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商业 境内供销合作事业始于三十年代。1934年,民国县政府合作指导所在农村设生产、消费、信用合作社7处,由县农民贷款所贷款扶持,群众入股集资结合而成。其中乡饮消费合作社属供销商业。1938年初,日军侵占宁阳时解散。
1949年3月,县合作推进社成立,先后在蒋集、乱石、县城南街、大伯集、白马庙、开元寺、石碣集、堽城屯兴办8处供销合作社,入股社员6555人,粮食(股金)2万公斤。1951年,供销合作社发展到19处,遍及各区,供销合作社体系基本形成。1952年,全县合作社合并为12处。社员股金为6.92万元。1954年,按区建社后为1区1社,社员股金为13.62万元。1956年3月,原徂阳县华丰、东庄、南驿3处合作社划归宁阳县,合作社由9处增至12处。购销网点由1949年的1个增加到53个。
1958年9月,供销社并入商业局。1961年9月,恢复县供销社机构。
“文化大革命”中,供销合作商业发展受到影响。1966~1970年,全县供销系统仅增设门店15个,代购代销店55个。
1978年后,市场开放搞活,供销合作社网点向多门类发展。1985年,全县供销合作社共有网点385个。其中,基层供销社12个,公司6个,门市部186个,采购站30个,批发部16个,石油、化肥供应站13个,代购代销店15个,其他网点107个,社员股金123.9万元,贷款2277万元,积累资金2387.3万元,商品零售额4014万元(不包括饮食业)。
合作商业 1956年4月,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结束后组成的私营合作商店(小组)共280户,从业312人。1959~1961年,合作商店(组)大撤大并成为集体商业。1965年共有集体商业7处,其中纯商业3处,饮食业1处,服务业3处。“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过分强调社会主义公有制,忽视集体经济对国民经济的补充和辅助作用,到1976年,全县除由国营企业代管的3处集体网点外,集体商业基本消失。
1978年以后,积极扶持,大力发展集体商业。1979年新增16处。1980年分别在县城和磁窑成立商业综合公司。到年底,从业316人,商业零售额达1238万元。1981年,县劳动部门始在县城和各公社所在地设集体商店(网点),安排待业青年。1983年,商业综合公司、集体商店(网点)共411个,从业1500人,商业零售额1902万元,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12%。1985年,有集体商店585个,从业3580人,商业零售额4122万元(不包括饮食业)。其中,工业部门零售额1284万元。
第二节 集体商业
供销商业 境内供销合作事业始于三十年代。1934年,民国县政府合作指导所在农村设生产、消费、信用合作社7处,由县农民贷款所贷款扶持,群众入股集资结合而成。其中乡饮消费合作社属供销商业。1938年初,日军侵占宁阳时解散。
1949年3月,县合作推进社成立,先后在蒋集、乱石、县城南街、大伯集、白马庙、开元寺、石碣集、堽城屯兴办8处供销合作社,入股社员6555人,粮食(股金)2万公斤。1951年,供销合作社发展到19处,遍及各区,供销合作社体系基本形成。1952年,全县合作社合并为12处。社员股金为6.92万元。1954年,按区建社后为1区1社,社员股金为13.62万元。1956年3月,原徂阳县华丰、东庄、南驿3处合作社划归宁阳县,合作社由9处增至12处。购销网点由1949年的1个增加到53个。
1958年9月,供销社并入商业局。1961年9月,恢复县供销社机构。
“文化大革命”中,供销合作商业发展受到影响。1966~1970年,全县供销系统仅增设门店15个,代购代销店55个。
1978年后,市场开放搞活,供销合作社网点向多门类发展。1985年,全县供销合作社共有网点385个。其中,基层供销社12个,公司6个,门市部186个,采购站30个,批发部16个,石油、化肥供应站13个,代购代销店15个,其他网点107个,社员股金123.9万元,贷款2277万元,积累资金2387.3万元,商品零售额4014万元(不包括饮食业)。
合作商业 1956年4月,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结束后组成的私营合作商店(小组)共280户,从业312人。1959~1961年,合作商店(组)大撤大并成为集体商业。1965年共有集体商业7处,其中纯商业3处,饮食业1处,服务业3处。“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过分强调社会主义公有制,忽视集体经济对国民经济的补充和辅助作用,到1976年,全县除由国营企业代管的3处集体网点外,集体商业基本消失。
1978年以后,积极扶持,大力发展集体商业。1979年新增16处。1980年分别在县城和磁窑成立商业综合公司。到年底,从业316人,商业零售额达1238万元。1981年,县劳动部门始在县城和各公社所在地设集体商店(网点),安排待业青年。1983年,商业综合公司、集体商店(网点)共411个,从业1500人,商业零售额1902万元,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12%。1985年,有集体商店585个,从业3580人,商业零售额4122万元(不包括饮食业)。其中,工业部门零售额128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