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五节 奖惩 资料库:宁阳县地情库 章节:宁阳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section/5/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section/5/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section/5/article/216/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section/5/article/216/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奖励  1953年3月,县直机关干部,按工作成绩,民主评选出二等先进工作者6人,三等先进工作者4人。1954年评选出一等先进工作者20人,二等先进工作者16人,三等先进工作者5人。1955年,6名先进工作者受到县政府的通报表扬,81名先进工作者受到表彰。1963年,全县评选出社会主义建设先进工作者520人,其中干部180人。县委、县人委召开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代表大会,给予表彰奖励。此后,县里又多次召开各种表彰大会。1982年化工厂技术员邹如刚等,对生产优质三聚氢胺有特殊贡献,受到晋升一级工资的奖励。1983年,磁窑派出所民警张树田,在擒获越狱犯的斗争中临危不惧,机智勇敢,亦给予晋升一级工资奖励。
    惩戒  1950~1985年,犯有非正当男女关系错误、违法乱纪、贪污盗窃、腐化堕落、有错误言论和有历史问题的共722人,均给予适当惩处。其中警告21人,记过55人,记大过127人,降级12人,撤职47人,撤职降级11人,开除留用60人,开除172人,其他处分21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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