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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土匪武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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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7年前,各派武装势力之间战事不息,境内一些散兵、游勇常窃居九山、凤凰山、皋山、鹤山,结伙为匪,持洋枪快炮抢劫财物,牵牛拉马,祸害人民。
1945年日军投降后,土匪张占鳌、耿继武、张培旺、孟昭功、王宪才、刘隆勤、陈德山等先后投入以张子明为团长的“宁(阳)、汶(上)、泰(安)、肥(城)、东(平)自卫总团”。同年冬,中共宁阳县委开展减租、减息、雇佃贫运动。1946年,土匪分成两个队10个突击组,对减租、减息、雇佃贫运动,大肆进行破坏活动。1947年3月,国民党新五军占据宁阳,这些人又充当国民党县大队的连长、区队长,公开镇压革命力量。1948年宁阳最后解放,他们潜入地下活动。1946~1949年,土匪先后逮捕、关押和枪杀区长、农会长、民兵、积极分子、翻身农民7150人。其中被活埋、枪杀、投井、刺死的338人,勒索银元511元和钞票大宗。1948年6月~1949年9月,民主政府先后以政治攻势为主,辅之以军事清剿,大部消灭。
1950年,逃亡到徐州的原“宁、汶、泰、肥、东自卫总团”突击组长耿继武,潜回宁阳六区,以九山、凤凰山为巢穴,建立以周家庄为中心的情报站。网络旧部13人,指派情报员4人,发展25人的外围组织,活动在三、六、七区和九区一带及滋阳、曲阜、泰安等县。连续制造了石碣集、小胡庄、茂义庄、山前村、志强庄等惨案40余起,打死民兵28人。暗杀村长2人,自卫队长1人,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1951年4月,这股土匪全部就歼。
附:日伪武装
伪宁阳县保卫团 1938年7月建立伪县保卫团两个。第一团272人,驻县城;第二团299人,驻夏庄。
伪宁阳县警备大队(伪县大队) 1939年8月,王绍武接任伪县知事后,建立县伪警备大队。王绍武自任大队长,下设9个中队,每队110人,计1000余人。除一中队、特务队、骑兵队驻县城,西疏村、葛石店、堽城屯、大辛庄各1个中队;琵琶山、铺上村、白马庙、蒋家集、徐家营各1个小队。1940年4月,日军又加强基层控制,在各区建伪区中队,每队30人,伪区长任区中队长。日军投降前后,全部被歼灭或投降。
伪自卫团 1941年王绍武从日本受训回来后,推行“保甲制”,建立“自卫团”。先选巩家堂做试点,后推广至全县9个区73个乡镇(共编744个保,6981个甲)。18~50岁男性统为“自卫团”团丁,每乡1000余人。“自卫团”正副团长由乡、镇长兼任。
伪自卫团的武器全是红缨枪、大刀和土炮,逼迫群众日夜轮流站岗放哨。各区、乡、镇敌伪自卫团互相联系,遇有情况,以火为令,见火光增援,此法,王绍武曾亲自预演3次。一次在巩家堂做演习,强迫集中各乡群众1000人。各伪自卫团还以定时传签取得联系,配合日伪军“清剿”抗日武装,镇压人民抗日活动。抗日战争胜利时全部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