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93&A=2&rec=76&run=13

【概况】 宁阳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内设办公室、政治处、行装科、侦监科、公诉科、监所科、反贪局、反渎局、警务科、民行科、控申科、技术科、检察室、预防科、研究室、信息科16个科室。设有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两个正局级单位。2007年底,共有工作人员79人。2003—2007年,检察工作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服务加快发展”这一主题,深入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活动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在这两个活动中,坚持科学发展观,以推进机制改革为动力,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突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强化诉讼监督工作力度,有效地促进各项检察工作的开展。2003年,县检察院被评为泰安市“创人民满意”先进单位,2004年荣获泰安市检察系统集体嘉奖;2005年,被省综治委评为“平安山东建设先进基层单位”;2005—2007年,连续3年荣获泰安市检察系统集体三等功;2005年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公正执法先进单位”,院控申接待室被省院评为“省级文明接待室”;2007年被省文明委评为“省级文明单位”,院控申接待室被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
【反贪污贿赂检察】 2003年,反贪污贿赂检察以办案质量为核心,不断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2007年,立查了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职务犯罪大要案,反贪工作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五年间,共立查贪污贿赂案件82件87人,其中贪污案件24件25人、挪用公款案件45件49人、受贿案件13件13人,共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300余万元。所有案件均能作出有罪判决,保持了自侦案件侦结率、起诉率、有罪判决率3个“百分之百”。在查办职务犯罪的同时,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积极从源头和制度上预防职务犯罪,广泛开展了“三个预防”(系统预防、专项预防、个案预防)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了行贿档案查询系统。2007年,共向各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27份,开展警示教育和预防宣传226次,受教育人数达10万余人,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136次,有效地防范了职务犯罪的发生。
【反渎职侵权检察】 2004年,宪法修正案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依法保护人权成为检察机关新的执法理念。检察机关按照高检院的统一部署,把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权的犯罪案件作为严厉打击的重点,加大查办此类案件的力度。2006年,在深挖窝案串案上狠下功夫,既震慑了犯罪,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促进了公正执法,又拓宽了查办行政执法犯罪的新领域。至2007年五年间,共受理各类渎职侵权案件线索29件,全部进行了初查,从中立案侦查24件30人(其中重大案件2件,特大案件7件),案件均已起诉到法院,并全部作了有罪判决。
【刑事检察】 2003年,刑事检察一方面继续坚持“从重从快”方针,始终保持“严打”斗争高压态势,另一方面严把证据关,加强人权保护,做到不枉不纵,不错不漏,确保案件质量。是年,先后成功地公诉了全省首例隐匿会计资料凭证案,全市首例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案等新罪名案件。特别是组成专案组,运用多媒体等高科技手段,审查起诉了泰安市检察院交办的原泰安市中级法院执行庭庭长王某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一案。2006年,本着“批捕阶段要有起诉意识”的原则,对于取证不到位的个别案件,指导补充证据。五年间,公诉部门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826件1329人,审查起诉各类刑事案件741件1174人;上呈市院40件90人,建议公安机关撤回12件14人,起诉到法院的案件现已判决680件1098人,其中自侦案件均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侦查监督部门共受理各类刑事提请批准逮捕案件474件845人;经审查批准逮捕438件786人,其中重特大犯罪案件108件211人。同时,着眼于减少对抗,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对轻伤害犯罪、过失犯罪、未成年人犯罪等轻微刑事案件,探索适用轻刑化以及非刑罚化和解方式办理案件,其中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57人。还坚持加大追捕案件的工作力度,共追捕各类犯罪嫌疑人53人。
【监所检察】 2004年,以“平安宁阳”建设为契机,投资近万元设立了监外罪犯监控室,制作了宁阳县监外罪犯分布情况的“两表一盘”(电子表、分布图表,沙盘),实现了对宁阳监外罪犯的动态监控。2004年7月,市委政法委在宁阳召开了泰安市监外罪犯监管工作现场会,县检察院在会上介绍了经验。2006年,克服案件案源匮乏、线索隐蔽、办案对象特殊、办案难度大等诸多不利条件,强化“以办案促进监督”的工作思路,先后初查线索6件,立案侦查2件2人,其中一件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另一件移交外地检察院办理。这些案件涉及监管人员涉嫌渎职犯罪、在押人员又犯罪、在押人员检举揭发他人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罪名,填补了宁阳检察院建院以来监所检察部门办案的历史空白。2006年9月,全市监所检察工作现场会在宁阳召开,推广了宁阳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做法。2003—2007年,先后初查线索6件,立案侦查1件1人,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批捕又犯罪17件,起诉又犯罪17件,纠正违法23件,提出检察建议45份。“五类外执人犯”又犯罪率保持在2%以下,为全市最低。
