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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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宁阳县人事局与宁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内设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正局级事业单位)和岗位制考评办公室、军转干办公室、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3个副局级事业单位。局机关设办公室、录用流动科、公务员管理科、教育培训科、工资福利与退离休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共6个科室;县编办设行政机构编制科、事业机构编制科2个科室。2007年,共有工作人员22人。
2003—2007年,完成了县乡党政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实施了人才强县战略,加强了公务员队伍建设,干部任免与培训、录用调配、军转干部安置、毕业生就业、工资福利与退休人员管理等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五年间,共调整副主任科员以下干部859名;招考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11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93人;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48名,随调家属13名。2007年底,宁阳县机关公务员人数为1607人,比2003年增加49人;全县专业技术人员人数为2.43万人,比2003年增加4761人。2003年,县人事局荣获泰安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2006年获山东人事宣传先进单位、泰安市人事系统先进单位、市级文明机关、全市人事调研信息工作目标考核一等奖;2007年荣获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宁阳县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服务经济建设先进单位、机关公文处理先进单位、绩效考核先进单位、平安宁阳建设先进单位。
【机构编制管理】 2003年,全县共登记事业单位368个,其中,事业单位法人117个,非法人事业单位251个。2004年,注销非法人事业单位1个,新登记事业单位法人1个,有368个事业单位年检全部合格。2005年,不再进行“非法人”事业单位登记,全县共登记事业单位法人135个,242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非法人”事业单位被注销证书。2007年,全县事业单位法人126个。
2003年,市政府核定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数额为6621人(高中989人、初中3203人、小学2429人),其中教师5902人(高中847人、初中2835人、小学2220人),教辅人员719人(高中142人、初中368人、小学209人)。2004年,市编办划减全县(县卫生局)行政编制1个,划减全县政法编制3个(县检察院1个、县法院2个),核增全县接收军队转业干部行政编制10人。2005年,市编办批准增加全县政法编制7个(县检察院3个、县法院4个)。2006年,批准增加全县党政机关行政编制8个、政法编制112个(县法院10个、县公安局102个)。
2005年,县政府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和省编办《关于市县政府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颁布《宁阳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将县安全监督管理局更名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将文化体育局由县政府工作部门调整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退出县政府工作部门序列;将县发展计划局改组为县发展和改革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撤销县政府办公室内设的县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其职能划入县发展改革局;将县计划生育局更名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干部状况】 2007年,政府系统干部总数为17331人,其中男性11230人,女性6101人。总数比2003年减少2126人;大专以上文化的占64.95%,比2003年增加14个百分点。2003~2007年,共调整调配政府系统副科级以下各类干部679人。
【公务员招考与管理】 2003—2007年,县乡机关单位共录用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不含公检法系统)113名。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考核80388人次,确定优秀等次11415人,称职等次68436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12人(主要是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未定等次525人次。全县累计受到国家、省政府表彰的先进集体10个、先进个人37名;受市政府表彰的先进集体103个、先进个人1010名;受县政府表彰的先进集体1848个、先进个人3912名。根据《公务员法》《山东省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纪律惩戒有关问题的通知》,五年间惩戒干部39人次,其中警告10人次、记过3人次、记大过4人次、降级2人次、撤职18人次、开除2人。全县共组织培训国家公务员514人次,其中,政治经济理论培训34人,初任培训156人,任职培训194人,专门业务培训98人,更新知识培训32人。
【事业单位人员招考】 2003—2007年,县直事业单位(含乡镇教育、卫生系统)共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93名,其中2004年最少为5人,2007年最多为180人。
【军转干部安置】 2003—2007年,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48人,其中43人被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5人自主择业。
