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汶河与砂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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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4年7月5日,组建宁阳县砂资源管理局,主要职责是负责县域内大汶河治理与防汛及全县砂资源综合管理。是年11月22日,宁阳县大汶河管理段更名为宁阳县河道管理局,并与砂资源管理局合署办公(局级全额事业单位),下设有办公室、政工科、砂管科、征收科、工管科、防汛办、稽查大队、监控室8个科室。2007年,在编工作人员37人,临时职工30人。
【大汶河治理】 2003年,投资214万元完成了大汶河防洪治理第五期工程,包括2号坝整修、华丰石门险工段护砌500米、大堤防汛标准化路段6公里。2004年,投资153万元,完成了防洪治理第六期工程,包括茶棚围庄堰维修700米,后石梁挑水坝、堽城里1号坝的维修和中皋南岸涵洞的维修加固,建护堤管理房1处。2005年,投资289万元,完成大汶河应急度汛工程,包括堽城里险工段500米、刘庄险工段340米和鹤山乡三孔闸拆除重建。2006年,投资153万元,对郑龙险工段实施浆砌石护岸150米,黄家庵护岸、护坡砌石工程长300米,龙泉干砌石护岸工程长350米,新建干砌石挑流坝4座,对中皋南门闸进行改造。2007年,投资40万元,完成后石梁坝头基础加固、苗河桥墩及基础加固工程;整修大堤堤顶42公里及桑安口险工护坡工程长300米。
【大汶河防汛】 每年6月1日—9月30日为大汶河汛期。为确保大汶河汛期行洪安全,每年县政府都成立大汶河防汛指挥部,层层签订防汛安全责任书,特别对抢险队、常备队、预备队3支防汛队伍分别登记造册,落实防汛物料,维修各种通讯设施,制定防洪预案,禁止采砂,拆除阻碍行洪的各类设施,平复沙堆、道口,并建立起严格的防汛值班体系。2003年9月4日,大汶河出现3420立方米/秒洪峰,刘庄河段出现险情,指挥部迅速组织伏山镇1000余人向塌岸处投抛沙袋2万余袋,秸料1万余公斤;伏山镇、堽城镇、鹤山乡紧急筹集块石1800立方,实施控导工程抢险,保证此段大堤渡汛安全。2004年7月30日,大汶河洪峰流量达到2400立方米/秒,泰安武警支队在黄家庵河段成功营救3名被困洪水中的群众。2006年7月12日,泰安市防汛抢险演习在大汶河堽城坝险工段举行,泰安市80名武警战土及宁阳70名基干民兵和300名群众参加,共用80分钟时间,完成8个演习项目,演习取得圆满成功。2007年,针对大汶河防汛实际,依据水利法规,修订完善了《宁阳县大汶河防洪预案》《宁阳县大汶河迁安救护预案》及《宁阳县大汶河安全事故救援预案》,使汶河防汛工作更具规范化。
【砂资源管理】 按照“政府领导、科学规划、统一管理、分级负责、联合执法、利益共享”的原则,2004年7月起,县砂资源管理局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砂资源的综合整治,特别是建立起了大河河段采砂稽查监管网络。2007年,砂资源管理局被评为泰安市“砂资源综合整治先进单位”。其砂资源综合整治工作经验得到泰安市委、市政府的高度评价,并被誉为“宁阳模式”在全市推广。
集中排查 2004年12月,召开全县砂资源综合整治会议,部暑对沿汶河所有砂场的集中排查工作。全县沿汶7个乡镇共有河内砂场55个,有46个写出书面申请,其中45个砂场交纳出让金63万元;实地测量18个,确定对10处砂场实施禁采;路边储砂场共有150个,实地测量123个。
综合治理 2005年1月,按照县政府《关于大汶河及其主要支流禁止采砂的通告》,对大汶河河道内宜采区进行拉网式再规范,再规划,完善办理各种证、照和手续。全县共设禁采区62个、验票站21个,划定运砂专线21条,设立各种标示牌190个,为砂场业户埋设四至界桩160余个,对采砂场259台(套)采砂机具统一编号挂牌。共依法出让采砂经营权44个,采砂方量225万方,发放税费缴讫证73万张。对原有169个路边砂场的700万方储砂和1913亩非法用地,要求在砂场后退30米的基础上,限期清除。
稽查监管 2006年,按照“源头控制、规范管理、县乡联动、利益共享、联合执法、优质服务”的24字方针和“治标又治本、治乱不出乱、无序变有序”的原则,加强稽查监管,推进砂资源整治工作。对河道内宜采区进行统一规划,统一票据,统一计税标准,并制定下发了《宁阳县第三期河道采砂经营权出让工作意见》。至是年底,共有34家取得采砂经营权,采砂量为112万方;共稽查车辆8000车次,处理非法采砂事件62起,查扣采砂机具86台,移交司法机关12人,治安拘留4人。
规费征收 2007年,加大砂资源规费征收力度,全县统一票据、统一标准,对21个验票站实行收费日报制度,从源头上杜绝超载超限、偷逃税费;各乡镇设专人天天核实出砂量和验票站的验票量,堵塞漏洞,确保规费足额征收,年底共收取各项规费23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