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 车辆和驾驶员管理 资料库:宁阳县地情库 章节:宁阳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section/5/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section/5/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section/5/article/421/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section/5/article/421/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79年起,县内对车辆和驾驶员管理较前严格,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完善。交通监理部门负责检查和监督车辆的性能、装置及其有关证件,核对和补发行驶牌照,监理车辆保养、维修质量,掌握机动车辆分布与异动情况。每遇车辆不符要求,责令限期处理,否则进行适当罚款;未经检验的车辆,不准行驶。1983~1985年,部分交通监理部门代售机动车小配件,供过往车辆更新补缺。 县交通监理部门,每年以学习班或集训形式,对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和驾驶技术培训。平时办理证照手续,年末进行严格的年检年审,未经审验的驾驶员,不准继续开车。而行驶证、驾驶证未经验审亦视为无效。1984年,交通要道均设置行车警告标志。1984~1985年,共举办驾驶员培训班20期,受训1200人次。审检汽车438辆,拖拉机903台,驾驶员327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