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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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果鉴定登记 1986年,根据《山东省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取得科技成果的单位逐一登记,填写“山东省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励申报表”、“山东省科技成果奖励申报项目主要研究人员登记表”。1987年起,按照国务院颁发的《科技成果鉴定办法》,每年对各行各业取得的科技成果实施鉴定。至2002年,全县共登记科技成果894项。其中上报省科技厅63项,上报市科技局186项。
  成果奖励 1985年,泰安地区科委颁发《泰安地区科学技术成果奖励试行办法》,县科委立即挑选一批水平高、效益好的科技成果申报市以上科技进步奖。1987年,县科委、县财政局、县人事局联合颁发《关于设立宁阳县科技进步奖的意见》,拨出专款对科技成果进行奖励。之后,科技成果奖励每年进行一次。至2002年,全县共有760项科技成果获科技进步奖。其中,有19项获省级科技进步奖,932项获市级科技进步奖。
  成果推广 1985年以来,坚持每年将取得的成果列入当年或第二年科技发展计划或科技成果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其中,1997年,华阳集团研制的5%涕灭威颗粒剂推广后,年新增销售收入1.2亿元、利税3000万元;研制的除草剂二甲戊乐灵推广后,年新增销售收入4000万元、利税110万元。1998年,县电缆厂研制的低压温水交联电缆,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其成果推广后,年新增销售收入2100万元、利税90万元。是年,县林业局引进的黑杨派优良无性系及选育研究成果,获泰安市科技进步一等奖。选育出的1—107优良无性系黑杨,已在北京、河南、河北、江苏、辽宁、山东等地推广,推广面积达500万亩。县石屯煤矿厚煤层采空区复采科技成果推广后,延长了矿井服务年限,使企业经济效益明显提高。县宝瓶实业公司研制的模压复合墙地板,填补国内空白,获省科技进步三等奖。成果推广后,年产复合墙地板200万平方米,成为企业的主导产品。至2002年,全县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率达到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