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社队企业建立到1981年,职工收益分配实行“厂评等级、队记工分、厂队结算、回队分配”的办法。同时厂方给职工部分生活补贴。1982年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社办企业开始实行工资制,采用固定工资加奖励、浮动工资、计件工资等形式。1984年区办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514元;村办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274元。1985年乡(镇)办企业职工年工资增为602元;村办企业职工年工资增为340元。联合体企业的用工,除按月领取工资外,还按股分红。
第三节 职工待遇
自社队企业建立到1981年,职工收益分配实行“厂评等级、队记工分、厂队结算、回队分配”的办法。同时厂方给职工部分生活补贴。1982年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社办企业开始实行工资制,采用固定工资加奖励、浮动工资、计件工资等形式。1984年区办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514元;村办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274元。1985年乡(镇)办企业职工年工资增为602元;村办企业职工年工资增为340元。联合体企业的用工,除按月领取工资外,还按股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