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家庵、堡头、沈西皋、路家庄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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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家庵遗址
  黄家庵遗址,位于蒋集镇黄家庵村西40米,北濒泉河。黄家庵在县城东北24公里处,添福庄北,北濒大汶河。
  黄家庵遗址是新石器时代至商代的文化遗存聚落址。该遗址为疏松灰土台,俗称“小庵”,高1.5米,面积1132平方米。遗址文化层厚约3米,地表及河旁暴露有丰富的陶器碎片,以漆黑光亮的泥质黑陶为主,泥质灰陶次之,间有夹砂灰褐陶。陶器纹饰有粗绳纹,细绳纹、篮纹、刮纹、附加堆纹和弦纹。在遗址处采集到龙山文化黑陶杯、鼎足,岳石文化黑陶蘑菇状盖钮、器盖,商周时期的鬲足、罐口沿、钵及鬶、豆残片。该遗址的发现,对境内新石器时代至商代的文化延续提供了佐证。2006年12月,被泰安市公布为第二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堡头遗址
  堡头遗址,位于磁窑镇堡头村西,京沪铁路桥西侧,北接大汶河,南为堡头村果园边缘,通堡头村公路东西走向穿过遗址。堡头村在县城东北34公里处,磁窑北,西临京沪铁路。据说,此为齐鲁通道的必经之处。该堡是大汶河南岸的第一堡,故名堡头。
  堡头遗址为大汶口遗址宁阳部分,是大汶口遗址最早发掘地。最初曾称“堡头文化”,后命名为“大汶口文化”。是新石器时代至商周时期的文化遗址,属于古遗址中聚落址类别。现存面积约30万平方米,文化层厚1—6米。
  1959年5月,兴修津浦铁路复线时,在堡头村西暴露出部分遗物,经济南市博物馆鉴定,为一处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同年6—8月,由山东省文物管理处和济南市博物馆主持,发掘墓葬133座,陶窑一座,出土文物1800余件,先后被国内多家博物馆收藏。另有大量动物骨骼。证明该遗址确属一支具有独特风格的原始文化,距今约四、五千年,是大汶口文化最典型、最丰富的遗存。
  其中墓葬形制为长方形竖穴土坟,一般四壁较为整齐,除一座墓葬为南北向外,其余全部为东西向。最大墓长4米多,宽3米多,小的仅1米左右,宽不到半米。
  在133座墓中,128座有人体骨架,单人仰身直肢葬最普遍,亦有侧身葬,偶见有俯身葬和曲肢葬。主要是男女单独埋葬墓。在成对成年男女合葬墓中,为男左女右。其中晚期的一座墓,男性骨骼居正中,女性骨骼则居正穴一侧。
  随葬陶器的墓占发掘墓数的96%。早、中期为手制,晚期出现轮制。器形美观,有鼎、豆、壶、背壶、罐、杯、鬶、尊、盆、瓶、钵、盉、匝、盔等。陶色红、白、灰、黑共存。早期以红陶为主,晚期灰、白、黑陶大量发现,兼有精美的彩陶。
  随葬石骨器,以石器居多。一般制作精细,棱角整齐,通体光滑,刃口锋利。农业生产工具有扁平长方形琢穿或管穿有孔石铲、剖面椭圆形石斧、断面近方形或长方形石锛和石凿、石刀、石矛、石锤、石磨棒、砺石;渔猎工具有骨矛、骨镖、鱼钩、骨镞;纺织和缝纫工具有石纺轮、陶纺轮、骨梭形器、骨针、骨锥、角锥,骨针最长的17.2厘米,最细直径1毫米,且一端有穿线孔;装饰品、雕刻工艺品有白色大理石、翠绿色玉石、绿松石制品、月牙形束发器、象牙梳、臂环、指环、骨牙雕刻物等。一件用绿松石镶嵌的呈三角形骨雕筒,是我国迄今发现最早的绿松石镶嵌工艺品。
