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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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宁阳县财政局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预算科、国库科、企业财务科、经济建设科、社会保障科、文教行政科、农业财务科、会计科、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共11个股级科室。下设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管理中心、县机关会计核算中心、县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县经济开发投资公司5个一级事业单位;县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发展灌溉农业项目办公室、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县财政监督局、县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县预算外资金管理处、县农业税征收管理局、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8个二级事业单位。2007年底,共有在职干部职工71人。
2003—2007年,全县累计完成地方财政收入15.5亿元,年均增长24.08%,其中地方税收收入11.8亿元,年均增长32.9%;累计完成财政支出29.4亿元,年均增长20.99%。按现行财政体制,加上级税收返还和财政转移支付,连年实现财政收支平衡。2006年,获“全省财政系统先进集体”,2006—2007年连续两年保持“省级文明机关”称号;2006年,获泰安市级“‘四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和“廉政行风建设先进单位”,获宁阳县“绩效考核先进单位”;2007年获泰安市“财政系统先进集体”。
【财税改革】 2003—2007年,全县财税改革主要是出口退税机制、个人所得税分享体制、农村税费、粮食直补、煤炭资源税、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乡(镇)财乡用县管、部门预算编制、政府收支分类共9项改革。
出口退税机制改革 2003年10月,落实国务院规定,从2004年起以2003年出口退税实退指标为基数,对超基数部分的应退税额,由中央和地方按75∶25的比例共同负担。2005年起调整分担比例为92.5∶7.5。2006年起县级负担比上年增长部分,市财政分担25%。上级核定全县出口退税基数为1456万元,2004—2007年,全县共负担企业出口退税890万元。
个人所得税分享体制改革 自2005年1月1日起,理顺个人所得税分享体制,将原属中央与省级共享的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下划市县,与原属市以下的个人所得税一并实行中央、省和市按比例分享,分享比例为:中央60%、省级15%、市以下25%。个人所得税上划与下划的部分,以2004年为基期,两者相抵后作为省对各市税收返还或上解的基数,保证各地的既得利益。
农村税费改革 2003年,取消除蚕茧和林果两个项目以外的其他农业特产税,新的农业税适用税率为6%;2004年,全部取消农业特产税,将农业税税率由6%降为3%;2005年农业税税率降至1%;2006年全部取消农业税及其附加,全县农民直接减负7520万元。
粮食直补改革 从2004年起实施粮食直补改革。2004年,对全县68.86万亩小麦兑付补贴资金895.2万元,亩均补贴13元,惠及农户17.93万户。2004—2007年,全县共兑付粮食直补资金4134.8万元;2006年起,增加了对小麦种植农民的柴油、化肥补贴。首次兑付资金1124万元,亩均补贴14.2元,惠及农民68.23万人;2007年,调整为种粮农民农业生产资料综合直补,亩均不同标准提高为30.5元,共兑付补贴资金2431.9万元。
煤炭资源税改革 2005年1月1日起,煤炭资源税收入实行市、县两级按比例分成办法,市级固定分成比例为30%,专项上解市财政。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 自2007年7月起,全面实行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按照“规范操作,明确职责,方便用款,稳步推进”的原则,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财政性资金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截至2007年底,全县共有125个县级预算单位纳入了改革范围。
乡(镇)财乡用县管改革 自2007年7月,《乡财乡用县管改革实施方案》出台,在乡镇、开发区全面推行乡财乡用县管改革。在保持既得利益和县乡分税制财政体制不变、预算管理权不变、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财务审批权不变、乡镇债权债务关系不变的原则的前提下,以乡镇为独立核算主体,由县级财政部门监督乡镇财政资金的使用,采取“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的预算管理方式,做到使用权、核算权与管理权相分离。
部门预算编制改革 2005年1月,制定了《2005年度县直综合财政预算编制实施办法》,开始进行部门预算编制改革。主要内容:①推行零基预算,按照“量入为出、量财办事、先急后缓、保证重点”的原则安排支出预算。②编制综合财政预算,将部门自身所取得的收入扣除调控后与财政安排的资金,一并纳入部门预算范围,实行统筹安排和管理;③制定科学合理的经费定额,基本满足部门单位正常的办公业务开支需要;④细化预算编制,实现了财政资金的合理分配,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最大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规范性和透明度,增强预算约束力。
政府收支分类改革 自2007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以“体系完善、反映全面、分类明细、口径可比、便于操作”为具体改革目标。改革后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由“收入分类”“支出功能分类”“支出经济分类”三部分构成。新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与部门分类编码和基本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相配合,为预算管理、统计分析、宏观决策和财政监督等提供全面、真实、准确的经济信息。
【政府采购】 2007年12月17日,宁阳县政府采购中心更名为宁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按照“监管职能归财政,执行职能市场化”的管理机制和“管采分离”的工作机制开展工作。全县12个乡镇,有3个乡镇设有政府采购中心,9个乡镇有财政所行财人员兼管,109个行政事业单位有财务人员兼任政府采购联络员,初步形成了覆盖全县的政府采购管理网络体系。2007年,全县实现政府采购额1.07亿万元,占年度计划的194.12%,节约资金3145.12万元,节支率22.8%。是年,政府采购额比上年增加6839.26万元,增幅179.51%。政府采购额总量、增量、增幅在全市排名中均名列第一。2003—2007年,累计完成政府采购额2.06亿元,节约资金4770多万元,年均节支率18%以上。
【信用担保】 宁阳鑫桥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隶属县财政局管理。2003—2007年,为当地企业累计办理各种担保业务83笔,担保金额4065万元。2005年,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业务,至2007年底,共办理小额担保贷款108笔,金额230万元。2005年5月28日,与泰安市基金投资担保经营有限公司合作成立泰安市基金投资担保经营有限公司宁阳分公司,完善了担保体系,提高了宁阳的融资担保能力。
【财政执法监督检查】 2003年,县财政监督局集中开展对支农、社保专项资金、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票据使用情况、2002年度的土地出让收入等专项检查,共查出违纪金额4415万元。2004年,执行国务院新颁布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集中开展2003年度财政支出监督检查,并对全县50多家行政事业的收费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纠正违规收费现象,督促个别单位应缴财政资金全部上交,堵塞了漏洞。2005年,对全县124个党政部门和12个乡镇进行虚报冒领工资补贴和借用公款的集中清理工作,共清查出6个单位12人存在有虚报冒领工资的问题,对工资与编制不符的问题进行了纠正。2006年9月,在全县范围内对部分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共计20户的200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其中:企业9户,行政事业单位11户。共查出违规违纪金额971.48万元。其中欠逃税款90.2万元,其他881.28万元。入库资金236.8万元。2007年,围绕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积极开展“收支两条线”、会计信息质量和自建房规费缴纳情况的检查,共检查单位163户次,查出违纪资金2246.81万元,收缴违纪资金及罚款82万元。
【会计事务管理】 2003—2007年,对会计人员实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对无证会计人员实行从业资格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后由本人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007年底,全县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超过2000人,通过考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600人。并对持证人员的基本信息、考试发证、调入调出、奖惩等实行微机档案化管理。指导和监督会计电算化培训工作,保证教学质量,对培训点实行审批制度,对教学内容、教学设备、教学师资、培训收费等进行全程监督。五年间,共培训人员400余人次,为合格人员颁发了会计电算化证书,考试合格率在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