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节 义务兵 资料库:宁阳县地情库 章节:宁阳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section/5/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section/5/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section/5/article/132/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section/5/article/132/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现役  1955年6月,全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集义务兵。广大群众积极支持自己的亲属和子女应征入伍,适龄青年积极报名应征。1958年,开始从高、初中毕业生中选征空军飞行学员。1968年,开始从城镇社会青年和职工中征兵。1973年,开始征集女兵。自1955~1980年,共有踊跃报名参军的251683人。
    预备役  根据《兵役法》的规定,1956年3月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预备役登记。现役士兵服役期满复员回乡后,转为一类预备役,未服现役的18~40岁公民编为二类预备役。至1957年9月,共登记一、二类预备役人员3万余名。
    1957年10月,停止对第二预备役的登记。同时对军转干部实行预备役军官登记。1965年,停止预备役登记工作。
    1981年,对28岁以下的复员退伍军人进行预备役登记。1985年实行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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