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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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宁阳县药品监督管理局设办公室、监督科、医疗器械科、食品安全科、法制科、财务科、行政科、稽查队8个科室(队)。2003年6月,县药品监督管理局纳入省垂直管理,2004年11月更名为“宁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7年4月,办公地点由宁阳卫生学校迁入县城七贤路1339号新落成的办公楼。是年底,共有工作人员30人,其中行政人员15人,事业人员13人,工勤人员2人。
2003—2007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监督有力,帮扶到位,协调及时,服务周到”的工作方针,强化管理,依法行使辖区内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各环节的监督管理以及食品安全的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查处重大事故,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促进了全县食品医药经济的发展。2003—2004年,连续两次被山东省食品药品管理局授予“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先进集体”;2005年被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联合授予“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规范化执法先进单位”;2005—2006年,两次被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授予“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文明单位”;2007年,被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东省卫生厅联合授予“山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
【食品安全监督】 2005年2月,成立宁阳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行使对全县食品安全综合监督职能;5月,宁阳县被确定为泰安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县,县政府确定在12个单位先行试点;11月7日,县政府在全省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潍坊调度会上作了典型经验介绍,与会领导对宁阳县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2006年4月,宁阳县被确定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省级试点县。县政府成立了食品安全信用综合评价领导小组,制定了食品安全信用评价的原则、指标、方法,对全县食品企业的安全信用进行统一评价,同时完成了12个乡镇食品安全协调机构的组建,成立了乡镇食品安全协调办公室,聘任92名食品安全乡镇协管员和596名村级信息员,形成了县乡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全年共出动行政执法人员2792人次、车辆577台次,检查生产加工企业124家、餐饮业320家、大中超市30处、集贸市场56处、个体经营户980户、屠宰场20处,共查处劣质饮料360瓶、酒1014瓶、病死劣质猪肉590公斤,查处无证照生产经营业户14家,私屠滥宰不法业户16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70家。2007年,检查食品加工企业2700余家,查获假冒伪劣药品价值7万余元,查处无证生产企业3家,处理违规违法人员12人,对60家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经营单位下达了限期整改监督意见。
【药品生产监督】 2003年,泰安市希尔康药用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在八仙桥工业园区内动工兴建,主要生产各种规格的玻璃管和低硼硅玻璃安瓿、西林瓶、口服液瓶,当年就形成生产药用玻璃管2万吨/年、安瓿30亿支/年、小瓶2亿支/年的生产能力。2004年8月,经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专家检查验收,金彩山酒业有限公司取得了《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书;2005年4月19日,取得了“药用乙醇生产批准文号”并正式生产。同年,山东海力实业集团康利尔药用胶囊有限公司落户八仙桥开发区,2007年生产空心胶囊12亿粒。县药监局对以上3家药品生产企业加强监管,多次举办GMP认证工作培训班,使企业得以健康发展,并通过GMP认证。2007年6月,县药监局向山东海力实业集团康利尔药用胶囊有限公司和泰安市希尔康药用玻璃有限公司分别派驻监督员,对企业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等方面提出整改建议15条,并指导企业搞好整改,取得了明显成效。2007年9月8日,《中国医药报》以“不指手画脚,不走马观花,宁阳县派驻监督员受到好评”为题作了典型报道。
【药品经营监管】 2003年,国家允许个体零售企业经营药品,年内经泰安药监局批准办理零售企业47家。至2007年底,全县共有药品经营企业201家,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29家,其中三类17家、二类2家、二类以下110家。五年间,县药监局按照“以监督为中心,以基层为重点”的工作方针,从乡镇职能部门中聘请60名农村药品监督协管员,从行政村中的优秀党员、治保主任、计生主任和妇女主任中选聘567名农村药品监督信息员,并明确相关职责和举报激励政策,完善了药品监管网络。同时,坚持每年开展药品质量大检查,特别对一次性使用的无菌医疗器械和中药材质量及麻醉药品、医用氧气、隐形眼镜、护理液、避孕器械等药品质量进行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4471人次,累计监督检查涉药单位4572个,立案136起,其中申请县人民法院成功强制执行案件3起,罚没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货值8.9万元。
【特殊药品监管】 2007年,县内有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单位17家,有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企业1家。按照《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县药监局建立了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络,对全县有特殊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的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进货、销售、库存、使用的数量与流向,全面实施了网络化管理及动态监控,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总结,监管覆盖面达到了100%。
【药品食品法规宣传】 2003年起,于每年的《药品管理法》颁布纪念日,印制《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等法律法规共计6.2万册(份),发至各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并在全县12个乡镇驻地和农村集市通过现场讲解等形式进行宣传,受教育群众达20多万人次。坚持分期分批组织辖区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至2007的五年间,累计举办各类培训班26期,受训人员达170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