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移风易俗 资料库:宁阳县地情库 章节:宁阳县志(1985-2002)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section/1/article/573/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section/1/article/573/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85年5月1日,共青团宁阳县委发扬“开风气之先”的光荣传统,为10对结婚青年举行集体婚礼。1987年起,全县农村普遍建立非盈利性的红白理事会,帮助群众管理和操办红白喜事。1992年,全县农村开展“崇尚文明,移风易俗”活动,提倡婚、丧事简办;提倡婚姻自由,反对买卖包办婚姻,严禁贩卖妇女儿童;提倡晚婚晚育和计划生育。1996年,县文明办、县妇联、团县委、县民政局等单位在全县组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破除陈规陋习、树立文明新风”活动。1997年,移风易俗,平坟还耕,全县共平掉坟头7836个,还耕土地200多亩,遏制了封建迷信思想的抬头蔓延。1998年12月,在参加“孔府家杯”全省农村倡树新风模范户评选活动中,全县有3.2万户获此殊荣。1999年,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民政局、县妇联联合举办有13对新人参加的“五一”倡树新风集体婚礼。2000年、2001年,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团县委、县民政局、县妇联、县文体局、县广电局连续两年为68对新人在县人民会堂举行“庆国庆、树新风”集体婚礼活动。2002年,植树节前夕,县文明办在堽城镇八里村组织开展“百对新人植树活动”,进一步倡导了移风易俗、喜事新办的社会新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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