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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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宁阳县盐务局下设办公室、财务科、业务科、业务部、盐政科、磁窑站6个科室(站),其中业务部在乡镇设有4个业务分部。2007年,有在册职工99人,其中在岗职工51人。
2003—2007年,全县盐品供应销售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计划、统一购进、统一价格、统一结算的“五统一”管理模式。精制盐由东岳精制盐厂供应,工业盐、日晒盐由菜秧子盐厂按计划供应。五年间,坚持开展食盐加碘和生产营销活动,加大执法稽查,净化盐业市场;加强网络建设,有效地促进了食盐和工业用盐销售经营工作。至2007年,县盐务局连续五年获得“泰安市盐业系统管理创新奖”,2004年、2006年、2007年,曾三次被授予“山东省盐业系统先进单位”称号。
【食盐销售经营】 五年间,全县食盐销售坚持实行“一证一卡”制度,并改食盐经营由原来借助基层社连销经营为划片送货到门经营,杜绝了非碘食盐进入市场,碘盐普及率达到100%。2007年底,全县共有1672户取得《食盐零售许可证》,全年销售食盐5780吨,实现收入720万元,上缴税金30万元。
【工业用盐经营】 至2007年,全县工业用盐经营,根据国家计委和国家经贸委下发的《关于改进工业盐供销和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把两碱工业盐由计划调拨改为国家总量指导下的合同订货,其他用盐由盐业公司组织供应。五年间,全县工业用盐累计销售6907吨,其中2007年1062吨。
【盐政稽查执法】 2003—2007年,依照盐业法律法规,成立盐政稽查大队,执法人员集中培训持证上岗。同时,坚持查、访、打并举原则,昼夜值班,堵源截流、端窝点、办大案,净化食盐市场。2003年10月,破获一起乡饮供销社曹某进购无碘私盐65吨的案件,司法机关对曹某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罚金1万元。五年间,全县共查出盐业违法违章案件1653起,其中移送司法机关123件,没收盐产品505吨,罚款2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