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四节 整编 资料库:宁阳县地情库 章节:宁阳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section/5/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section/5/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section/5/article/215/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section/5/article/215/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52年,机关干部首次整编。1954年再次整编前,共有干部524名,编余66名。县、区机关分两批精简干部31人,其中21人调往供销合作社,充实集体事业单位。1957年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111名编余人员,精简后予以妥善安置。1958年10月,整编精简干部287名,其中党群系统91人,国家行政机关101人,企事业单位95人,分别按退休、退职、回乡生产(122人)安置。1960年3月,下放机关干部197名。1962年8月,精简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干部386人。其中169人不再由国家支付工资,分别回乡参加生产劳动和转入集体企业工作;仍有国家支付工资的217人中,调入财贸企事业单位77人,文教卫生事业10人,农、林、水系统22人和其他部门10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