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信访组织机构 资料库:宁阳县地情库 章节:宁阳县志(1985-2002)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section/1/article/499/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section/1/article/499/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88年9月,撤销县信仿办公室,设立宁阳县信访局,列政府序列,由县委、县政府共同领导。1991年3月,县信访局更名为中共宁阳县委、宁阳县人民政府信访局。1993年11月,改为宁阳县信访办公室,为副局级行政单位。1995年7月,恢复宁阳县信访局,为局级行政单位,隶属县委、县府“两办”管理,以县委办管理为主。 1995年,各乡镇和县直部门单位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配齐专兼职信访工作员,其中乡镇和信访工作任务重的县直部门单位设立专门的信访工作机构。全县626个村民委员会设立信访民调组织,配齐信访信息员。