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四节 户口管理 资料库:宁阳县地情库 章节:宁阳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section/5/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section/5/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section/5/article/151/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section/5/article/151/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48年冬,公安局在县城进行户口管理试点,实行人口登记,按街道编排门牌号码。1951年上半年,在64个大村进行登记试点。下半年全县推广并实施迁移证制度。1953年登记完毕。 1956年11月,全县48个乡、1个镇、29个县直机关膳食单位,确定由乡文书和司务长掌握公共户口簿和出生、死亡、迁入、迁出四项变动登记簿,建立户口管理制度。 1959年,对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建立卡片,一人两卡,由生产大队、公社或派出所管理。1960年6月建卡完毕。 1982年,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查,实行废卡改簿。在每个单位建两本户籍簿,单位、派出所各存一本。另在每户建一户口册。当某户发生变动时,持户存户口册、单位户口簿到所在地派出所进行对照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