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民初,县署设工房。1919年县公署设劝业所。1923~1928年,县公署设建设科,后易名为实业局,10月县公署改称县政府建设局,1934年改为第四科,分管工业。
1947~1955年,县民主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均设工商科。1952年县供销社设生产科,组织和发展手工业生产合作社。1955年6月20日,县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联合社筹备委员会正式成立。1955年8月,县人民委员会设手工业管理科。1956年10月,设工业科。
1957年7月,工业科改为工业局,手工业管理科并入工业局。1958年3月,工业局改为工业交通局,同年9月撤销工业交通局,分设轻工业局、重工业局。1959年撤销轻工局,建手工业管理局。1960年1月,重工业局改为工业局。1962年6月,工业局、手工业管理局并入工业办公室。1964年3月,恢复县手工业管理局。1967年4月,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设工交组。1971年革命委员会成立工业局、供电局。1975年9月撤销工业局,再次分设轻工业局、重工业局。1976年供电局改为电力工业局。
1984年体制改革,撤销轻工业局、重工业局,分设轻工、化工、机械和煤炭四个公司。电力工业局改为电力工业公司。1985年工业机构设置未变。
第一章 机构沿革
清末民初,县署设工房。1919年县公署设劝业所。1923~1928年,县公署设建设科,后易名为实业局,10月县公署改称县政府建设局,1934年改为第四科,分管工业。
1947~1955年,县民主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均设工商科。1952年县供销社设生产科,组织和发展手工业生产合作社。1955年6月20日,县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联合社筹备委员会正式成立。1955年8月,县人民委员会设手工业管理科。1956年10月,设工业科。
1957年7月,工业科改为工业局,手工业管理科并入工业局。1958年3月,工业局改为工业交通局,同年9月撤销工业交通局,分设轻工业局、重工业局。1959年撤销轻工局,建手工业管理局。1960年1月,重工业局改为工业局。1962年6月,工业局、手工业管理局并入工业办公室。1964年3月,恢复县手工业管理局。1967年4月,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设工交组。1971年革命委员会成立工业局、供电局。1975年9月撤销工业局,再次分设轻工业局、重工业局。1976年供电局改为电力工业局。
1984年体制改革,撤销轻工业局、重工业局,分设轻工、化工、机械和煤炭四个公司。电力工业局改为电力工业公司。1985年工业机构设置未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