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节 工程设计 资料库:宁阳县地情库 章节:宁阳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section/5/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section/5/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section/5/article/451/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section/5/article/451/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建国前,境内无建筑设计机构,一般建筑基本是无图施工。民用及公用建筑多系平房,由建筑工匠根据户主的要求、凭个人经验和技巧建造。富户住宅按照传统的《阳宅大全》宅谱兴建,没有出俗设计。 建国后至七十年代,凡较重大建筑项目均请省、地两级建筑部门代为设计。1984年7月,县建委成立建筑工程设计室,工作伊始,仅能设计2层楼建筑。后逐渐承担设计3层及3层以上住宅楼和办公楼。年设计能力折合为2.3万平方米,实际设计能力每年4万平方米以上,人均年产值超过1万元。至1985年底,设计的楼房有宁阳三中3层教学楼,面积2700平方米;十四中3层教学楼,面积1800平方米;县政府3层宿舍楼,面积1万平方米;电力局4层办公楼及4层宿舍楼,面积9700平方米等。都具有外观新颖、朴素大方、采光合理、宽敞明亮等特点。经上级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均属较好设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