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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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税征收管理】 2003年,暂停征收公益事业金,并全部取消农业特产税,改征农业税。全县涉及农业特产税政策调整的村共计97个,可改征农业税45万元。通过费改税,是年,全县实现农业税收4106万元,附加1642万元,农民直接减负2282万元,人均33.01元,减负率26.87%。2004年,农业税税率由6%调整为3%,并相应降低农业税附加。全县农业税实征2110万元、附加844万元,比上年减少2794.5万元、减负率为48.6%;2005年,农业税税率由3%调整为1%,并再次相应降低农业税附加,农民负担进一步减轻。是年,全县农业税实征553万元、附加211万元,比上年减少2190万元、减负率为74.1%。2006年,农业税全部取消,农民直接减负7520万元。农村税费改革后,县财政局积极对上争取农村税费改革资金7811万元,并全部转移支付到乡村,确保了乡村机构的正常运转。
2004年4月,县政府向市政府上报《宁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宁阳县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请示》,重新调整界定了城区及镇驻地、茅庄工矿区的范围,并进一步调整确定了土地等级和税额标准。2007年8月,在原标准上提高一倍,规定县城按一等土地4.8元/平方米,镇驻地、工矿区按2.4元/平方米的单位税额标准执行。
【行政事业财务管理】 行政事业财务管理主要分文教财务和行政政法财务两项管理。其中,文教财务管理具体内容为10项,行政政法财务管理内容为3项。
文教财务管理 ①预算单位财务管理体制改革。2005年1月起,将县广播局所属全额管理的广播电台和差额补助的差转台人员改为自收自支,其工资和单位经费由县广播局从返还的预算外收费中解决,对单位收费不再调控,直至2007年10月恢复单位原财务管理体制;将计生局原在行政管理费列支的行政人员改为在计生事业费列支;计生培训中心人员原由财政统发工资改为自收自支管理。②乡镇教师工资县级统筹发放。按照“以县为主”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有关规定,自2005年7月起全面落实乡镇教师工资县级统筹,乡镇教师工资和养老保险列入县级预算,由县财政统一发放和集中缴纳,确保了乡镇在职及离退休教师工资、离退休费的按月及时足额发放,并且逐步提高工资发放标准,缩小县乡差距。2004年7月,及时兑现乡镇教师人均180元的增资政策。2006年5月,对乡镇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发放5%的住房补贴。2007年7月,乡镇教师住房补贴由5%提高到15%;12月,乡镇教师住房补贴执行35%,基本实现县乡统一标准发放教师工资。③乡镇中小学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实行县乡两级分担机制。2005年起,对农村中小学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实行县乡分担机制,县乡按6:4比例分担。2005年,按照中学生均40元、小学生均30元的标准,县财政分担115万元、乡镇分担76.7万元。2006年,分担比例和生均标准不变,县财政分担114.9万元、乡镇分担76.6万元。④“两免一补”政策。2005年,对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实行免杂费、免课本费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是年,共拨付“两免一补”资金108.5元万。2006年,拨付“两免一补”资金217万元。2007年,随着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的实施,“两免一补”政策调整为“一免一补”,即免除课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是年,共拨付“一免一补”资金78万元。⑤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2007年1月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改革内容: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继续对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等。2007年,县财政共安排改革所需经费1928万元;针对学生辍学返校、学生回流安置等情况,筹集资金30万元,设立了“义务教育阶段回流学生保障基金”。⑥贫困大学生救助基金。2006年起,设立“贫困大学生救助基金”,在县机关会计核算中心开设专户,制定了救助基金管理办法,救助标准分为2000元、3000元、4000元三个档次。2006年,为100名贫困大学生发放首批救助资金29.5万元;2007年,为102名贫困大学生发放救助金31万元。⑦普通高中和职业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政府资助政策。2007年,普通高中设立政府助学金,按不低于在校生8%的比例,平均每人每年补助1000元,具体可分为500元、1000元、1500元三个档次。2007年,全县拨付资金77万元,资助普通高中困难学生1543人;拨付资金166.8万元,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224人。⑧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2005年,宁阳县被列为“全省第二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辅助试点县”,对符合条件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每人每月发放奖励辅助金50元。2005—2007年,县财政累计为符合条件的4800人次,发放奖励扶助金143.78万元。⑨农村文化建设。2007年11月,正式启动了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农村电影“2131”工程)。对放映单位,政府给予补贴,即胶片电影每场次政府补贴130元,数字电影每场次政府补贴200元。2007年,县财政拨付补贴资金9.76万元,共在全县340个行政村放映公益电影680场,覆盖全县60%的行政村。同时,拨付资金48万元,以县图书馆为依托,建成了“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宁阳支中心”。⑩科普知识村村通工程建设。2005年,县财政拨付部分启动资金,通过市场化运作,吸引部分企业和县直部门投资26万元,推动“科普知识村村通”工程建设。
