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体制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93&A=1&rec=585&run=13

  1985年5月,县科学技术委员会设立宁阳县技术开发中心,致力于科学技术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1986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县委、县政府制定《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意见》,从运行机制、组织结构和科技人员管理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改革措施。1987年,突出以农业科技承包为重点的放活人才工作,共组织692名专业技术人员下乡进厂,到生产第一线开展服务。其中,调入乡镇企业34人,停薪留职7人,带薪留职1人;调入乡镇和到乡镇挂职的79人,参加对口支援的172人,聘请离退休技术人员32人,搞业余兼职服务的198人。县农口262名农业科技人员中,参加科技承包的258人,占人员总数的95%;签订科技承包合同的190人,占人员总数的74%,签订科技承包合同158份。同时,引进各类专业技术人才245名,聘请科技副县长2名,为乡镇选配科技副乡镇长4名。1988年,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县科委联合制定《关于县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选拔的具体实施意见》,建立有助于充分发挥科技人员作用的激励机制。1989年,全县统一建立乡镇科委,配备专职主任和工作人员,管理区选配科技网长,行政村配齐科技副主任。1991年,县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直接受县委组织部管理,定期进行政绩考核。1995年,成立宁阳县科技开发中心和宁阳县农村推广中心,农口事业单位县、乡两级技术推广站达到159个。全县有三分之二的行政村建立了科技示范队。县、乡两级建立科技学会、协会、研究会及技术服务实体457个。1996年,注重科技载体建设,先后建立起宁阳县种子技术市场、宁阳县种苗科学研究院和宁阳县生产力促进中心,推动了科技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1997年9月,宁阳县科学技术委员会与宁阳县科学技术协会分设。2002年1月,县科学技术委员会更名为宁阳县科学技术局。至是年底,全县共建立民营科技实体126家,年实现产值5亿元,其中产值超百万元的15家,共实现技术交易额3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