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 建国前,华丰煤矿为境内近代工人集中的地方,侵华日军和资本家只顾掠夺煤炭,不管工人生产安全,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设施极少。矿井冒顶、透水、瓦斯爆炸等事故时常发生。1943年夏至1944年春,三次事故死亡108人。
建国后,工人的劳动保护受到政府高度重视。1952年建设工发放安全帽、布垫肩;钳工、锻工有狗皮围腰;木工有白布围裙。
1956年,贯彻执行国务院《工厂安全生产卫生规程》,县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县长任主任,分工副县长任副主任。县劳动科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计划、安全制度,并监督执行。1978年后,增加县劳动局长、工交办公室主任和经济委员会主任兼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下设办公室,加强安全生产的协调工作。各企业主管部门,各厂矿增设安全科,工区、车间和班组有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各厂矿在建厂投产的同时即编制安全生产计划。建筑、钳工、铸造、机械加工、化工、木器、窑业、采煤、粉碎等工种配发工作服、工作防护手套、工作帽、工镜、背带裤、绝缘鞋、绝缘手套、防毒面具。机械传动部分设有防护罩和自动停车、自动停电装置。各厂矿、车间备有安全消防、防暑防寒、防燃防爆设施。煤矿井下设瓦斯检查员、通风管理员。1980年,始实行生产、安全月”制度,每年安全月中,进行安全生产大宣传、大检查,排除事故隐患。1982年3月,建立劳动保护组织,开办劳动保护培训班。1983年,保安煤矿和华丰区煤矿分别创连续3年与4年安全生产纪录,受到山东省和泰安地区有关部门的表彰。
1984年,各厂矿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详细制订安全制度、操作规程,规定各种禁令。县农药厂《动火安全规则》规定:凡需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证。禁火区一级动火,由厂安全办公室、工艺质量科审批;二级动火,由车间主任审批。固定火区要有明显标志。各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酒后不准下井,吸烟不准进入井口,井下不准睡觉;严禁放明炮、糊炮。1985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制订《关于伤亡事故报告规程》。建立劳动保护委员会73个,办培训班505期,培训21215人次。同年对劳动保护工作加强了与行政的配合。劳动局对全县154名司炉工培训发证104人,93台锅炉建卡84台。保安煤矿制订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条款110条,安全生产奖惩条例136条,建立176人的安全网员,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分析和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当年荣获全国安全生产单位称号。
防尘防毒 境内有粉尘、毒气作业点的厂矿,除华丰煤矿、县酒厂、化工厂、农药厂、化肥厂和保安煤矿建立较早外,其他厂矿及乡镇企业建立在七十年代和八十年代初。至1985年,尘毒作业点共225个,其中煤矿25个,轻工15个,化工7个,乡镇企业169个,其他9个。在点职工4941人。各作业点除日常进行安全教育、宣传防救知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不断革新工艺,杜绝尘毒跑、冒、滴、漏外,各主要厂矿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
1966年,县农药厂粉剂农药车间初建,设备落后,严重危害职工健康。1975年改建农药厂时,各尘毒车间均按国家标准,安装处理工艺设备,降低操作环境尘毒含量。每人配戴防毒罩、防毒面具、胶质工作服、氧气呼吸器。自建厂未发生职业病。化工厂凡尘毒车间,开天窗、安通风机、排尘风机。职工配有防护服、工作鞋。不戴工作帽、防毒面具和不配用防毒用具不准进入生产岗位。防尘毒设备不完备,不许作业。化肥厂对防尘防毒实行专管、分管、群管三级管理。锅炉造气作业点装有烟气除尘器,碳化、合成作业点装有废气回收设备。1 983年,经山东省和泰安地区检查,精密封点尘毒泄漏控制在3%以下,达到国内标准。被命名为“无泄漏工厂”。1985年,尘毒点职工232人,均无职业病。
各煤矿,井下有防尘管理员、通风管理员,安设防尘管路。各掘进迎头、采煤工作面、运载点设防尘水池和洒水喷头,无通风防尘设施不准投产。
对各尘毒作业点职工,县劳动局、卫生防疫站、总工会定期联合组织查体,凡职业病人,匀建卡治疗。并建议、协助有关厂矿改善作业环境。至1985年底,各厂矿有粉尘、毒气作业点的职工均得到防治保护。
