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方针 县政府制订五年计划,均以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计划及上级下达的标准为依据,结合当地经济形势与前期计划执行情况,由计划部门负责制订。
1949~1952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计划,由各部门按照恢复发展的要求,自行提出或制订。
1953~1957年,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指导方针是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以增加生产,厉行节约,发展工业,繁荣经济为目的,为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做准备。1952年建设科提出《宁阳县1953~1957年粮食生产计划》,扩大耕地面积,增加粮食生产。同年12月,计划统计科根据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修订编制出《宁阳县人民政府1953~1957年国民经济发展规划》。
1958~1962年,第二个五年计划遵照党中央“统筹兼顾、适当安排、增产节约、勤俭建国”的方针,以进行大规模社会主义建设为目的。1957年2~3月,编制农业计划,5~6月编制工业、商业和文教卫生计划。整个计划突出农业县特点,大力发展农业生产。第二个五年计划执行中,开始就受到指导方针的影响,掀起“大跃进”,加之1959~1961年的自然灾害,国民经济受到严重挫折。1961年根据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调整了1962年的经济计划。1963~1965年,贯彻执行“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的总方针,对国民经济继续实行调整。并把这三年作为第二个五年计划向第三个五年计划的过度阶段,调整农业与工业和消费与积累的比例。
1966~1970年,第三个五年计划在三年调整的基础上,继续执行“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的总方针,实行“以粮为纲、多种经营、全面发展”。给社会主义建设提供商品粮、工业原料和副食品。全县奋斗目标定为苦干两年,力争基本改变面貌,四年实现《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规定的生产水平,为尽快把宁阳建成社会主义大农业创造条件。
1971~1975年,第四个五年计划处于“文化大革命”后期,制订国民经济计划仍“以粮为纲”,以农业为中心,强调“在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计划要求1972年粮食产量上《全国农业发展纲要》,亩产250公斤。工农业总产值翻一番。
1976~1980年,第五年五年计划是在“文化大革命”末期制订的,以毛泽东主席“必须在一个不太长的时间内,把我国建成一个传大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指示为指针,仍强调“在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主要奋斗目标:1977年把宁阳建成“大寒式”的县。同时建成12个“大庆式”企业。1980年,初步建成小而全的支农体系,粮、油、生猪、林业超《全国农业发展纲要》,提高出口能力,发展文化、教育、卫生、广播、体事业。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认真总结1958~1976年计划经济的经验教训:农业生产只强调“以粮为纲”,忽视多种经营。25%的生产队年人均现金分配在40元以下,26%的生产队无现金分配;轻工业发展缓慢,只占工业总产值的29.9%。1979年根据党中央国民经济“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确定“决不放松粮食生产,大力发展多种经营和乡镇企业”的指导思想。坚决纠正经济建设上“左”的错误,加快商品经济的发展,提高工业经济效益和轻工业生产能力,调整工业内部结构,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增加智力投资。并调整1980年的经济计划。
1981~1985年,第六个五年计划是在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国民经济调整初见成效的形势下制订的。农业、工业先后推行各种形式的责任制,坚持“改革、开放、搞活”的经济方针,强调农、轻、重按比例发展,按经济规律办事。并力争提前一年完成计划,基本解决人民生活温饱问题。
方法措施 计划制订前,先由县政府提出大体方案,各基层单位草拟方案,后报计划委员会综合平衡,再由县政府主持召开有关部门会议,进行分析论证,摆前期计划执行情况,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执行计划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及实施措施,上下结合,几经反复,逐项落实。
制订计划,一是强调准确,即符合实际;二是强调积极可靠,留有余地。1957年2月,制订第二个五年农业计划时,计划委员会首先派干部到南驿区贤村乡以半月时间作典型调查。同年5月,在确定社会集团购买力和农民购买力时,又抽调力量组成两个工作组,分赴茅庄、望峰、蒋集、爵山、沙河五个农业社和上百农户进行调查,历时月余。1979年在制订1981~1985年的第六个五年工业计划时,计划委员会配合有关部门,直接到煤炭、化工、机械、电力、轻纺等行业的基层生产单位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把计划落实在坚实可靠的群众基础之上。
每个五年计划的制订均提前半年以上,给讨论修订留有充分余地。