【人才管理工作】 2003年,人才市场迁至县行政服务中心,并建立了档案室,更新了办公设备,完善了各类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2006年1月,创办开通了泰安市第一家县级综合性人事信息网站——“宁阳人事人才网”(http://www.nyrs.gov.cn)。2007年5月,在网站“人才交流”板块基础上,新建宁阳人才网,设立人才资讯、企业招聘、个人求职、人才输出、档案查询、文件下载等版块,方便用人单位和各类人才通过网络发布供求信息,了解人才交流动态。到2007年底,宁阳人才网为40余家企业发布了人才招聘信息,提供就业岗位1000余个,累计有200余人通过网上招聘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协议。
2003—2007年,对成建制组织毕业生实施异地就业进行了新探索。主动与肥城石横特钢厂、上海龙工集团、烟台富士康集团等县外企业联系,积极推荐县内各类人才外出就业,累计向县外企事业单位推荐人才800余人。依托泰安人才网举办了两次网上人才交流会,参与网上招聘单位有70余家,提供职位1114个,网上人才访问达2.5万次。全县有2处企业被国家人事部批准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华阳农药集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有2名博士在站工作,飞达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有1名博士在站工作。截至2007年底,全县已有3名专家被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有2名专家被评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2003—2007年,共举办大型人才交流会和人才招聘专场50多场,到会大中专毕业生1.78万人次,到会县内外企事业单位294家,达成就业意向2856人次,为企业招聘各类人才1823人。
2003—2007年,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共为宁阳县万和会计师事务所、金桥学校、泰安圣奥化工有限公司等22家单位699人办理了单位委托人事代理,为136人办理了个人委托人事代理,解决了用人单位和各类人才的后顾之忧。
2003—2007年,先后引进日本、德国专家到宁阳进行技术交流与业务指导。2004年6月,为泰安泰龙软轴软管厂聘请了日本专家大本安弘先生为其指导轿车天窗设计工作,专家对企业生产设备布局、人员搭配、工艺流程、商品品质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可行性建议和指导性的开发计划。2005年7月,为晟泰汽车配件公司聘请了德国专家钮马克先生进行汽车配件生产技术方面的指导。
【技术职务晋升与聘任】 2003年,全县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共有24个。同年,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化教育系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实行以“学校定编定额制、干部竞聘制、校长职级制、教职工聘约管理制、岗位绩效工资制”为主要内容的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全县有8名校长落聘,其中校长1名、副校长7名;新竞聘上岗校长1名、副校长36名;30名学校中层干部、128名教职工落聘,75名普通教师竞聘为学校中层干部。落聘人员在落聘期间一律不再享受评优、晋职、增资等待遇。2004年,全县进行岗位职务聘任制、辞职制、待岗制等试点,打破“论资排辈”的传统用人模式,形成了能上能下的竞争局面,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了良好环境。2007年,根据《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管理办法》,建立优胜劣态的竞争激励机制,坚持评聘分开、严控岗位、公开竟聘。根据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编在岗人数,按照省市规定的设岗比例,为36个单位测算了高、中级岗位职数限额,核实、调整、审批了专业技术岗位。全面推行“政策公开、条件公开、岗位公开、数额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的六公开制度,重点搞好面上指导和宏观管理,强化聘约管理,加强聘后考核,全面推进双向竞争聘任。全县共有1653人参加了竞争聘任,其中:聘任高级职称204人,落聘57人;聘任中级职称576人,落聘816人;聘任初级职称578人。
2003年初,全县人事考试共有4大类26种。其中,第一类执业资格考试有16种,第二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7种,第三类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1种,第四类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2种。是年,推行由人事部统一组织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2006年,全县卫生系统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由评审改为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2007年,共组织各项考试报名1184人次,办理合格证书818个。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2003年,全县组织3180人进行专业技术人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WTO知识继续教育专题培训。是年,培训专业技术人员7000多人次,并相应办理了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完成了学分审核、登记等工作。2004年,根据各类人才的不同特点,确定培训计划,共培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8000多人次。2005年,以八大继续教育培训基地为载体,按照“学以致用,注重实效,多措并举”的原则,培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5000余人次,并办理了《资格证》和《继续教育证书》。2006年,采取“政策支持、业务指导、严格考核”的措施,充分发挥基地作用,共培训人员6000余人次。2007年,改革培训模式,改进培训内容。在培训课程设置上,围绕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以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创新能力、开发能力、成果转化能力为核心,优选培训内容,大力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围绕农业大县建设现代农业的实际,开展了以农业实用技术新知识,林果生产新技术,畜牧兽医法规及实用技术为内容的农业领域新技术、新知识的培训;针对全国煤矿安全事故频发的实际,对宁阳县主导产业煤炭行业专业技术人员,有针对性的进行了《煤炭安全规程》以及相关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对全县教师进行了以校本教研为内容的培训,推动课堂教学改革,大力开展校本培训。其他各继续教育基地也相继开展了本领域前沿实用知识培训,切实达到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的目的。在培训形式上,采取脱产和自学相结合,专家讲授与看录像相结合,培训者和参训者互动相结合,培训效果由学员和继续教育领导小组评价相结合,改变了传统的继续教育培训方式,提高了参训人员的学习兴趣,收到了很好的培训效果。是年,累计培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5431人次,其中有4753人参加了《科学技术与创新能力》公共科目培训,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率达到90%以上。