【民事行政检察】 2003—2007年,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积极探索利用检察建议启动在审程序,提出的检察建议均被法院采纳。利用公开听证等方式,做好服判息诉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04年,根据上级检察机关的要求,与县法院会签了《宁阳县人民法院、宁阳县人民检察院关于侵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案件支持起诉的意见》,拓宽了民事行政检察的新领域,为办理此类案件提供了重要依据。是年下半年,县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在听取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汇报时,对该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高度评价。并于2004年9月和2005年7月对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进行了集中视察和评议。市检察院对这一做法非常赞赏,专门组织全市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到宁阳县检察院进行现场观摩。2006年,全方位拓宽民行申诉的案源渠道,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深化民行联络站和民行联络员制度,促使联络站、联络员协助检察机关宣传民行业务,收集民行申诉案件线索,民行检察工作不断深化。同时,加强了对民事行政审判的监督,办案数量稳中有升,办案质量不断提高。2007年,积极拓展民行检察监督领域,尤其是提请抗诉并改判的宁阳县行知学校等27起合同纠纷案件,维护了教师队伍的稳定,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五年间,共受理公民、法人不服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裁判的申诉案件128件,决定立案审查128件,其中提请市院抗诉83件,市院抗诉29件,终止审查9件;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12份,并初查了法官职务犯罪案件1件。
【控告申诉检察】 2003—2007年,坚持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信访案件,按照首办责任制的要求,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分别作出妥善处理,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全县政治和社会稳定。2004年,根据高检、省市院集中处理涉法案件的指示精神,对于涉法信访案件,实行了预测和排查制度和承诺服务制度,加强了初信信访的查办力度。对于“两会”和农村“两委”换届等敏感时期的上访案件,派专人及时予以处理。2005年,紧紧围绕“1%道理与100%满意”的目标追求,认真落实“四心六步”(沟通顺心、真情交心、政策攻心、帮扶暖心;调查摸底、接触交流、甄别定性、制定方案、灵活解决、巩固回访)的接访制度,积极探索控告申诉公开听证制度,未发生一起越级涉检上访案件。同时,建成了设施一流的控申接访大厅、检察长接待室、公开听证室,开通了网上举报,提高了控申工作的科技含量,增强了举报的保密性,有效地保护了举报人的权益。2006年起,对本院业务科室办理的“三不”(不捕、不诉、不立案)案件和其它存在涉检信访可能的案件,实行“提前介入”,跟踪了解,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情况,并做到“四早”(早知道、早安排、早预案、早化解),防患于未然。2007年,健全完善处理涉检信访长效机制,落实检察长按时接访、带案下访、定期巡访等措施,实现了“涉检进京到省零上访”。五年间,共受理各类案件线索284件,接待群众来访356件568人次,其中举报中心初查案件线索130件,转本院自侦部门查处87件,转其他机关处理29件;共安排检察长接待群众来访124次,组织参加法制宣传活动16次。
【诉讼监督】 2004年,经过县检察院立案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3件经济犯罪案件,对报捕的重特大案件的提前介入率达到了100%,并及时帮助公安机关补充固定了关键性证据。在办案中,加强了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严格掌握批捕、起诉标准,所办案件没有出现错捕、错诉,没有无罪判决案件。刑罚执行监督不断创新和规范,监所检察工作力度进一步强化。驻检室与监管大队密切配合,健全了在押人员卫生、财务管理、防疫就医等制度,加强了对看守所内的安全防范措施,积极协助看守所做好在押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五年间,共追捕漏犯53人,立案监督57件60人,纠正漏诉28人。立案监督的案件均作了有罪判决,体现了监督力度,保证了案件质量。
【检察技术】 2003年起,县检察院充分运用先进的科技手段增强办案的科技含量,实现了办案自动化和信息化。2004年上半年,开通了检察专线网、内部电话系统、电子邮件系统和视频会议系统,健全了包括法医、司法会计和视频技术、文检、痕迹检验在内的各类技术检验门类。2005年,县检察院以司法鉴定体制改革为契机,以科技强检为目标,配齐配全了技术检察仪器设备,建成了标准化的法医检验室、文痕检验室、司法会计室、侦查讯问监控室,达到了“一级检察技术室”的标准和要求。是年7月14日,全市检察机关等级化技术室建设现场会在宁阳召开,推广了县检察院加强技术室建设的经验。2006年,建成了“四网合一”(计算机数据网、语音网、监控网、视频网)的信息传输网络中心,形成了集审讯、办公、管理于一体的信息网络可视化管理平台。五年间,共办理各类技术检验案件571件,其中,法医办理文证审查84件,出具文证审查意见书84份;检验鉴定案件91件,出具鉴定书91份;司法会计办理各类案件393件,出具鉴定书393份;办理视听案件62件,出具视听资料62份;文检案件45件,出具鉴定书45份。还结合全省信息化推进工作,配合自侦部门对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录音录像,共用办案区次数190余次,录音录像139件次,刻录光盘182份;录制时间共约2080分钟,进一步规范了同步录音录像的所有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