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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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鹤山乡,位于县境西北部。北隔大汶河与肥城市相望,西邻汶上县,南通东疏镇,东与伏山镇相邻。2011年底,辖区面积99平方公里,耕地6309公顷,辖46个行政村,居民1.4万户,总人口5.67万人,人均纯收入为7818元。
  鹤山乡西部多山,有大悲山、琵琶山、皋山、杏山、龟山、鹤山等,属山区丘陵,土地瘠薄,贫水。鹤山乡因境内鹤山而得名。鹤山“峰峦秀举、势如飞鹤”,又名麒麟山,远视此山,神似松鹤,主峰为松鹤之首,两侧各有一侧峰对称,与主峰相依偎。皋山北依汶水,群山拱秀,翠柏密布,山巅玉皇庙与其他古建筑浑然一体,在山顶听松涛阵阵、远眺汶水西流,自然景观怡人。北部有大汶河穿行其境,山水相连。琵琶山东的五鸡台,一声鸡鸣,则宁阳、泰安、肥城、东平、汶上五县闻声。北泉河以东地势平坦,土地肥沃,水源丰富,属黄淮海平原农业开发区。村落多建在沿大汶河一带和东部平原。《诗经》中“鹤鸣于九皋,声闻于天”的诗句,为鹤山乡绘就了美妙的画卷。
  据《宁阳县志》记载,乡境汉代属春城侯国故地,明代属西乡,清代属泗皋社。民国时期属第五区,1955年10月,属王卞区鹤山乡,1958年2月撤区并乡后为鹤山乡。1958年9月建立鹤山人民公社,1983年改为鹤山区,原辖6个管理区改为乡。1985年11月撤区并乡,建立鹤山乡、王卞乡,2001年2月,鹤山、王卞合并为鹤山乡。
  颜庙创建于元至元十二年(1275年),1992年6月,被公布为第二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994年春天,我国著名建筑学家郑孝燮对颜庙大殿进行鉴定,确认颜庙大殿是典型的元代建筑,具有极高的文物价值。颜庙西行200米即是颜林,占地100余亩,林中奇树云集,树木苍劲翁郁。有四类珍贵树种,即凤柏(又叫鸟灵柏)、楷树、铁树、红钱榆,皆原皇宫园林珍贵树种。2013年3月,颜庙、颜林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鹤山地灵人杰。宋朝的武进是鹤山沈西皋村人,因对辽作战有功,武进被皇帝封为“灭辽大将军”,并授世袭官禄。武进之子也在军中屡立战功,同被授予“大将军”封号。父子二人精忠报国,被传为佳话。武进父子墓由当时的朝廷赐建,有石狮、石虎、石牛等和御笔亲赐的墓铭,仅牌坊就有三道。位于鹤山乡山洼村北的毕公墓建于金大定年间,碑额篆“察判毕公行事之记”。金代鹤山人毕津曾任金朝察判。今墓地上堆积有残肢、断身石羊、石虎、石人及墓碑碎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