【工资福利】 2006年7月,根据鲁政办发〔2006〕108号文件精神,进行公务员工资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改革。公务员基本工资结构由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四项构成简化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两项构成。增设级别和调整职务级别对应关系。将公务员对应的级别数由现行15个增加到27个,各职务对应的级别数相应增加。结合公务员基本工资结构的变动,相应调整公务员正常晋升工资的办法。累计两年和五年年度考核合格,可以晋升一个级别工资档次和级别工资等级。公务员按套改办法确定级别后,自2007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凡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并达到级别工资套改表规定年限的,可从达到规定年限当年的1月1日起晋升一个级别。实行级别与工资等待遇挂钩,以及对县乡党政主要领导实行工资政策倾斜。机关工勤人员现行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岗位工资、奖金3项简化为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和岗位工资2项。普通工人基本工资由现行岗位工资、奖金2项构成简化为岗位工资1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绩效工资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特岗补贴四部分,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级,管理岗位分为10级,工勤技能岗位分为5级;薪级工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设置65个薪级,对工人设置40个薪级。在基本工资外设置绩效工资,主要是加大事业单位搞活内部分配的力度,增强工资的激励功能。实行新的工资分类管理办法,适应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对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根据单位类型不同实行工资分类管理。各类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执行国家统一的政策和标准,绩效工资实行不同的管理办法。完善工资正常调整机制,事业单位的工资在运行机制上与机关彻底脱钩,将两年晋升一档工资改为每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2006年6月30日前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和到达离退休年龄(按规定经组织批准留任的除外)的人员,按本人计发离退休费的职务,从2006年7月1日起按规定标准增加离退休费。离休人员按适当高于同职务在职人员平均增资额增加离休费,退休人员按各职务层次的具体数额增加退休费。2006年7月1日后离休的人员,按本人离休前的基本工资全额计发离休费;退休的人员按本人退休前基本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退休费(如:工作年限满三十五年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此次工资改革,2007年5月开始实施,是年10月底调整完成。
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工资,按照鲁政办发〔2006〕108号规定确定。期满后,根据其担任的行政职务或专业技术职务,按照鲁政办发〔2006〕108号文件规定确定定级工资。调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由调入单位按其新任职务、工作年限、任职年限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水平重新确定。
死亡抚恤标准,根据民发〔2007〕64号文件规定,按基本工资发放。计发标准:烈士发80个月,因公牺牲者发40个月,病故者发20个月。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补助对象:父、夫年满60周岁,无固定收入者;母、妻年满50周岁,无固定收入者;子女不满16周岁或年满16周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者;弟、妹不满16周岁或年满16周岁尚在普通中学学者。死者因公牺牲并被授予烈士称号的提高50%,离休人员的的遗属提高30%,因公死亡的遗属以及孤独单身的遗属提高20%。
【退休干部待遇】 2003—2007年,共办理退休干部(工人)手续1357人,无离休人员。退休干部待遇:①公务员,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70%计发。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70%计发。③机关技术工人、普通工人,退休费分别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之和、岗位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70%计发。④对于安家建房补助规定,退休后易地安家的,由原单位一次发给150元的安家补助费,由大中城市到农村安家的发300元安家补助费。回农村安置,家中有私房需要修缮的补助1500元;回农村安置,必须扩建和新建房的补助4500元。夫妻双方都已退休、双方都要求回农村安置的,其安家、建房补助费,由双方单位分别发给;夫妻双方一方已退休、要求到农村安置、另一方在职的,暂不发给,待在职的一方退休后到农村安置时,分别按退休当时的规定办理;夫妻双方一方要求在城镇安置、一方要求到农村安置的,不发给安家、建房补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