元)。地方财政支出银圆9.34万元,其中公安局经费1.15万元,占支出的12.32%;警察队经费2.33万元,占24.98%;财政局经费2400元,占2.57%;教育局经费2400元,占2.57%;教育费2.32万元,占24.88%;建设局经费2400元,占2.57%;自治经费1.35万元,占14.46%;保安团经费4000元,占4.29%;民政团体补助费2400元,占2.57%;预备费8211元,占8.79%。
    1947年下半年,国民党县政府地方财政支出法币139774.8万元,其中行政支出25932万元,占18.55%;社会及救济2940万元,占2.1%;保安及警务94596万元,占67.68%;第二预备金12706.8万元,占9.09%;其他3600万元,占2.58%。
    建国后,预算内、外支出量入为出,提高资金使用率,扩大再生产,发展社会主义经济。
    预算内支出  1949~1957年预算内共支出2815.5万元,其中基本建设投资19.6万元,占0.69%;支援农业生产42.2万元,占1.50%;支文教卫生科学事业费425.6万元;占15.12%;行政管理费491.5万元,占17.46%;上解支出1823.3万元,占64.76%;其他支出13.3万元,占0.47%。1958~1965年共支出6098.6万元,其中基本建设投资473.5万元,占7.76%;科技三项费用2.1万元,占0.03%;其他部门流动资金12万元,占0.20%;支援农业生产333.2万元,占5.46%;城镇青年安置费8.1万元,占0.13%;文教卫生科学事业费383.9万元,占6.30%;行政管理费2191.6万元,占35.94%;上解支出2561.7万元,占42.01%;其他支出132.5万元,占2.17%。1966~1978年共支13662.8万元,其中基本建设投资222.8万元,占1.63%;企业挖潜改造资金35万元,占0.26%;科技三项费用16.4万元,占0.12%;其他部门流动资金222万元,占1.62%;支援农业生产2155.3万元,占15.78%;工业交通部门事业费6.4万元,占0.05%;城市维护费4.3万元,占0.03%;城镇青年安置费16.84万元,占1.23%;文教卫生科学事业费3623.7万元,占26.52%;抚恤、社会福利、救济费644.6万元,占4.72%;行政管理费1539.5万元,占11.27%;上解支出4905.2万元,.占35.90%;其他支出119.2万元,占0.87%。1979~1985年共支出15659.3万元,其中基本建设投资110.5万元,占0.71%;企业挖潜改造资金74.3万元,占0.47%;简易建筑费33.5万元,占0.21%;科技三项费用1.3万元,占0.01%;其他部门流动资金108.7万元,占0.69%;农、林、水部门事业费315.8万元,占2.02%;支援农业生产1180.3万元,占7.54%;工业交通部门事业费20.6万元,占0.13%;城市维护费137.3万元,占0.88%;城镇青年就业费35.7万元,占0.23%;文教、卫生、科学事业费5030.3万元,占32.12%;其他部门事业费183.5万元,占1.17%;抚恤、社会福利、救济费735万元,占4.69%;行政管理费2197.8万元,占14.04%;专款支出9.2万元,占0.06%;财政价格补贴379.7万元,占2.42%;上解支出4523.8万元,占28.89%;支付中央借资338.6万元,占2.16%;其他支出262.4万元,占1.68%;调整工资应补未补20万元,占0.12%。1949~1985年,预算内累计支出38236.2万元,其中基本建设投资826.4万元,占2.16%;简易建筑费33.5万元,占0.09%;企业挖潜改造资金109.3万元,占0.29%;科技三项费用20.8万元,占0.05%;农、林、水、气象等部门事业费315.8万元,占0.83%;支援农业生产3711万元,占9.7%,;工业交通部门事业费27万元,占0.07%;城市维护费141.6万元,占0.37%;城镇青年就业费212.2万元,占0.55%;文教科学卫生事业费9463.5万元,占24.75%;抚恤、社会福利、救济费1379.6万元,占3.61%;行政管理费6420.4万元,占16.79%;专款支出9.2万元,占0.02%;财政价格补贴379.7万元,占0.99%;调整工资应补未补20万元,占0.05%;上解支出13814万元,占36.13%;支付中央借资338.6万元,占0.89%;其他部门流动资金342.7万元,占0.9%;其他部门事业费183.5万元,占0.48%;其他支出527.4太元,占1.38%。

    部分年度预算内财政支出表
    表25~2
    单位:万元
┏━━━━━━━━━━━━━━━━┯━━━━━━┯━━━━━┯━━━━━━┯━━━━━━┯━━━━━━━┯━━━━━━┯━━━━━━┯━━━━━┯━━━━━━┯━━━━━┓
┃支出项目                        │1950        │1953      │1956        │1959        │1963          │1965        │1974        │1978      │1981        │1985      ┃
┠────────────────┼──────┼─────┼──────┼──────┼───────┼──────┼──────┼─────┼──────┼─────┨
┃基本建设支出                    │  —        │ —       │6.7         │172.7       │0.6           │ —         │20.0        │60.5      │1.1         │ —       ┃
┠────────────────┼──────┼─────┼──────┼──────┼───────┼──────┼──────┼─────┼──────┼─────┨
┃企业挖潜改造资金                │  —        │ —       │ —         │ —         │ —           │—          │ —         │35.0      │ —         │5.6       ┃
┠────────────────┼──────┼─────┼──────┼──────┼───────┼──────┼──────┼─────┼──────┼─────┨
