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4(明·洪武二十七年)~1918年的500多年中,宁阳县涝灾频繁。大汶河在境内有记载的决口就有11次。1716年(清·康熙五十五年),汶水大涨,诸堤并决,宁阳、汶上、滋阳、济宁均受其害。1730年(雍正八年),“夏大水,石梁口决,周村、堽城、伏山、平陆、泗皋五社,尽为泽国”。1918年汶河决口30余处,仅堽城里一处决口就淹没8个村。从清朝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前,全县性大雨成涝11次,以1920年最大,群众称“黄水年”,河道,水塘漫溢,平原庄稼全被淹。
1949~1985年,境内发生较大涝灾6次,分别为1949、1960、1961、1963、1964、1974年。平均6年一次,每年成灾面积在5万亩以上。最大涝年是1964年,全年降水量1513.3毫米,相当于平均年降水量的2倍以上,一日最大降水量150.2毫米,农业受灾面积30多万亩。1949~1985年成灾面积累计89.95万亩。
第二节 涝灾
1394(明·洪武二十七年)~1918年的500多年中,宁阳县涝灾频繁。大汶河在境内有记载的决口就有11次。1716年(清·康熙五十五年),汶水大涨,诸堤并决,宁阳、汶上、滋阳、济宁均受其害。1730年(雍正八年),“夏大水,石梁口决,周村、堽城、伏山、平陆、泗皋五社,尽为泽国”。1918年汶河决口30余处,仅堽城里一处决口就淹没8个村。从清朝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前,全县性大雨成涝11次,以1920年最大,群众称“黄水年”,河道,水塘漫溢,平原庄稼全被淹。
1949~1985年,境内发生较大涝灾6次,分别为1949、1960、1961、1963、1964、1974年。平均6年一次,每年成灾面积在5万亩以上。最大涝年是1964年,全年降水量1513.3毫米,相当于平均年降水量的2倍以上,一日最大降水量150.2毫米,农业受灾面积30多万亩。1949~1985年成灾面积累计89.95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