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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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至2006年4月,全县煤炭管理协调职能由县煤炭公司行使。2006年4月,县政府行文批准成立“宁阳县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能是:对口负责行业管理,监督煤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全县煤炭工业安全发展的年度计划,统筹规划、合理开发和利用煤炭资源;根据国家安全法规和煤矿安全规程,监督管理煤矿安全生产;审查有关设计、规程、确保薄厚配采,“三量”平衡,可持续发展;履行《煤炭法》赋予的11项职能,归口管理煤矿工业技术和安全技术。2007年底,县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设有办公室、信息技术科、安全科3个科室,共有工作人员18人。
五年间,县、乡7处煤矿累计生产原煤585万吨,实现销售收入30.36亿元,利税8.82亿元。2005-2007年,县煤炭局连续三年被省、市、县安委会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2006年,被评为“县级文明单位”。
【境内煤田煤矿】 宁阳境内共有三块煤田,即新汶煤田华丰矿区、宁阳煤田、宁汶煤田。经探测,宁阳煤田尚有地质储量1.5亿吨,工业储量1亿吨;宁汶煤田预测储量15亿吨。主采煤层为3层,煤质属气肥煤,具有低灰、低硫、低磷、发热量高的特点。
2007年,三块煤田内共有地方煤矿7处10井、驻宁煤矿2处。地方煤矿7处10井中,县属煤矿3矿5井,分别为山东华宁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保安矿井、鑫安矿井,山东海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石屯煤井、石桥煤井,山东金阳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石集矿井;乡镇煤矿3处4井,分别为堽城南宁煤矿一号井、二号井,伏山煤矿,华丰镇煤矿和灵山煤矿(均列入关闭计划)。驻宁煤矿井2处,分别为山东亨达煤业有限公司(隶属菏泽市)、华丰煤矿(隶属新汶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煤炭生产管理】 2003—2007年,全县煤炭生产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矿和“三不生产”及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三项原则”,强化安全目标,矿长、总工程师任职资格,煤炭生产许可证动态“三项管理”,实现了安全事故零的突破。具体工作中,切实加强生产技术管理,确保煤炭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严格矿井采区和特殊开采设计的编制、审查、审批制度,优化开拓方案和采掘布局,杜绝了“胡扒滥采”和“吃肥丢瘦”的现象;加强资源管理,严格储量管理制度。华宁集团保安煤矿遵循“远近结合,肥瘦搭配,两翼发展,合理生产”的原则,抓好“三量”平衡,连续五年实现稳产高产。金阳矿业集团石集煤矿推广应用“三轮不等量放煤法”,提高了煤炭回收率。海力集团石桥煤矿面对采掘接续紧张、地质构造复杂的被动局面,定措施,严管理,确保了正常生产、安全生产。五年间,县乡7矿10井坚持依法开采、有序开采,县级管理部门每年对所有矿井储量和资源回收利用情况进行了审查和批复,使各矿煤炭资源回收率高于国家规定标准。
【煤矿安全监督】 五年间,坚持以安全生产为重点,以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为契机,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努力构建“一个格局”(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突出“两个重点”(“一通三防”、防治水工作),狠抓“两个薄弱环节”(顶板管理、机电运输),实施“三零工程”(零事故、零重伤、零死亡),落实“四项责任”(部门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监督检查责任制、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事故责任追究制),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提升煤矿防灾抗灾能力。在每年召开的全县煤矿安全工作会议,对上一年度安全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奖惩,对下一年安全生产任务作出部署,并下发本年度《安全工作要点》和《技术工作要点》。根据全县煤炭生产实际,每年都制定“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雨季三防”工作意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审查各矿灾防和安全技措计划,并形成审查纪要。坚持每月开展一次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和局机关安全监管人员经常下矿检查制度,共查出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7160条,并及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将不安全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五年间,认真落实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制度,坚持每月对县乡矿级负责人及中层干部进行《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程度评价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职工的安全技能培训,累计培训干部职工8600人次。全县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全部实现持证上岗。同时,还制订完善了《安全监察条例细则》、严格了重大违章和隐患追究制、上级监察考核计分制、干部下井考核制、查隐患抓“三违”指标等各项管理制度,全县煤矿安全管理实现了法制化、程序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