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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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宁阳县国有资产管理局为二级事业单位,隶属于县财政局。2003—2007年,积极探索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将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纳入财政监管之中,建立了一套完善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程序和办法,固定资产处置收入上交县财政或纳入单位预算外资金管理,购买大宗固定资产都要经过政府采购。同时,以构建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认真做好全县企业国有资产统计、产权登记、清产核资、资产处置、资产评估项目的管理等基础性工作。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2003年,完成了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房产租赁情况调查登记。经核实汇总,县直行政事业单位有29户经营房产租赁,年租金额为1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的单位24户,年租金额129.6万元;企业主管部门3户,年租金额3.9万元;自收自支单位2户,年租金额9.8万元;有闲置门头房17.5间。同年,对原种子市场管理委员会的债权、债务进行核实、清理,区别不同情况制定了还款计划,并将种子交易大厅租赁给凌云经贸有限公司与潍坊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建立中百物流配送中心,年租金20万元,租赁期限20年,化解了种子市场管理委员会与各债权人的矛盾。2007年,县委、县政府印发了《宁阳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监督规定(试行)》。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 2003年起,贯彻落实国务院《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办法》,全县企业国有资产管理逐步规范化。2004年,纳入年度统计范围的国有企业有31户。2005年,对规模以上的国有企业实行月报制度,纳入统计范围的国有企业有7户;对宁阳鑫桥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实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与年检制度。2006年,由县国资局出资1亿元成立金财投资公司,专门办理与国家开发银行的贷款事项。五年间,先后对粮食购销公司、新星粮油公司、华瑞饮食服务公司、天马鞋厂、华润纸业、外贸中心、鑫晶阳、空压机厂、食品公司、饮食服务公司、东风商贸公司、百货大楼、中心商场、机电公司、华源物资公司等破产企业资产实行招、拍、挂等办法,进行了处置并将收入上交县财政;对破产企业应付职工费用进行了测算、核实,并由上交县财政收入用来支付相关费用。
【清产核资与评估】 2005年,县国资局对26户县属国有企业(华阳集团及其子公司计有10户)进行清产核资,合计资产总额24.73亿元,负债总额17.27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74.5亿元,其中国有资本享有的所有者权益为5.04亿元。企业申报损失3297万元,中介机构认定2025万元,国资局按政策批准核销损失2003万元。至2006年底,行政事业单位帐面资产总额为19.57亿元,清查数为20.53亿元,增加4.94%;负债与清查数额相同,为7.17亿元;净资产12.4亿元,清查数13.38亿元,增加7.79%。固定资产损失1.78亿元,其中当年已批复单位38个资产损失共计4565.63万元,资产盘盈282.6万元。2007年,实施国务院《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全县176个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资产清查;组织中介机构对行知学校进行专项审计和资产清查。经清查,行知学校资产增加335万元,负债增加1891万元,为县政府盘活资产、合理处置债务、重新启用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五年间,共办理资产评估备案、核准30项,累计评估值5.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