庾公德政颂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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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庾公德政颂碑
  庾公即庾贲,唐代龚邱(今宁阳)县令。庾公德政碑是为庾贲所立的龚邱县令庾公德政颂(并序)碑,由唐代著名书法家李阳冰撰文。唐代后期曾陷入藩镇割据和五代十国的战乱,北宋之后又历经金元统治,关于唐代宁阳的历史资料绝大部分散佚无存,盛唐时宁阳的具体情况已难以找到具体的资料记载。而此碑保存了一份中唐时代宁阳社会经济文化的资料,因此显得尤为珍贵。
  这块珍贵的石碑1300多年来历经浮沉。380多年后的金贞元三年(1155年),宋佑之任龚县令,该碑已不知所踪,四处求访,原碑断坏散亡,仅存一半。宋乃寻访碑文,在邑人彭鼐家得其拓本,使人重刻,此碑重见天日。清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刘蕴亭来任宁阳县令,该碑又已断裂。当时因下半截碑文有数字不合于许氏《说文》,有传说该碑上半截为原碑,下半截是金代补刻。刘蕴亭请教了他的老师——精通金石文字的翁方纲,翁方纲辨正之后,专门写了《庾公德政颂跋》,确认全碑为金代摹刻无误。刘蕴亭于是修复重立此碑。咸丰十年(1860年)庚申之变时,宁阳县署毁于兵火,但立于二堂之前的这块石碑却得以幸免。此碑最后毁于何时,待考。
  该碑原物已不存,但碑文载录于明清《宁阳县志》,并收录于《全唐文》等典籍中。
  在碑阴,还镌有百姓们撰写的颂词:“伟哉贤杰,忠而复烈。化理一城,五府称绝。蝗虫避境,虸蚄自灭。涅而不淄,如霜如雪。”
  碑文受字数和体例限制,未能详述庾贲在任时的事迹和当时县情。但通过简括的文字介绍可以了解庾贲的一些资料。庾贲,字文明,生卒年不详,祖籍颍川人,是一位很有责任感的地方官员。他深知“经国致理,先乎令长”,为官一任就应造福一方。针对安史之乱后社会秩序混乱、人民生活困苦、赋役苛重、土地荒芜的现实,他采取了“崇礼让,省刑罚,纾力役,辟土田,宣慈务宽,训俭示德”等一系列爱民惠政,收到了“齐鲁丕变,井闾咸复”的显著成效,并成功地抗御了一场蝗灾(蝗虫避境,虸蚄自灭)。庾贲本人也在“三载考绩”中获得了“一方归最”的最高评价和上司的高度赞赏,离任时邑老彭滔等35人代表百姓为其树立德政碑。后来庾贲被长期供奉于宁阳文庙名宦祠。明代翰林学士薛瑄《读李阳冰石刻》盛赞该碑:“变化浮云鸟迹非,阳冰石刻尚依稀。鸾翔凤翥形将动,龙绕蛇缠势欲飞。一带才华留琬琰,千年风雨化珠玑。最怜绝妙当时笔,朝野如何可并归。”
  碑文的起草书丹者李阳冰,字少温,祖籍赵郡(今河北省赵县),后迁居云阳(今陕西泾阳),遂称京兆人,为李白族叔。李阳冰与颜真卿交游颇繁,颜氏碑版多由李阳冰篆额。李阳冰在唐代书名极盛,时人曾誉之为“笔虎”、“苍颉后身”,称其为“李斯之后,一人而已”。宋人则称“有唐三百年以篆称者,惟李阳冰独步”。从庾公德政颂(并序)碑文看,李阳冰与庾贲不仅同朝为官,而且情谊深厚。碑文不仅高度赞扬了作为龚邱县令庾公的“德政”,而且概括地描述了中唐时期宁阳社会秩序良好、社会经济发展、社会文化繁荣的情景,再现一代书法家李阳冰的书法才情,具有极高的史料价值和书法艺术价值。
  《庾公德政颂》(并序)
  李阳冰(唐赵郡人)