行政政法财务管理 ①司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2005—2007年,先后对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实行“收支脱钩,全额保障”的经费保障体制,人均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分别核定为每人每年1.2万元、2万元、2万元。②清理整顿着装。2004年7月,全面开展清理整顿着装工作。全县涉及整顿着装的单位共计16个,整顿着装人数995人,其中,未经国务院批准着装的部门11个、人数675人,收回制式标志418套;经国务院批准着装的部门5个、人数143人;仿制穿着制式服装的单位2个、29人,收回制式标志29件。③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2006年,全面落实配套资金,加大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力度,至年底,累计投资264.5万元的40个行政村的活动场所建设工程,全部竣工并交付使用。
【企业财务管理】 2003年,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了政府信用合作贷款协议,贷款1920万元用于农村公路改造。积极争取外国政府贷款项目资金,2005年县医疗集团利用北欧投资银行贷款购置医疗设备项目正式实施。2007年,组织做好利用亚行贷款建设畜禽养殖小区等项目申报工作。2003年,宁阳鑫桥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纳入财政季报和决算管理。2005年,民营规模企业开始纳入财政月报和决算管理,至2007年纳入财务管理的有国有出资企业20户、集体企业14户、非国有出资企业15户、地方金融企业2户、外商投资企业20户。2005,做好省属企业新矿集团华丰小学的人数清理、资产清查、帐务核对、资金上报等移交工作,确定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移交学校经费每年的补助基数为487.23万元。2006年,执行工效挂钩的国有规模企业由1户增加到6户。2007年,万丰种业由县农业局移交县经贸局,顺利完成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五年间,完成粮食购销公司、新星粮油公司、华瑞饮食服务公司、天马鞋厂、华润纸业、外贸中心、鑫晶阳、空压机厂服务中心、食品公司、饮食服务公司、东风商贸公司、百货大楼、中心商场、机电公司、华源物资公司、宁阳宾馆、东岳种苗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等18家企业的破产改制任务,严格了企业基础数据的核实、测算及相关费用的拨付审查等工作。
【农业财务管理】 2003—2007年,农业财务管理主要是农财经费、农业财政专项资金县级报账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世行贷款农业项目资金4项管理
农财经费管理 五年间,全县农财经费累计支出4.14亿元。其中,农业支出1.69亿元、林业支出2490万元、水利支出6005万元、农业综合开发支出2653万元。全县扶贫资金投入532万元,其中市财政扶贫专款484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48万元。资金使用管理坚持“因地制宜、合理分配、择优扶持、重点照顾”的原则,有偿资金与无偿资金投放相结合,逐级申报审批,层层签订合同,落实责任,保证资金的完整性、效益性。
农业财政专项资金县级报账制管理 2007年,制定了《宁阳县农业财政专项资金实施县级报账制管理暂行办法》,实行农业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单位,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和实施进度,凭合法有效支出凭证,向县业务主管部门提出报账申请,经业务主管部门验收确认,报县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再拨付资金的管理制度。
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 2003年,承担了优质粮食基地土地治理项目和蔬菜加工产业化项目;2004年,承担了中低产田土地治理项目、高级营养面产业化项目和名优经济林等项目;2005年,承担了小麦专用面粉产业化项目和优势特色种养项目;2007年,承担了8000吨非油炸方便面加工扩建产业化项目和自然灾害毁损土地治理项目。至2007年,上级财政共投入开发资金2332万元,无偿资金1589万元,有偿资金744万元。2007年起,对专款实行县级报账制。项目单位开工前可预拨不超过财政投入资金的30%,完工后经业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验收合格,拨付剩余资金。可预留不超过10%的质量保证金,一年后经认定确无质量问题再拨付。
世行贷款农业项目资金管理〓2003年6月,圆满完成了世界银行贷款加强灌溉农业二期项目建设任务,2004年2月经国家世行二期项目验收团验收合格。2003年下半年进行世行三期项目前期准备,2004年完成世行三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2005年5月经世行专家和上级主管部门评估,宁阳县被列为世行三期项目区,项目总投资4070万元,其中:世行资金1348万元,省财政配套资金1111万元,市财政配套161万元,县财政配套322万元,受益者自筹1128万元。至2007年,完成总投资2247万元,其中:世行资金316万元,省财政配套846万元,市财政配套112万元,县财政配套224万元,受益者自筹749万元。在资金管理上,选配专门的财务管理人员,建立健全了县、乡两级独立的会计账簿和核算程序,严格执行世行三期财务管理办法、账务处理办法等。
【社会保障财务管理】 2003—2007年,加强社会保障财务管理,确保农村五保供养、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开展。
农村“五保”供养财务管理〓2005年10月,县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通知》,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市、县、乡、村按2∶4∶3∶1的比例承担的五保供养新机制。集中供养资金按季度直接拨付到乡镇敬老院,分散供养资金按季度实行社会化发放。全县供养标准,按集中供养年人均2000元、分散供养年人均1200元执行。财政预算,2005年安排61万元,2006年安排337万元,2007年安排403万元。
