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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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0年5月,成立由建委、工商、税务、公安、土地、法院、宁阳镇等7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的宁阳县房地产市场管理委员会和宁阳县房地产纠纷仲裁委员会,利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强化房地产交易管理。1994年8月9日,成立宁阳县房地产交易监理所。1998年9月16日,成立宁阳县房地产估价事务所和房地产中介服务中心,根据《宁阳县关于加强房产交易市场管理的通知》、《宁阳县关于加强房地产抵押和评估管理工作的通知》、《山东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
  1991年4月起,房产交易开始由单纯的房地产买卖、转让,向析产、赠与、继承、交换、纠纷仲裁、商品房预售、典当、更名、咨询、税费收缴等方面发展。至2002年,共计办理房产买卖2890起,建筑面积27.56万平方米,成交额1.59亿元;办理房产租赁176起,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租赁额6.8万元;办理房产评估4928起,建筑面积306.9万平方米,评估额11.29亿元;办理房产抵押3329起,建筑面积194.31万平方米,抵押额7.09亿元;商品房预售7起、1775套,建筑面积19.47万平方米。
  附记:宁阳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宁阳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始建于1985年3月,时名为宁阳县城镇建设综合开发公司,为集体企业。1987年11月,更名为宁阳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为事业单位;1992年4月升格为副局级事业单位。主要从事旧城改造、新区开发和房地产有偿转让业务。至2002年,共开发建设北关市场、三里沟小区、松园小区、长寿苑小区、府东小区5个建设项目,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80%。年底,公司总资产达742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2409万元,流动资产4111万元,所有者权益2580万元;房地产开发资质为3级,注册资金1600万元,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