  各墓随葬品数量极不平衡,多寡悬殊,质量优劣差别大。少的只有1件简陋器物,多的达180余件,制作精致,质料贵重。个别墓中有极贵重的玉品和象牙制品。男性工具较多,女性有纺轮和装饰品。成对成年男女合葬墓中,随葬品的安置偏于男性一侧。
  在随葬品中,还有数量不等的大量家养猪骨。少的有半个猪头骨,多的达14个完整猪头骨。
  1974年,山东省文物管理处和济南市博物馆发表的《大汶口新石器时代墓葬发掘报告》内称:“堡头遗址的发现,为我国原始社会晚期历史的研究提供了新的重要材料。墓群揭示的材料表明,母权制日益崩溃,父权制度逐步建立,贫富分化,财产私有的迹象已很明显。氏族社会这种新的矛盾出现,透露出一个强烈信号,即建立在财产公有制基础上的氏族社会不可避免的走向瓦解,阶级社会将逐步到来”。
  在堡头遗址发掘的陶窑为马蹄形,门略向西南,有乱石封严,窑鼻以上残碎,顶部距现在地表约1米左右。窑身三分之二在遗址原来地面以下,径1.83米。窑鼻局部残塌,仅存西北一角,上面遗存一些陶器,均为挂红衣的细泥红陶。鼻上有圆形火眼,径0.1米。窑底前低后高,呈斜坡形,正中3条火道,中间1条直通总火道,左右两条回曲为“弓”形,火道与总火道相通。窑膛前有一燃火洞,高0.9米,前宽后窄,洞门高0.5米,宽0.4米。
  堡头遗址距今约4500—6400年,是山东地区继龙山文化发现之后又一重要的发现,揭开了我国黄河下游地区新石器时代文化研究的新篇章。它的发现,不仅将海岱地区的历史由此前已知的龙山文化向前提了1500年,而且对研究中国文明起源有着重大的意义,被称为二十世纪中国百项考古大发现之一。堡头遗址,为新石器时代晚期父系氏族社会的典型文化形态。1982年,国发〔1982〕34号文被公布第二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沈西皋遗址
  沈西皋遗址,位于鹤山乡琵琶山东南,大汶河南岸台地上,南为沈家西皋村。沈家西皋村位于县城西北20公里处,刘家西皋北,东濒大汶河,西临大悲山。因位于大中皋西,以姓氏取名沈家西皋。
  沈西皋遗址是新石器时代至商、周时期文化遗存聚落址。该遗址原为黄西皋遗址,地处丘陵台地,高出大汶河河道六七米,面积约1.4万平万米。距地表2米处可见文化层,文化堆积厚1—5米,灰褐色土质,暴露有灰坑等。该遗址采集有龙山文化黑陶杯、夹砂灰陶鼎足、泥质灰陶纺轮,商周时期夹砂红陶绳纹鬲足、绳纹鬲口、夹砂灰陶绳纹盆口、泥质灰陶豆把等。该遗址的发现,对研究境内龙山文化到商周时期的历史具有重要价值。由于遗址临近大汶河,长年受河水、雨水冲刷,损坏严重。1994年3月,被泰安市公布为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
  路家庄遗址
  路家庄遗址,位于东庄镇路家庄村东北、路家河东岸黄土崖上。路家庄在县城东40公里处,周家泉东南。
  路家庄遗址是新石器时代至商周时期的文化遗存聚落址。该遗址地处台地,其北100米处有路家庄扬水站,西部断崖处有废弃不用的砖窑,遗址中部有生产路蜿蜒通过。遗址面积约3000平方米,距地表0.5米处为文化层,文化堆积厚0.20米,在断崖处暴露文化层、灰土层。在此采集有大汶口文化泥质红陶罐腹、罐口及残石斧,商周时期夹砂灰陶绳纹鬲口、鬲足、泥质灰陶豆盘、弦纹盆口等文化遗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