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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编 林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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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群众素有在宅旁院内植树,在山滩河岸造林的习惯。清末始建桑园苗圃和森林公司。1931年,全县林木241万株。1933年,有枣、柿、梨树5.3万株,年产果品40.25万公斤,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经济收入。1938~1945年日军侵占期间,遭严重破坏。到1949年,仅有残次片林1500亩,幼病树40万株。
建国后,多次开展群众性植树造林活动。1950~1957年累计造林3.85万亩,四旁植树351万株。1958年受“共产风”影响,林木所有权混乱,群众植树造林的积极性被挫伤。1961年,全面贯彻《林业十八条》,“谁栽谁有”,林业生产出现生机。1963年,造林1.8万亩,四旁植树199万株。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把林木确权发证当作资本主义批判,林木管理被废除,乱砍滥伐成风。1973年,全国林业会议后,林业生产形势逐渐好转。1974年掀起农田林网化高潮。1975年全县林木覆盖率7.03%,被评为山东省平原绿化先进县。1978年正式规划桐粮间作。1979年后,贯彻林业生产责任制政策,稳定国家、集体、个人所有权;国营林场实行大包干责任制。1983年,平原绿化形成网、片、带、点相结合的体系。林木覆盖率15.3%,又被评为全国平原绿化先进县。1985年有林地面积23.15万亩,农田林网化达60.04万亩,桐粮间作43.31万亩。木材蓄积总量59.72万立方米,林木覆盖率达20.8%。果园1818处,9.8万亩,并形成1.5万亩的苹果生产基地,5.37万亩的大枣基地和3545亩山楂基地。果品年产量1947.5万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