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司法行政 资料库:宁阳县地情库 章节:宁阳县志(1985-2002)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section/1/article/539/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section/1/article/539/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85年,制定《宁阳县普及法律常识规划》。1986年起,实施第一个五年全民普法规划。1991年,第一个依法治县五年规划与“二五”普法规划同步实施。2000年,完成“三五”普法和“二五”依法治县规划,县司法局被省委、省政府授予“三五”普法、“二五”普法先进单位称号,县委副书记陈孝桂被授予“三五”普法、“二五”普法先进个人称号。2001年,启动“四五”普法和“三五”依法治县工作。 1993年,公证工作由公民权利和义务等民事公证向为工农业生产和经济建设提供中介服务延伸。至2002年,累计办理公证业务7.9万件,挽回经济损失2.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