第一节 劳动安全
生产安全 建国前,华丰煤矿为境内近代工人集中的地方,侵华日军和资本家只顾掠夺煤炭,不管工人生产安全,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设施极少。矿井冒顶、透水、瓦斯爆炸等事故时常发生。1943年夏至1944年春,三次事故死亡108人。
建国后,工人的劳动保护受到政府高度重视。1952年建设工发放安全帽、布垫肩;钳工、锻工有狗皮围腰;木工有白布围裙。
1956年,贯彻执行国务院《工厂安全生产卫生规程》,县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县长任主任,分工副县长任副主任。县劳动科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计划、安全制度,并监督执行。1978年后,增加县劳动局长、工交办公室主任和经济委员会主任兼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下设办公室,加强安全生产的协调工作。各企业主管部门,各厂矿增设安全科,工区、车间和班组有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各厂矿在建厂投产的同时即编制安全生产计划。建筑、钳工、铸造、机械加工、化工、木器、窑业、采煤、粉碎等工种配发工作服、工作防护手套、工作帽、工镜、背带裤、绝缘鞋、绝缘手套、防毒面具。机械传动部分设有防护罩和自动停车、自动停电装置。各厂矿、车间备有安全消防、防暑防寒、防燃防爆设施。煤矿井下设瓦斯检查员、通风管理员。1980年,始实行生产、安全月”制度,每年安全月中,进行安全生产大宣传、大检查,排除事故隐患。1982年3月,建立劳动保护组织,开办劳动保护培训班。1983年,保安煤矿和华丰区煤矿分别创连续3年与4年安全生产纪录,受到山东省和泰安地区有关部门的表彰。
1984年,各厂矿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详细制订安全制度、操作规程,规定各种禁令。县农药厂《动火安全规则》规定:凡需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证。禁火区一级动火,由厂安全办公室、工艺质量科审批;二级动火,由车间主任审批。固定火区要有明显标志。各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酒后不准下井,吸烟不准进入井口,井下不准睡觉;严禁放明炮、糊炮。1985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制订《关于伤亡事故报告规程》。建立劳动保护委员会73个,办培训班505期,培训21215人次。同年对劳动保护工作加强了与行政的配合。劳动局对全县154名司炉工培训发证104人,93台锅炉建卡84台。保安煤矿制订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条款110条,安全生产奖惩条例136条,建立176人的安全网员,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分析和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当年荣获全国安全生产单位称号。
防尘防毒 境内有粉尘、毒气作业点的厂矿,除华丰煤矿、县酒厂、化工厂、农药厂、化肥厂和保安煤矿建立较早外,其他厂矿及乡镇企业建立在七十年代和八十年代初。至1985年,尘毒作业点共225个,其中煤矿25个,轻工15个,化工7个,乡镇企业169个,其他9个。在点职工4941人。各作业点除日常进行安全教育、宣传防救知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不断革新工艺,杜绝尘毒跑、冒、滴、漏外,各主要厂矿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
1966年,县农药厂粉剂农药车间初建,设备落后,严重危害职工健康。1975年改建农药厂时,各尘毒车间均按国家标准,安装处理工艺设备,降低操作环境尘毒含量。每人配戴防毒罩、防毒面具、胶质工作服、氧气呼吸器。自建厂未发生职业病。化工厂凡尘毒车间,开天窗、安通风机、排尘风机。职工配有防护服、工作鞋。不戴工作帽、防毒面具和不配用防毒用具不准进入生产岗位。防尘毒设备不完备,不许作业。化肥厂对防尘防毒实行专管、分管、群管三级管理。锅炉造气作业点装有烟气除尘器,碳化、合成作业点装有废气回收设备。1 983年,经山东省和泰安地区检查,精密封点尘毒泄漏控制在3%以下,达到国内标准。被命名为“无泄漏工厂”。1985年,尘毒点职工232人,均无职业病。
各煤矿,井下有防尘管理员、通风管理员,安设防尘管路。各掘进迎头、采煤工作面、运载点设防尘水池和洒水喷头,无通风防尘设施不准投产。
对各尘毒作业点职工,县劳动局、卫生防疫站、总工会定期联合组织查体,凡职业病人,匀建卡治疗。并建议、协助有关厂矿改善作业环境。至1985年底,各厂矿有粉尘、毒气作业点的职工均得到防治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