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窑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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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区人口】 磁窑镇因古磁窑遗址得名。位于县境东部,镇政府驻地距宁阳县城34公里。镇境北隔大汶河与泰安市岱岳区相望,南接曲阜市,东连华丰镇,西部自北向南为蒋集镇、葛石镇,总面积129平方公里。2007年底,辖行政村81个(自然村102个),有2.69万户,9.44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59‰。

【经济发展状况】 2007年,全镇实现农业总产值3.57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546元,农业机械总动力9.58万千瓦,分别比2003年增加1.23亿元、1340元、-0.83万千瓦;全镇实现规模工业增加值1.34亿元,实现工业税金2110万元,完成民营经济税收1904万元,分别比2003年增加1.16亿元、1718万元、1259万元;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10亿元,比2003年增加2.52亿元;全镇财政总收入3174万元,比2003年增加1393万元。有集贸市场9处,年交易额2.1亿,为社会商品零售额的33%。
农村经济 五年间,坚持培植农业主导产业,共发展生姜2万亩、绿化苗木1600亩、经济林500亩、丰产林2000亩,完成优质小麦基地项目建设任务;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完成石马等22个水库、塘坝除险加固工程;发展各类农村经济合作组织32个。2007年,全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7900公顷,总产4.43万吨;瓜菜1459公顷,总产5.7万吨;棉花18.6公顷,总产16吨。全年造林面积120公顷,森林覆盖率达29%,林果总产2451吨。全镇大牲畜存栏3763头,猪存栏3.5万头,羊存栏2.43万只,家禽存栏38万只。水产品总量118吨。全年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3.57亿元。其中,种植业产值达到2.09亿元,林业产值1533万元,畜牧业总产值8037万元,渔业总产值47万元。
工业经济 至2007年,先后利用产业、资源、区位交通等优势,共引进项目137个,其中亿元以上的项目3个,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5个,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22个,累计到位资金11.32亿元。注重发展高新科技项目,先后引进威海同泰集团总投资6000万元的土工布及辅助材料项目,总投资1.35亿元的泰安林海科技项目。五年间,全镇累计实现工业增加值4.6亿元,利税3.6亿元。坚持引导帮扶民营企业调整结构,通过联合、参股、技改等形式,追加投资,扩张总量,共发展民营规模企业9家、私营企业110家、个体工商业户860家。其中,2007年新发展规模企业2家、私营企业38家,个体工商业户236家,实现个体私营企业产值28.3亿元,利税3.64亿元。
【社会发展状况】 2007年,全镇有中小学15处,在校学生5609人,适龄儿童入学率100%。有医院2处,医务技术人员307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13万户、6.7万人。有敬老院1处,在院老人220人。每百人拥有电话17.8部。家用小汽车1017辆。通自来水1.91万户,占总户数的89.5%。有线电视入村率70%、入户率18%,通电、通电话、通公路率为行政村总数的100%。
至2007年,共投资2000多万元,建设了磁窑实验小学、枣庄完小等6座教学楼。建有初级中学2处、小学13处、幼儿园16处,为“泰安市教育强乡镇”。全镇群众文化生活日趋活跃,文化大院、文化街道、文化广场建设有新发展,10个村建起老年活动室。镇境内有医院2处,村级卫生室46个,乡村医生142人;新建、改建卫生室42个,改厕1050户。是年,获“省级卫生先进乡镇”称号。
【小城镇建设】 五年间,不断加大对城乡建设的投资力度,镇驻地面积扩大至4.8平方公里,“四纵四横”的发展格局已基本形成,为山东省小城镇建设“百新工程”试点镇、省级中心镇、泰安市总体规划三级城市。至2007年,用于城镇建设的资金累计1.12亿元,先后对蒙馆路沿线进行了绿化,新建绿化组团213个,栽植行道树1.32万棵,新增绿化面积8.46万平方米;对府前街、车站街、文化路进行了综合改造,车站街修筑混凝土副道1万平方米,府前街铺设人行道2.52万平方米,文化路铺设人行道1万平方米,共铺设路沿石2万米,清理、维修下水道1.62万米。投资4000多万元,完成了104国道东线海子河大桥建设工程;投资40万元,完成了高家村至宿家庄扶贫道路2公里。驻地的南村、东村对各自村内的主要道路进行硬化,并投资150万元,实施了镇驻地亮化工程;主次供水管网健全,日供水能力5000立方米,自来水覆盖率已达90%。投资600多万元,对电力系统、通信系统进行改造,由多线变一线,消除了街道“蜘蛛网”。完成了二十中综合楼、宁阳二中餐厅楼、公路局办公楼、地税局办公楼、华龙水业办公楼、移动公司办公楼、中心幼儿园教学楼、宁阳二院综合楼、中石化加油站等公共设施建设项目,开发居民楼46栋,增加居住面积15万平方米。
“村村通”工程涉及35个村,硬化道路130公里,受益人口4.5万人。组织专业施工队建设沼气池1500个,居全县第一。
【张金英建言国家能源立法获“个人优秀建言奖”称号】 张金英,磁窑镇后李村人,现年70岁,退休职工。早在1958年4月15日,他在《人民日报》上看到毛主席在视察武汉科技展览时说:“沼气好,要大力发展”。从那时起,买书、学习、试验沼气成了他的主业。上世纪90年代,他在自家院子里建成第一个沼气池。在他的带动下,至2007年底,后李村和附近村建成沼气池200多个。2006年4月,张金英看到国家起草的《能源法》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意见。他利用半年多时间,走村串户广泛调查,完成调查问卷,寄往北京。2007年11月16日,张金英收到国家能源办寄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征求意见稿的信函,希望他提出具体意见。张金英毫不犹豫地提出了9条修改建议。如他建议:《能源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推动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应在文字中加上“化废为能”(重点指农村农作物的桔杆)表述;第三章《能源战略与规划》第二十四条,“农村能源等专题规划”,应表述为“农作物桔杆和养殖废物”;第四章《能源开发与加工转换》第二十四条应修改为,“农村农作物桔杆是能源,不可随意燃烧,养殖业废物是沼气的最后原料,应该变废为能”等。是月27日,张金英被邀请到北京出席《能源法》征求公众意见座谈会暨调查问卷活动表彰会。与会公众代表共10人,张金英被授于“个人优秀建言奖”的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