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前,无劳动管理机构。
1952年,县人民政府民政科兼管劳动。1956年,县人民委员会设劳动科,配科长1人,副科长1人。1958年3月,撤销劳动科,业务并入计划统计局。1958年9月,设立劳动局。1961年8月,县委设劳动力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劳动局合署办公,负责劳力的精简安置。1961年12月,撤销劳动局,业务并入经济委员会。1964年12月,县委劳力办公室负责全部计划劳动业务。
1966年,县委劳力办公室撤销。1967年3月,县革命委员会计划办公室管理劳动业务。1968年3月~1971年2月,先后由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内务组、计划组管理。1971年3月,县革委会生产指挥部专设劳动组。同年10月,撤销劳动组,设县革命委员会劳动局。1980年4月,劳动局下设劳动服务公司。1981年,县革委劳动局改称宁阳县劳动局。至1985年,机构未变。
第一节 劳动管理机构
建国前,无劳动管理机构。
1952年,县人民政府民政科兼管劳动。1956年,县人民委员会设劳动科,配科长1人,副科长1人。1958年3月,撤销劳动科,业务并入计划统计局。1958年9月,设立劳动局。1961年8月,县委设劳动力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劳动局合署办公,负责劳力的精简安置。1961年12月,撤销劳动局,业务并入经济委员会。1964年12月,县委劳力办公室负责全部计划劳动业务。
1966年,县委劳力办公室撤销。1967年3月,县革命委员会计划办公室管理劳动业务。1968年3月~1971年2月,先后由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内务组、计划组管理。1971年3月,县革委会生产指挥部专设劳动组。同年10月,撤销劳动组,设县革命委员会劳动局。1980年4月,劳动局下设劳动服务公司。1981年,县革委劳动局改称宁阳县劳动局。至1985年,机构未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