2005年,以省、市实行“540工程”为契机,县政府制订敬老院建设三年规划。县财政每年列支30万元,从福彩公益金中列支15万元,从慈善捐款中列支15万元,实行以奖代补的办法,对敬老院扩建房屋每间补助5000元,修缮改造每间补助1000元,实行集中供暖、新安装锅炉的补助6万元,安装土暖气的补助2万元。至2007年,各级财政累计投入2200多万元,新建房屋952间,修缮450间,配备锅炉10台,房间设施1173套;“五保”供养床位增加到2460张,满足全县85%以上的“五保”老人供养需求。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财务管理〓农村低保制度,县、乡按5∶5的比例筹集资金。2001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人均800元。2003年,将人均纯收入低于800元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财政安排资金:2003年为48.8万元,保障农村低保人口4353人;2004年为37万元,保障农村低保人口3033人;2005年为61.25万元,保障农村低保人口3088人;2006年为79.94万元,保障农村低保人口3828人。2007年11月,县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建立省、市、县、乡四级共同承担的机制,省市补助资金后的缺额部分,县、乡按1∶1的比例分别承担。是年,农村低保人口达到1.95万人,人均月补差达到30.28元,财政安排资金307万元,通过涉农补贴“一本通”的形式发放到农村贫困户手中。
医疗救助财务管理 2004年12月7日,县政府出台《关于实施农村医疗救助的意见》,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基金筹集,采取财政预算安排6万元、彩票公益金中提取20%、社会捐赠资金15万元等三种方式。财政安排资金,2004年为14万元,2005年增为25万元,2006年为25万元,2007年增至36万元。2006年12月14日,县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宁阳县城市医疗救助办法(试行)的通知》,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基金筹集采取上级财政拨付、县级财政预算安排10万元、彩票公益金中提取10%、社会捐赠资金10万元等四种方式。2007年,财政安排资金30万元,同时,在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中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基金专帐,用于办理资金的汇集、核拨、支付等业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务管理〓2004年,县政府出台《关于在全县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开始试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新农合基金筹集采取农民自愿缴纳、集体扶持、政府补助等3种方式。农民个人缴费每人每年10元。政府补助标准:2004年为10元/人,补助金额518.28万元;2005年为10元/人,补助金额566.42万元;2006年为30元/人,补助金额1737.87万元;2007年为40元/人,补助金额2396.17万元。2006年5月,新农合基金管理实行“县级统筹,集中核算”的办法,由县财政专户统一管理,封闭运行。
【开发区及乡镇财政管理】 2003年1月1日起,对八仙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磁窑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别实行“划分收支,定额补助,超支不补,短收自负,结余留用,一定三年不变”的财政管理体制,开发区正式建立一级财政。国库管理体制相应独立。
从2003年起,乡镇正式启用“基层财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从人员信息、固定资产管理、账务核算等方面予以规范,提高了乡镇财政管理水平和效率。
【住房公积金管理】 2003年9月,依据泰安市委办公室、泰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机构的通知》,宁阳县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从县财政局划出,隶属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并更名为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宁阳县管理部,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人,人、财、物由市中心统一管理。其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宁阳县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征缴管理和使用。
公积金征缴 2003—2007年,把扩大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作为整个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扎扎实实抓好归集扩面工作,归集总量每年大幅增加。五年间,全县缴存职工人数达1.25万人,累计归集8826万元,其中2007年实现归集2013万元,比上年增长29%;比2003年的781万元增加1232万元,增长1.58倍。
住房贷款发放 2004年6月,与宁阳建设银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积极稳妥开展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完善贷款办理程序,实行“一站式”办理。至2007年,累计发放贷款7096万元、1534户。其中,2007年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3719万元、707户,解决了部分干部职工住房难的问题。
监督管理 2003—2007年,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切实保障住房公积金的安全运作及使用,规范会计核算制度,审核各项费用开支,时刻树立防范风险意识,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规范运作,民主理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