  荀藐,古之良宰也,榆次碣之。庾公,今之贤百里也,龚邱颂之。姑无□能□□□纪,议者谓庾公之政尤矣。
  公初告群吏曰:“昔孝宣忧元元,以为经国致理先乎令长。乃择郎官、御史出宰县邑。我自任城尉骤居五百石,非才何以当之?誓务整苏疲人,祗若明命。”乃崇礼让,省刑罚,纾力役,辟土田,宣慈务,宽训俭,示德润,作时雨,和为春风。于是齐鲁丕变,井闾咸复,三载考绩,一方归最。都督兼侍御史、清河张公曰:“昌牧伯之贤也。训俗驭官,劝直沮枉。”述职之地类能表之曰:“方诸爽气,日暮更清。比之松筠,岁寒转茂。题以上下之目。出乎群萃之表。”百城千里异声同欢曰:“以伯达之良牧,赏次孙之茂宰,宜矣。”
  公名贲,字文明。其先颍川人,成周之时,世为掌庾,因以命族,公其胄焉。公之考曰钦嗣,为光州别驾;王父曰元汪,为寻阳令;曾王父曰师则,为蜀王文学楷模。继代龟麟接武。
  大历中(肃宗年号),邑老彭滔等三十五人,以公抚柔之大,咸愿刻石褒美,申于元戎,元戎允答。县人以阳冰与公周旋(按:庾贲由任城尉擢龚令,而李白侨寓山东在任城最久,阳冰殆与白同寓,故得与贲周旋也),备详德行,俾之作颂,多愧能文。辞曰:
  于穆庾公,宰字之良。化洽百里,风迁一方。邑老上请,愿言颂德。元戎嘉之,金石迺刻。
  大历五年九月三日建。
  碑阴
  百姓行颂:
  伟哉贤杰,忠而复烈。化理一城,五府称绝。蝗虫避境,虸蚄自灭。涅而不淄,如霜如雪。
  佑之闻龚丘庾公政德碑旧矣,自唐大历五年、岁在庚戌,至今贞元三年乙亥,凡三百八十五年,善□独彰,芳尘孰嗣?而李公之文辞篆字世所贵者。佑之到官之初,首加询访,乃于听事之后粪土中得。其□断坏散亡,仅存其半。嗟青瑶之沉埋,惧磨灭之无日,思欲□完本重刻于石,□□□□□。前邑尉永□□珣君瑞□为寻访,□邑人彭鼐家得蓄藏旧纸本,一以示佑之。详读玩味,颇□愿见,于是砻石,命公□刻。庶乎庾公之德政与夫李公之辞翰为不朽云。
  五月一日。
  承务郎、兖州龚县令林□宋佑之记。征事郎、主簿孙思,忠武校尉、县尉王景俊。
  有唐庾公尝□是邑,当时治绩昭著。而名公李阳冰者,因邑人之请,碑以颂其实。□即刻,亦庶不朽。不期坯坏,□□廿余年,未遑再立,德政不绝如线□。县令宋公下车之初,首□□□。越□年,再勒其碑。岂非□宋公之为治有□于庾公之治邪?不然,何以劝课农桑?奉公竭节,以今较昔而合者,往往皆是欤。儒卿谓庾、宋之治,时虽异而美则同矣。
  邑人乡贡进士□□□,管句、造碑佐史耿□牧。
  作者简介:李阳冰,字仲温,唐赵郡人。李白之从叔,宝应元年为当涂令,白往依之。曾为白序其诗集,官至将作少监。
  《庾公德政颂》跋
  翁方纲
  唐龚丘县令庾公德政颂,李阳冰撰并书。庾公名贲,碑立于大历五年庚戌。至金贞元三年乙亥,县令宋佑之访是碑已断坏,仅存其半,于邑人彭鼐家得旧藏纸本,令工重刻之。今又断裂,而土人遂相传上半是原刻、下半是补刻者,讹也。碑内“■”即“抚”字,“椄”即“接”字,惟“荀”,从“月”出,从“下”曲,上半从“止”,非六义之本义,盖李监之篆不尽合于许氏者如此,此非摹刻之误,亦从事于篆学者所当知也。
  予门人蕴亭刘君来莅兹邑,因书其概以贻之,俾刻诸石,以记昔人遗迹云。
  乾隆癸卯(四十八年)五月一日,北平翁方纲书。
  辛亥(五十六年)仲冬,方纲按试来此再题。(南城王聘珍同来,聘珍因记《说文》“■”即“迁”字,方纲又书。)
  作者简介:翁方纲,别字覃溪,大兴人。进士,曾任山东学政,官至侍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