┃简易建筑费                      │  —        │ —       │ —         │ —         │ —           │—          │ —         │13.0      │—          │ —       ┃
┠────────────────┼──────┼─────┼──────┼──────┼───────┼──────┼──────┼─────┼──────┼─────┨
┃科技三项费用                    │  —        │ —       │ —         │ —         │0.2           │1.5         │ —         │2.7       │ —         │  —      ┃
┠────────────────┼──────┼─────┼──────┼──────┼───────┼──────┼──────┼─────┼──────┼─────┨
┃其他部门流动资金                │  —        │ —       │ —         │ —         │1.3           │—          │26.5        │45.0      │3.0         │ —       ┃
┠────────────────┼──────┼─────┼──────┼──────┼───────┼──────┼──────┼─────┼──────┼─────┨
┃农林水气象等部门事业费          │  —        │ —       │ —         │ —         │ —           │—          │ —         │ —       │ —         │150.0     ┃
┠────────────────┼──────┼─────┼──────┼──────┼───────┼──────┼──────┼─────┼──────┼─────┨
┃支援农业生产                    │  —        │4.1       │5.6         │ —         │ —           │—          │221.8       │291.8     │195.3       │59.7      ┃
┠────────────────┼──────┼─────┼──────┼──────┼───────┼──────┼──────┼─────┼──────┼─────┨
┃工业交通部门事业费              │  —        │ —       │ —         │ —         │ —           │ —         │ —         │0.7       │0.6         │3.9       ┃
┠────────────────┼──────┼─────┼──────┼──────┼───────┼──────┼──────┼─────┼──────┼─────┨
┃城市维护费                      │  —        │ —       │ —         │ —         │ —           │—          │ —         │ —       │5.0         │40.5      ┃
┠────────────────┼──────┼─────┼──────┼──────┼───────┼──────┼──────┼─────┼──────┼─────┨
┃城镇青年就业费                  │  —        │ —       │ —         │ —         │ —           │8.1         │34.2        │34.1      │14.7        │4.3       ┃
┠────────────────┼──────┼─────┼──────┼──────┼───────┼──────┼──────┼─────┼──────┼─────┨
┃文教、科学、卫生事业费          │28.2        │49.4      │53.4        │124.7       │ —           │—          │311.4       │457.0     │571.9       │908.4     ┃
┠────────────────┼──────┼─────┼──────┼──────┼───────┼──────┼──────┼─────┼──────┼─────┨
┃抚恤、社会福利、救济费          │  —        │ —       │ —         │ —         │ —           │—          │67.0        │89.9      │88.7        │124.0     ┃
┠────────────────┼──────┼─────┼──────┼──────┼───────┼──────┼──────┼─────┼──────┼─────┨
┃行政管理费                      │34.4        │58.8      │76.5        │80.5        │298.1         │355.8       │114.8       │172.8     │234.1       │332.7     ┃
┠────────────────┼──────┼─────┼──────┼──────┼───────┼──────┼──────┼─────┼──────┼─────┨
┃财政价格补贴                    │  —        │ —       │ —         │ —         │ —           │—          │ —         │ —       │—          │379.7     ┃
┠────────────────┼──────┼─────┼──────┼──────┼───────┼──────┼──────┼─────┼──────┼─────┨
┃上解支出                        │116.4       │197.0     │292.2       │381.2       │406.4         │341.4       │ —         │98.7      │809.3       │805.1     ┃
