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建设 建国前,全县90%以上的农民居住在草顶土墙的窄房陋室中,房舍低矮阴暗。不少家庭几代同住一室,只有少数地主、富农住有大宅院,房舍讲究,宅基宽阔。1931年,全县平均每户2.1间,人均0.7间,7.5平方米。1938~1943年,人均居住面积仅4~5平方米。1949年人均0.71间,8.5平方米。
建国后,农民生活改善,住房拆旧翻新,但仍以土墙草房为主。因无统一建设规划,改建新建的房屋基向各异、宽窄不同、高低不齐。街道弯曲狭窄。村容村貌改善不大。
1978年后,农房建设由生产大队统一规划。1980年,全县有1.2万户建房3.25万间。1981年,按照统一规划,县政府确定在4个公社8个管理区中的96个大队为农村建房试点单位。
1983~1985年,农房建设每年以5%速度递增。1985年,建筑面积96.31万平方米,85%以上的农户住上新房。人均占有建筑面积20.4平方米,是1949年的2.7倍。土木结构的草房被砖石结构的瓦房取代。大都设计考究,造型新颖,按规划建成排式或列式。
其他建设 建国前,农村公共建设主要有宗祠、寺庙、学校等。
建国初,与一般民房基本相同的行政管理和文教卫生等公共建筑有所发展。1958年后,农村各生产大队陆续兴建办公室,代销店(点)、学校、敬老院、幼儿园、卫生室、图书室、仓库、养猪场等公共设施。六十年代,农村兴建水利建筑物、机井房等,而后,铺路架桥、建礼堂、影剧院、窑场等。1978年后,全县农村普遍改建扩建校舍。一些村庄建起厂房、配电室、安装自来水等。1985年,全县农村有公共设施建筑面积65万平方米。
附 新村选介
张徐村 伏山镇张徐村,原名小张村,南距县城5公里。建国初,是五、六十户的贫穷落后小村。1978年发展到85户,382人。因村内有总面积约30亩的3个大坑,街巷弯曲,农户分散,房舍基向各异,错落不齐。1978年,生产大队制订了改造村庄的建设规划。经7年的努力,街巷纵横,房舍整齐的新村基本建成。
新村初建,首先填平大坑,建起两条长320米的东西路,路宽分别为12米、8米。从南至北垂直延伸巷路有17条,每条长160米,宽5米。两巷中间建纵列式排房,每户长15.5米,宽13.8米,占地213.9平方米。每排9户,每户正房4间,另有配房、门楼。外门走向各户相同,统一取西南门开向巷路。各户正房起脊,门楼为平房,均是砖木结构。
1985年,该村增至120户,530人。总建筑面积8100平方米。公共建筑有村办公室、学校、卫生室、托儿所、机务队,计34间,建筑面积476平方米。架有高压线路,基本满足群众生产、照明用电。另有55马力柴油机和33千瓦发电机各1台,供停电时备用。房前屋后和道路两旁植树1440棵。
张家崖村 位于县城东北22.5公里,宁(阳)磁(窑)公路南线左侧。地处山坡丘陵地带,是比较富庶的中型村庄。1979年制订村庄建设规划后,开始新村建设,拆除分散基向各异的旧房,依村西陵坡岗地形,建横列式东西排房,15户一排,每5户为一单元,街在单元之间。每户长15.5米,宽13.5米,占地209.25平方米,北房4间,南屋及门房各1间,全为砖木结构,青砖红瓦。门房内建有影壁,整个院落严谨对称,气派讲究。至1982年,已建房屋10排,大街3条。中心街1条,宽12米。其余2条各宽8米。各排间建东西街10条,每条路面宽6米,呈梯形斜坡。新村由东至西地势渐高,每排自然形成三部阶形房台。房院建成后架有高压电线,供照明和生产用电。掘水井5眼。各户排水沿东西街顺势流入村东石涧小河。
1983年新村停建,占地5.1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22万平方米。部分户未迁,形成新旧两村明显对比。拆迁户基变成可耕田60亩。
胡西村 位于县城西南10公里。该村原为8个自然村组成,村域大,居住散乱,街巷纵横交错,长短不齐,形成大片空闲非耕地。
1980年,该村党支部按照节约土地,水、田、路、房综合治理的原则,制订新村建设规划。规划实施后,建南北向中心街1条,长862米,宽18米,两侧有14个方形住宅区。每个住宅区间建有东西街6条,每条宽12米,长121米。每方住宅区48户,东西8户一排,南北6户一排,12户为一单元。东西8户间,有3条南北巷分开,巷宽8米。每户东西宽17.2米,南北长18米,面积309.6平方米。建房规格及房屋高度全村统一,自南向北,每户房屋各递增30厘米。每两户一墙之隔,各走东、西门通往街巷或环村路。环村路设在村东和村西,宽12米,各长862米。全村南北长862米,东西宽365.2米,总面积31.48万平方米。比规划前节约耕地120亩。