第一节 计划制订
指导方针 县政府制订五年计划,均以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计划及上级下达的标准为依据,结合当地经济形势与前期计划执行情况,由计划部门负责制订。
1949~1952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计划,由各部门按照恢复发展的要求,自行提出或制订。
1953~1957年,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指导方针是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以增加生产,厉行节约,发展工业,繁荣经济为目的,为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做准备。1952年建设科提出《宁阳县1953~1957年粮食生产计划》,扩大耕地面积,增加粮食生产。同年12月,计划统计科根据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修订编制出《宁阳县人民政府1953~1957年国民经济发展规划》。
1958~1962年,第二个五年计划遵照党中央“统筹兼顾、适当安排、增产节约、勤俭建国”的方针,以进行大规模社会主义建设为目的。1957年2~3月,编制农业计划,5~6月编制工业、商业和文教卫生计划。整个计划突出农业县特点,大力发展农业生产。第二个五年计划执行中,开始就受到指导方针的影响,掀起“大跃进”,加之1959~1961年的自然灾害,国民经济受到严重挫折。1961年根据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调整了1962年的经济计划。1963~1965年,贯彻执行“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的总方针,对国民经济继续实行调整。并把这三年作为第二个五年计划向第三个五年计划的过度阶段,调整农业与工业和消费与积累的比例。
1966~1970年,第三个五年计划在三年调整的基础上,继续执行“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的总方针,实行“以粮为纲、多种经营、全面发展”。给社会主义建设提供商品粮、工业原料和副食品。全县奋斗目标定为苦干两年,力争基本改变面貌,四年实现《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规定的生产水平,为尽快把宁阳建成社会主义大农业创造条件。
1971~1975年,第四个五年计划处于“文化大革命”后期,制订国民经济计划仍“以粮为纲”,以农业为中心,强调“在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计划要求1972年粮食产量上《全国农业发展纲要》,亩产250公斤。工农业总产值翻一番。
1976~1980年,第五年五年计划是在“文化大革命”末期制订的,以毛泽东主席“必须在一个不太长的时间内,把我国建成一个传大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指示为指针,仍强调“在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主要奋斗目标:1977年把宁阳建成“大寒式”的县。同时建成12个“大庆式”企业。1980年,初步建成小而全的支农体系,粮、油、生猪、林业超《全国农业发展纲要》,提高出口能力,发展文化、教育、卫生、广播、体事业。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认真总结1958~1976年计划经济的经验教训:农业生产只强调“以粮为纲”,忽视多种经营。25%的生产队年人均现金分配在40元以下,26%的生产队无现金分配;轻工业发展缓慢,只占工业总产值的29.9%。1979年根据党中央国民经济“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确定“决不放松粮食生产,大力发展多种经营和乡镇企业”的指导思想。坚决纠正经济建设上“左”的错误,加快商品经济的发展,提高工业经济效益和轻工业生产能力,调整工业内部结构,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增加智力投资。并调整1980年的经济计划。
1981~1985年,第六个五年计划是在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国民经济调整初见成效的形势下制订的。农业、工业先后推行各种形式的责任制,坚持“改革、开放、搞活”的经济方针,强调农、轻、重按比例发展,按经济规律办事。并力争提前一年完成计划,基本解决人民生活温饱问题。
方法措施 计划制订前,先由县政府提出大体方案,各基层单位草拟方案,后报计划委员会综合平衡,再由县政府主持召开有关部门会议,进行分析论证,摆前期计划执行情况,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执行计划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及实施措施,上下结合,几经反复,逐项落实。
制订计划,一是强调准确,即符合实际;二是强调积极可靠,留有余地。1957年2月,制订第二个五年农业计划时,计划委员会首先派干部到南驿区贤村乡以半月时间作典型调查。同年5月,在确定社会集团购买力和农民购买力时,又抽调力量组成两个工作组,分赴茅庄、望峰、蒋集、爵山、沙河五个农业社和上百农户进行调查,历时月余。1979年在制订1981~1985年的第六个五年工业计划时,计划委员会配合有关部门,直接到煤炭、化工、机械、电力、轻纺等行业的基层生产单位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把计划落实在坚实可靠的群众基础之上。
每个五年计划的制订均提前半年以上,给讨论修订留有充分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