┠────────────────┼──────┼─────┼──────┼──────┼───────┼──────┼──────┼─────┼──────┼─────┨
┃中央借地方财政款                │  —        │ —       │ —         │ —         │ —           │—          │  —        │—        │236.6       │—        ┃
┠────────────────┼──────┼─────┼──────┼──────┼───────┼──────┼──────┼─────┼──────┼─────┨
┃其他部门事业费                  │  —        │ —       │ —         │ —         │ —           │—          │ —         │ —       │—          │72.8      ┃
┠────────────────┼──────┼─────┼──────┼──────┼───────┼──────┼──────┼─────┼──────┼─────┨
┃其他支出                        │  —        │ —       │1.8         │1.7         │22.7          │0.1         │3.1         │7.6       │48.2        │77.4      ┃
┠────────────────┼──────┼─────┼──────┼──────┼───────┼──────┼──────┼─────┼──────┼─────┨
┃合计                            │179.0       │309.3     │436.2       │760.8       │729.3         │706.9       │798.8       │1308.8    │2218.4      │296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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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算外支出  1949~1957年,预算外共支出331.8万元,其中经济建设投资50.4万元,占15.19%;社会文教科学费147.1万元,占44.33%;支行政管理费49.3万元,占14.86%;其他支出85万元,占5.62%。1958~1965年共支出664.8万元,其中经济建设投资16.2万元,占47.56%;社会文教科学费68.7万元,占10.34%;支行政管理费30.8万元,占4.63%;上解支出62.3万元,占9.37%;其他支出186.8万元,占28.1%。1966~1978年共支出704.5万元,其中经济建设投资358.7万元,占50.92%;社会文教科学费148.8万元,占21.12%,支行政管理费68.9万元,占9.78%;上解支出96.4万元,占13.68%;其他支出31.7万元,占4.5%。1979~1985年共支出1083.3万元,其中经济建设投资653.6万元,占60.33%;社会文教科学费86.9万元,占8.02%;支行政管理费167.9万元,占15.5%;上解支出35.6万元,占3.29%;其他支出139.3万元,占12.86%。1949~1985年,预算外累计支出2784.4万元,其中经济建设投资1378.9万元,占49.52%;社会文教科学费451.5万元,占16.22%;支行政管理费316.9万元,占11.38%;上解支出194.3万元,占6.98%;其他支出442.8万元,占15.9%。
    附  伪县公署收支情况
    一、日军侵占宁阳期间,伪县公署苛捐杂税多如牛毛。除沿袭国民政府征收项目外,还征有庙捐、警备附捐、慈善捐、菜市捐、花生米出口附加捐、教育附加捐、验契注册费、邮包费、土药费等等。1941年收入联银券38.39万元,其中上解省13.52万元,县留24.87万元。田赋附捐是田赋的2倍。1943年,收入联银券172.85万元,是1941年的4.5倍,其中田赋10.96万元,占6.34%;田赋附捐10.96万元,占6.34%;商店捐1132元,占0.06%;杂捐272元,占0.01%;公产房捐2.11万元,占1.22%;屠宰场2520元,占0.14%;家畜市场400元,占0.02%;度量衡检定费200元,占0.01%;以田赋临时附捐为名的各种苛捐杂税147.63万元,占85.41%;其他7382万元,占0.45%。1944年收入联银券274.29万元,是1943年的1.6倍,其中田赋临时附捐是田赋的23.9倍。
    二、1943年,伪县公署预算外支出,上解田赋联银券10.96万元。地方总支出联银券161.89万元,其中伪县公署经费8.76万元,占5.41%;赋税征收处经费1.16万元,占0.72%;“宣传班”经费9396元,占0.58%;厚生所经费5376元,占0.33%;警察所经费17.07万元,占10.54%;警备队经费57.99万元,占35.82%;奴化教育经费15.36万元,占9.49%;伪区公所经费1.88万元,占1.16%;地方预备费10.02万元,占6.19%;其他费4.62万元,占1.85%;另支伪县公署临时费1716元,占0.11%;赋税征收处临时费4480元,占0.28%;祀典费2000元,占0.12%;“宣传班”临时费6600元,占0.41%;警察所临时费1.72万元,占1.06%;警备队临时费6.54万元,占4.04%;奴化教育临时费1.49万元,占0.92%;自治训练费2400元,占0.15%;受训旅费4000元,占0.25%;新民会补助费2.64万元,占1.63%;加俸偿金6.77万元,占4.18%;第二预备金13万元,占8.03%;其他费9.27万元,占5.73%。1944年,除上解外,地方总支出274.29万元,用于军费167.39万元,占年度支出的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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