第二节 农村建设
住房建设 建国前,全县90%以上的农民居住在草顶土墙的窄房陋室中,房舍低矮阴暗。不少家庭几代同住一室,只有少数地主、富农住有大宅院,房舍讲究,宅基宽阔。1931年,全县平均每户2.1间,人均0.7间,7.5平方米。1938~1943年,人均居住面积仅4~5平方米。1949年人均0.71间,8.5平方米。
建国后,农民生活改善,住房拆旧翻新,但仍以土墙草房为主。因无统一建设规划,改建新建的房屋基向各异、宽窄不同、高低不齐。街道弯曲狭窄。村容村貌改善不大。
1978年后,农房建设由生产大队统一规划。1980年,全县有1.2万户建房3.25万间。1981年,按照统一规划,县政府确定在4个公社8个管理区中的96个大队为农村建房试点单位。
1983~1985年,农房建设每年以5%速度递增。1985年,建筑面积96.31万平方米,85%以上的农户住上新房。人均占有建筑面积20.4平方米,是1949年的2.7倍。土木结构的草房被砖石结构的瓦房取代。大都设计考究,造型新颖,按规划建成排式或列式。
其他建设 建国前,农村公共建设主要有宗祠、寺庙、学校等。
建国初,与一般民房基本相同的行政管理和文教卫生等公共建筑有所发展。1958年后,农村各生产大队陆续兴建办公室,代销店(点)、学校、敬老院、幼儿园、卫生室、图书室、仓库、养猪场等公共设施。六十年代,农村兴建水利建筑物、机井房等,而后,铺路架桥、建礼堂、影剧院、窑场等。1978年后,全县农村普遍改建扩建校舍。一些村庄建起厂房、配电室、安装自来水等。1985年,全县农村有公共设施建筑面积65万平方米。
附 新村选介
张徐村 伏山镇张徐村,原名小张村,南距县城5公里。建国初,是五、六十户的贫穷落后小村。1978年发展到85户,382人。因村内有总面积约30亩的3个大坑,街巷弯曲,农户分散,房舍基向各异,错落不齐。1978年,生产大队制订了改造村庄的建设规划。经7年的努力,街巷纵横,房舍整齐的新村基本建成。
新村初建,首先填平大坑,建起两条长320米的东西路,路宽分别为12米、8米。从南至北垂直延伸巷路有17条,每条长160米,宽5米。两巷中间建纵列式排房,每户长15.5米,宽13.8米,占地213.9平方米。每排9户,每户正房4间,另有配房、门楼。外门走向各户相同,统一取西南门开向巷路。各户正房起脊,门楼为平房,均是砖木结构。
1985年,该村增至120户,530人。总建筑面积8100平方米。公共建筑有村办公室、学校、卫生室、托儿所、机务队,计34间,建筑面积476平方米。架有高压线路,基本满足群众生产、照明用电。另有55马力柴油机和33千瓦发电机各1台,供停电时备用。房前屋后和道路两旁植树1440棵。
张家崖村 位于县城东北22.5公里,宁(阳)磁(窑)公路南线左侧。地处山坡丘陵地带,是比较富庶的中型村庄。1979年制订村庄建设规划后,开始新村建设,拆除分散基向各异的旧房,依村西陵坡岗地形,建横列式东西排房,15户一排,每5户为一单元,街在单元之间。每户长15.5米,宽13.5米,占地209.25平方米,北房4间,南屋及门房各1间,全为砖木结构,青砖红瓦。门房内建有影壁,整个院落严谨对称,气派讲究。至1982年,已建房屋10排,大街3条。中心街1条,宽12米。其余2条各宽8米。各排间建东西街10条,每条路面宽6米,呈梯形斜坡。新村由东至西地势渐高,每排自然形成三部阶形房台。房院建成后架有高压电线,供照明和生产用电。掘水井5眼。各户排水沿东西街顺势流入村东石涧小河。
1983年新村停建,占地5.1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22万平方米。部分户未迁,形成新旧两村明显对比。拆迁户基变成可耕田60亩。
胡西村 位于县城西南10公里。该村原为8个自然村组成,村域大,居住散乱,街巷纵横交错,长短不齐,形成大片空闲非耕地。
1980年,该村党支部按照节约土地,水、田、路、房综合治理的原则,制订新村建设规划。规划实施后,建南北向中心街1条,长862米,宽18米,两侧有14个方形住宅区。每个住宅区间建有东西街6条,每条宽12米,长121米。每方住宅区48户,东西8户一排,南北6户一排,12户为一单元。东西8户间,有3条南北巷分开,巷宽8米。每户东西宽17.2米,南北长18米,面积309.6平方米。建房规格及房屋高度全村统一,自南向北,每户房屋各递增30厘米。每两户一墙之隔,各走东、西门通往街巷或环村路。环村路设在村东和村西,宽12米,各长862米。全村南北长862米,东西宽365.2米,总面积31.48万平方米。比规划前节约耕地120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