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伶墓、武进父子墓、尹公墓、张用墓、赵公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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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伶墓
  刘伶墓,位于县城东北20公里,堽城镇刘伶墓村。封土高4—10米,最大直径20米。世传晋刘伶醉死埋于此,刘伶墓村因村西南角有刘伶墓而得名,因呼刘伶墓。
  晋刘伶,字伯伦,沛人,与嵇康、向秀、阮籍、阮咸、山涛、王戎合称“竹林七贤”。曾任建威参军,嗜酒如命,作有《酒德颂》,死后被世人奉为“酒仙”。
  早期立有“刘公之墓”碑,但据《兖州府志》、《宁阳县志》记载证明为刘梁墓。《后汉书·刘梁传》记载:“刘梁,字曼山,一名芩,东平宁阳人也”。经考古调查,墓周围汉代砖瓦碎片散布丰富,应是汉墓。汉光和年间,宁阳有刘梁,官拜尚书郎,后为野王令。古人死后有葬于故土习俗。刘伶墓应是刘梁墓的讹传,有待进一步考证。
  武进父子墓
  武进父子墓,位于鹤山乡黄家西皋村琵琶山之阳。武进,字君光,宋末元初奉符(今宁阳县鹤山乡沈家西皋村)人,因对辽作战有功,被皇帝亲封为“灭辽大将军”,并授世袭官禄。
  据清咸丰元年重修《宁阳县志·茔墓》记载:“元显武将军武进墓,在县西三十里琵琶山前。”该志《武功传》记载:武进,字君光,奉符(奉符即今泰安,武进为今鹤山乡黄家西皋人,元时该地隶泰安)人。至元二十年(1283年)占城之役后,擢承信校尉,佩银符。后升管军千户,佩金牌。
  武进父子墓,由朝廷筹建,坟墓建设约占地百余亩,当时,还有御笔亲赐墓铭,仅牌坊就有三道,为元代诰封显武大将军武进和其子武义将军、征西副元帅武国贞父子之墓。武氏墓封土高大,墓地有石人、石兽等。神道石刻一座,元大德石碑一通。“文化大革命”时封土被平掉,神道石刻被砸毁。1979年,被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尹公墓
  元百户尹公墓,位于伏山镇石梁村,在石梁口南约里许。有石羊二、碑三。其中二碑剥落不能辨一字,惟一碑额篆云“元故百户尹公之墓”。百户,名元,曾祖名宏,祖名聚,父名侃。始于五季梁,迄元,累授武职,聚权寨御寇,乡里赖之。侃为百夫长,从万夫长与蛮军战黄土冈,陷殁。元痛父不仕,既而朝延擢用,屡立战功,拟以下千户,铨用未几殁。碑立于延佑四年孟夏,招讨使撰文,泰安府学教授篆额,学正书丹,姓名皆漫漶不可识。
  张用墓
  元亳州都统张用墓,位于葛石镇葛石店东南五里许。为副使登云迁宁始祖墓。碑剥落不能遍识,惟末“至元年二十八年建立”八字可辨。
  赵公墓
  元元勋赵公墓,位于县城西五里东和村,在副使吴孟祺墓北里许,尚有石兽四、石人二。碑高可三四尺,螭首、龟趺俱已断裂,盖砻其上半而重镌者。东亦赵氏茔,谱碑序云:茔西有先世墓一冢,不可考,碑断文字剥蚀殆尽,止余“至正九年”、“武功元勋”数字云云。至正,乃元顺帝末年建号。是时,元祚将终未闻赵氏有以武功著者,此则不可解也。1979年12月,赵公墓被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