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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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3年,宁阳县物价办公室隶属于宁阳县发展计划局管理,为内设一级行政单位。2004年3月,宁阳县物价办公室与宁阳县发展计划局分设,为局级全额事业单位,人、财、物独立,单独行使政府行政职能,下辖宁阳县物价监督检查所(二级单位)、宁阳县价格认证中心。2007年6月,宁阳县物价办公室更名为宁阳县物价局,内设办公室、价费科、综合科3个科室,下辖单位不变;年底,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共18人。
2003—2007年,坚持依法加强物价管理,全面清理收费项目,核定收费标准,确定收费范围,取得明显成效。特别是2007年春季,针对肉蛋、蔬菜、粮食、油脂等商品的结构性价格上涨,引发的市场价格全面温和上涨的问题,县物价局采取积极措施,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查处乱涨价、乱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为确保全县市场价格总水平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2003—2005年,连续3年被省物价局评为“价格监督检查先进集体”;2005—2006年,先后被省物价局评为“规范价格认证机构”和“省价格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价格管理】 五年间,着重规范了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加强了水、电价格管理和其它行业价格管理。
药品价格管理 2003年,面对“非典”疫情,加强了中药、消毒药品价格管理,对各种配方中药,规定每付最高限价9至12元,口罩(活性炭)每个4至9元,84消毒液、利克消毒液和过氧乙酸每瓶4至22元。中药和中药饮片最高进销差率为7%对政府定价的291种西药和374种中成药进行降价。2004年,对政府定价的24种西药进行降价,对县直2家医疗机构的139种自制药剂进行审价,对县医院、中医院、二院及各乡镇医院等18家医疗和药品经营单位的540种政府定价药品进行审价,对2家医院生产的215个品种剂型的自制剂价格进行年审,同时审核了申请医保药品定点经营的3家单位的价格执行情况。2007年,进一步降低了538种中成药、467种西药及制剂的药品价格。另外,还对车辆消毒每车次收费25至50元作了规定。
水价格管理 2003年,根据城市供水生产成本的变化情况,将城市供水价格分五类定价,即:居民生活用水每立方米1.75元,行政事业单位用水每立方米2.00元,工业用水每立方米2.19元,经营服务用水每立方米2.29元,特种用水每立方米2.89元。2005年,调整了全县污水处理价格,即:居民生活、行政事业单位用水每立方米0.70元,工业用水每立方米0.80元,经营服务及其他用水每立方米0.90元。
电价格管理 2003年,在全县范围内整顿了电价秩序,规范了电价管理,取消了农村电力管理费,停止执行了“差价还息政策”。降低除居民生活用电外三类农村电价,平均每度电降低0.023元,即:农业用电每千瓦时0.65元,非工业普通工业每千瓦时0.77元,工业用电每千瓦时0.87元。每年可减轻农民负担230万元。同时积极申报了金明热电厂的上网电价。2005年,上调了2个小火电厂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平均上调1.85至2分钱,年提价额150余万元。调整电网销售电价,其中:中小化肥生产用电、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不作调整,工业和非居民照明用电价格每千瓦时提高2.72分,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每千瓦时提高2分。2006年,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61分,居民生活用电、非居民照明用电分别提高0.69分和0.74分,其他用电每千瓦时提高3.73分,城乡中小学校教学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电价。将地方电厂上网电价统一调整为每千瓦时0.368元。2007年,实现了全县各类用电同网同价。农村除居民生活用电外,其他各类用电平均每千瓦33时降低0.18元,全年为农民减轻负担600万元。
其他行业价格管理 五年间,五次适时调整了成品油价格。将飞达公司生产的尿素最高出厂限价调整为1725元/吨,最高零售价格调整为1980元/吨;将碳酸氢铵的进销差率调整为5%,批零差率调整为4%。制定了恒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的出租车租价计费标准,即:2公里以内(不足按2公里计)起租价为5元,2公里以外按每公里1.4元的基本租价计收。召开了居民采暖蒸汽销售价格听证会,确定县城居民采暖蒸汽价格即每吨109元。
【收费管理】 2003—2007年,共对274个收费单位的《收费许可证》进行了审验,收费项目2700项,审验收费金额1.7亿元。对审验合格的单位换发新的证件,其中,换发新的《收费许可证》256个、副本312个,新《收费员证》398个。取消收费项目168项,合并行政性事业性收费项目43项,行政性事业性收费项目转经营性收费项目5项。申请市物价局批准了宁阳行知中学、宁阳育才双语学校、宁阳金桥中学3处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2004年,核定了全县高中择校生收费标准,每生三年最高8000元。对义务教育阶段的收费,试行“一费制”标准收费,1至2年级每人每学年平均255元,3至6年级每人每学年平均335元,初中每人每学年平均515元。调整宁阳县实验小学幼儿园收费标准。2007年,免除农村义务教育学杂费,全年共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1249万元。严把“收费许可证”发证关。凡增加企业和农民负担的项目一律不批;对按规定调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或单位变更名称的及时变更或注销;对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实行“缴费登记卡”制度;对出租车收费进行专项清理,其中取消了4项收费,降低了3项收费标准,每年可减轻出租车主负担30万元。同时,还规范了超限运输车辆服务收费,制定了城市补偿绿化费的收费标准,规范了殡仪馆殡葬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编印了《宁阳县常用涉企收费项目和标准汇编》,实行了《涉企收费批准通知书》制度。
【价格监督检查】 2003—2007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坚持“定规则、当裁判、搞服务”的工作原则,强化价格监督检查法规政策宣传,共发放宣传材料1.3万份;加强乡镇价格监督网络建设,成立价格监督站16个,聘请价格监督员585人;开展以价格服务进学校、进医院、进商场、进企业、进农户、进开发区为主要对象的“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共制发涉农、涉企价格等公示牌834块;突出了涉农收费和涉企收费的专项调查,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201件,查处违纪金额940万余元,收缴财政162余万元,退还消费者87万元,受理并查处举报案件97件。
【价格认证工作】 五年间,县价格认证中心坚持以涉案财物价格鉴定为主业,进一步做好刑事、民事、经济、行政等案件的涉案财物价格鉴定工作,累计办结各类价格认证鉴定案件1228件,鉴定金额2562.2万元。同时,分别在伏山、鹤山、东述3个乡镇设立了27个调查点,对玉米、花生和桑蚕成本进行了调查,并写出了调查分析报告,上报省、市物价部门;在全县城乡设置了市场价格监测点,聘请了价格监测员,坚持编写市场价格动态分析报告,及时为上级价格部门了解掌握市场动态提供基础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