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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地主武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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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练 1851年(清·咸丰元年)始办团练。由各地地主强迫20岁以上50岁以下农民为团丁。平时务农操练,为地主防家护身,战时镇压农民反抗。全县8乡各配练总、副练总1人,乡下设社,大社团丁100人,中社50人,小社30人,均配练正、练副各1人。每50名团丁,自备鸟枪10支、长枪25支、短刀15把。所需费用口粮,由地主认捐,或从农户摊敛。
1860年(咸丰十年)夏历九月十八日,捻军攻陷宁阳城,多次占领宁阳。1861年(咸丰十一年),添福庄原广东巡抚黄恩彤奉命在本村督办团练,各村仿效,自制铳枪、火药、大刀,并联村筑堡。全县建五路96堡,与捻军为敌。各团练还将本团住户壮丁、产业登记造册、轮流值更巡逻,镇压农民反抗。
1868年(同治七年),捻军遭镇压,团练渐散。
“抗日”武装 1937年“七.七”事变后,张子明、任润心、李琢卿、朱应宝、陈广桂、王聘三等有实力的地主,以“抗日”“自卫”为名建立各种名目的地主武装计2000余人,自封“司令”、“团长”。宁阳县独立营成立后,地主武装不断向其进攻,妄图吞并。1939年,张子明在一次对日军作战中被俘,其部变为汉奸队;李琢卿被王聘三杀掉,吞并其部;王聘三部被八路军东进支队和宁阳独立营在葛石店消灭;朱应宝部、陈广桂部被独立营击败收编。
其他地主武装先后投降日军。
暗杀团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三区前伏山村地主纪方立(后为张子明部县大队长)招用地主、汉奸、土匪组成“局子”,将该村农救会长纪秋立、会计纪福然、村长朱宗余用枪刺死投入井内。1946年初,雇佃贫运动开始,二区泗店地主张建封,勾结南旺地主柳方庭组织暗杀团,杀害农会干部群众17人。3月,五区桃园地主桑岐善、张振国等组织暗杀武装,活埋了泗皋、大辛、桃园、鹤山村联合会长许孟林,用刀穿伤妇救会长邵××,砍伤武工队员桑长荣、桑秋阳。在减租减息斗争中,农会干部许孟祥、葛建木、殷法才又遭毒手负伤。4月,三区堽城西地主潘殿作联合26名地主分子在肥城县高淤村谋划,组成暗杀团。6月17日,潜回本村,荷枪持刀闯进农会长潘立江和高士金家,打死潘立江、高士金及潘立江家属,劫走财物。
还乡团 抗日战争胜利后,慑于反奸诉苦而逃到国民党统治区的地主分子和伪军政官员,以沈登峰、宁廷渭为首,于1946年4月在徐州成立50余人的“宁阳县同乡会”,该会受“山东省同乡总会”和绥靖区指挥。同乡会成立不久,即改为以张瑶亭为团长,陈寿亭、宁廷渭为副团长的“宁阳县还乡团”。该团归临城徐州办事处指挥,剿杀共产党。同年9月,在兖州集结,潜入宁阳境内,搞反革命活动。10月6日因该团内外矛盾,被国民党宁阳县长张子明解散。
1945年10月29日县城解放,国民党宁阳县书记长张竹泉等逃窜济南,组织“同乡会”,购买枪支,发展会员。至1946年,收罗宁阳流亡地主,土匪300余人组成还乡团。提出对共产党“间(离间)宣(反宣传)杀(暗杀)”的口号。1947年3月,在国民党新五军占据宁阳后,还乡团返回宁阳。其骨干分子孙振英、黄伯武等人成了国民党县大队、区中队的连长、区队长还乡团、土匪、国民党县大队三位一体,公开反攻倒算。4月28日,华东野战军三、六纵队路经宁阳,与宁阳县大队配合收复了宁阳城。下半年土匪张子明又率残部占据宁阳城。1948年6月11日宁阳城再次解放,除部分土匪潜伏九山伺机活动外,大部逃窜或暗藏在民间。至建国初,通过剿匪、镇压反革命,全部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