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迫降华丰日军缴械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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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飞迫降华丰日军缴械遗址
  叶飞迫降华丰日军缴械遗址,体现的是抗日战争即将胜利之时,时任新四军第一纵队司令员的叶飞,分别在东庄镇南故城、磁窑镇东太平、泰安北集坡等三地与日军谈判并实施围堵,迫使日军全部放下武器的史实。
  1945年11月10日,中共中央根据当时形势,任命原苏浙军区副司令员叶飞为新四军第一纵队司令员,率部北进,进驻津浦铁路泰(安)兖(州)段,在鲁南军区警备第八旅及鲁中地方武装配合下,执行“攻兖围泰”的作战计划。
  当时,在宁阳县华丰地区驻扎着的日军华北方面军第十一独立警备队(相当于旅团,队长洼田武二郎少将)拒向新四军缴械。鲁中军区第二军分区在华丰煤矿与日军谈判,但效果不大。为迫日军缴械,叶飞司令员和赖传珠政委、谭启龙副政委等再次研究决定,日军只有把武器全部留下才可去济南。叶飞司令员在宁阳县东庄镇南故城村同日军大队长海野谈判,日军答应留下500支枪、一批子弹和40挺机关枪。虽未完全达到我方要求,但为保护矿区,陈毅、叶飞决定先放日军撤退,准备在途中再次进行拦截。
  1946年1月23日清晨,日军集中部队和几十节车皮的军用物资在离华丰西十几华里的东太平庄附近集结。叶飞当即令一纵二旅将其包围,和日军进行第二次谈判。这次,叶飞派出二旅参谋长冯少白前往。在日军司令部,日旅团长洼田武二郎表示愿意缴出四十几车皮的军用品,并答应留下几门新型炮、若干重机枪和步兵炮。办理完交接手续后,根据陈毅司令员指示,除将几百名伪军扣押外,放走了日军。
  当晚,陈毅司令员命令第一纵队几个旅继续追击敌人,把日军的轻武器全部缴下。1月25日早晨,跟踪追击的第一纵队第二旅的指战员将日军包围在北集坡以南、北大吴以北的洼地。第三旅的七团、八团,早已奉令从泰安南下,挡住敌人前进的道路。叶飞司令员安排冯少白再次与日军谈判,并对日军施以重压,最后日军终于放下了全部武器。
  1月25日,叶飞向陈毅司令员等致电称:“北撤日军再度于泰安南北集坡被劝阻,经谈判的结果,共缴下山炮三门、步枪一千支、重机枪七挺、轻机枪二十八挺、掷弹筒二十个。因日军多方要求,行李无法携带,让汽车十余辆载其北去。”
  此次行动叶飞司令员率领一纵队通过三次与日军谈判,共收缴日军野炮l1门,步兵炮2门,迫击炮3门,掷弹筒47只,重机枪25挺,轻机枪31挺,步马枪800支,各种炮弹30.1万多发,手榴弹4140颗,坦克2辆,汽车37辆,以及通信设施、炸药、被服等大宗军用物资。叶飞三缴日军军械的不凡壮举,在宁阳留下了佳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