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档案 资料库:宁阳县地情库 章节:宁阳县志(1985-2002)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section/1/article/646/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section/1/article/646/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87年,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全县形成以县档案馆为中心,以乡镇档案室为骨干,以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和行政村档案室为基础的档案管理网络。1988年12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局、国家档案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到宁阳视察。国家档案局局长韩毓虎为宁阳档案工作题词:“认真落实档案法,为宁阳县各项建设服务”。1991年,县档案局(馆)被评为全国档案系统先进单位。1997年,县委分工书记参加全国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会议,并作典型发言。1998年12月,被省档案局考核命名为省一级规范化目标管理先进单位。1999年,被评为全省档案系统先进集体和全省农业、农村档案工作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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