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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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宁阳县地方税务局内设办公室、人事政工科、计统财务科、政策法规科、征收管理科、信息管理科、监察室7个科室;下辖城关、磁窑、华丰、东庄、堽城、葛石、伏山、鹤山、东疏9个二级分局;直属地税稽查局,为二级单位。2007年,全局共有干部职工105人。
2003—2007年,全县地方税收收入稳步增加。2007年,共管理各类企业和个体业户7832户,实现地税收入2.74亿元,是2003年的2.6倍,比上年增长21.73%。县地税局曾连续五年被县委、县政府荣记“集体三等功”;2003年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2004年被省地税局授予“六好基层单位”,被泰安市委授予“五个好部门”;2005年被国家人事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授予“全国税务系统先进单位”;2006年,被省地税局授予“管理年活动先进单位”。2007年,荣获“全省地税系统先进集体”和省地税系统“信息化建设应用年活动先进单位”等称号。
【地税征管】 2003—2007年,在税收征管中:①推行目标管理。每年年初将税款征收指标予以量化,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考核,使税款征收实现了规范化控制、动态化管理和持续化改进。②构建重点税源分级监控体系。根据税源构成,对年纳税额10万元以上、5至10万元和5万元以下的重点企业,实行一、二、三级监控,将占全县地税收入84%的重点税源严格掌握,取得了税收工作的主动权。③建立片区管理责任制。以县局、分局、片区为单位,划分责任区54个,明确片区责任人67人。同时,强化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相互促进的“链式”岗责控制机制。④建立多元化申报征收格局。积极推行“双委托”“委托代征”和“E税通”网上报税系统,全县7113家个体双定业户全部通过“双委托”申报纳税,487户企业实行“E税通”网络报税,26户企业委托金融部门代征,206户实行核定征收。⑤落实首问负责制、政策告知制和办税公开等多项服务措施,开通了12366咨询热线、综合服务网站,实现了“统一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和“服务零距离、流程零障碍、质量零差错、办税零投诉”的“四零”服务格局。
【地税稽查】 2003—2007年,按照“规范统一、整体协调、实用易行、监督制约”的原则,进一步强化稽查职能,税收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促进诚信纳税、依法缴税;进一步规范内部工作机制,建立科学的选案指标,坚持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分离”制度,增强稽查打击涉税违法行为的针对性和准确性;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健全完善统一调度和廉洁高效的交叉稽查工作模式,做到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重点稽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降低了稽查成本,提高了稽查效能,发挥了稽查部门的职能作用。全县偷税案件的处罚面达100%,稽查补税款入库率95%以上。五年间,共稽查户数398户,查处税款1197万元,查结入库1197万元。
【地税信息化建设】 2003—2007年,县地税局率先在泰安市实现了数据集中处理,建成了省、市、县、乡四级互通的局域网,全局达到人均一台微机,实现了县级数据集中处理和省级数据大集中和微机征管现代化;率先在泰安市推行了会计电算化,将税收计会统纳入微机管理,取消手工账和基层会计,实现了微机管户和微机开票两个100%。自主开发了《重点税源监控与分析管理信息系统》《重大建设项目地方税收管理监控系统》《票税比对管理系统》等应用软件,率先应用了国家税务总局推广的稽查软件系统。行政办公、公文处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全部实现网上运行,全面提高了工作效率。
【地税队伍建设】 2003—2007年,实施地税队伍“培强、促弱、递进”教育培训工程,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20余期,培训人员800人次,年人均受训日达到17天;组织业务考试39期,参考人员650人次,其中有11人进入省局人才库。同时,坚持完善激励机制,全面实行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和干部聘任制,调动了全员工作积极性。加强廉政建设,实施社会监督,先后建立了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制度、廉政监督卡制度、两权监督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对基层单位经费实行“零户控管”,年均节约资金约50万元;全面推行工作纪律“十公开”,并在社会各界聘请义务监督员15名,建立了与县纪检监察部门定期联系、走访制度,形成了全方位内外部监督体系,五年间全系统未发生一起违法违纪案件。2007年,班子成员考核测评均达到优秀等级,群众满意率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